失窃的信(第3/5页)

“唉!这该死的混蛋,我照迪潘的建议,重新作了一次检查——但一切都是徒劳,我早知道会如此。”

“你说报酬到底有多少?”迪潘问道。

“哦,很大一笔钱——一份非常丰厚的酬金——我不想确切地说有多少,不过我愿意告诉你一件事:谁能帮我找到那封信,我宁可自己掏钱,给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说实在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而酬金最近也翻了倍。不过,即使酬金翻三番,我也无法再有所作为了。”

“唉,倒也是啊。”迪潘不停地喷着烟,慢条斯理地说,“不过,我倒真——觉得,葛××,你还没尽——最大的力量。你还——我看还可以尽点力,哎?”

“怎么尽?——用什么办法?”

“嘿”——啪夫,啪夫——“你应该”——啪夫,啪夫——“听从忠告,哎?”——啪夫,啪夫,啪夫。“你还记得阿伯尼西[3]的故事吗?”

“记不得,见他的鬼去,阿伯尼西!”

说得好,尽管由你说阿伯尼西见鬼去吧。不过让我告诉你,从前,有个阔气的吝啬鬼,设下个圈套想骗阿伯尼西给他白看病。抱定这个主意,他就在一次私交中和阿伯尼西唠起了家常。他迂回巧妙地将自己的病征告诉医生,并将它说成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人的病。

“‘我们来设想一下,’小气鬼说,‘假如他的病如此这般;那么,医生,您会教他吃什么药呢?’”

“‘教?’阿伯尼西说,‘哦,那当然是教他听从医生的忠告嘛!’”

“但是,”警察局长有点心绪不宁地说,“我可是真心实意请教别人,听从忠告,而且还愿意付钱。谁要是能为这事助我一臂之力,我就真地给他五万法郎。”

“果真如此的话,”迪潘一边说,一边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支票簿,“你就把刚才所说的数目,开张支票给我吧。只等你签好字,我就把那封信交给你。”

我猛吃一惊。警察局长看上去也惊得如同遭了电击一样,好一阵说不上话来,一动也不动,只见他大张着嘴巴,疑容满面地看着我的朋友,眼球瞪得像是要凸出来一般。少顷,他似乎多少醒了点神,便抓起一支笔,几次踌躇,茫然数顾之后,终于填了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了名,然后交给桌子对面的迪潘。迪潘仔细地验过支票,便将它藏到皮夹子里。这下他才打开书桌,从里面拿出封信,将它交给了警察局长。局长大人欣喜若狂地一把抓住信,颤巍巍地将它展开来,迅速地浏览了一下信的内容,然后匆匆奔到门边,莽莽撞撞地夺门而出,最终一言未发地冲出房间,跑出屋子。自从迪潘要他填支票以来,他就一声未吭。

他走后,我的朋友就对我解释起来。

“巴黎警察嘛,”他说,“搞侦破倒真是能力非凡。他们百折不回,精明狡诈,而且完全精通本行业务知识。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馆房间的详细经过一讲出来,我就完全相信他已做了一番圆满的调查工作——他确实已尽力了。”

“已经尽力了吗?”我问道。

“是的,”迪潘说,“他们所采用的法子不仅是最好的一种,而且也运用得尽善尽美。假如这封信是藏在他们所搜索的范围之内,那这些家伙无疑就找到它了。”

我听了不过笑笑而已——而他说起来却显得正儿八经。

他接着说:“方法固然好,干得也出色,错就错在这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和这个人。警察局长的所谓精明过人的机智,不过是套削足适履的玩艺,他霸蛮把它生搬硬套到自己的计划中。眼前这件事,他不是做过了头便是欠火候,所以一错再错。连许多小学生都是比他高明的推理家呢。我认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学生,他玩“单双”游戏真是到了家,一猜就中,令人佩服。这游戏很简单,是拿石弹玩。玩的人一只手里捏着几颗弹子,要别人猜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中了,猜的人赢一颗,错了则输一颗。我说的这孩子将全校的弹子都赢到了手。不用说,他自有一套玩法;这就是靠观察和揣测对手的机敏度如何。例如,对手是个十足的大傻瓜,伸出紧握着弹子的手,问道:‘双还是单?’这小学生回答:‘单’,可是输了;但到第二回他却赢了。因为他私下里在心里说,‘这傻瓜第一回出双赢了,就他那点灵气来看,他一定会在第二回出单;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果真赢了。好,若碰上个比头一个高明点的傻瓜,他就会这样推理:‘这家伙见我第一次猜单,第二次他一开始定会心血来潮,决定来一个由双变作单的简单变化,像头一个傻瓜所做的那样。但转念一想,这么变未免太简单了,终于他还是决定像头一次一样出双。因此我就猜双;’——他猜是双,又赢了。这个学生,被同学们称为‘幸运儿’——总之,他的推理方法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嘛,”我说道,“不过是推理者的思维和他敌手的一致罢了。”

“是的,”迪潘说,“我曾问过那孩子,他是怎么做到和他对手的思维全然一致,因而赢了他们的,他这样回答我:‘当我想发现对方有多聪明或多愚蠢,有多好或多坏,或当时有些什么想法时,我就尽可能准确地在脸上装出一副和他一致的表情。他的回答道出了一切貌似高深的学问的根源。罗什富科[4]、拉布吉夫[5]、马基雅弗利[6]、康帕内拉[7]的学问就是这么产生的。

“如果我理解对了的话,”我说道,“推理者的思维若要同他对手的保持一致,就得靠准确地揣测对手的心思。”

“实际上就是如此。”迪潘答道。“警察局长和他的同事们之所以屡试屡败,首先是不具备和对手全然一致的思维,再者,对敌手的心思估计错误或根本没有估计。他们考虑的只是自己的高明计策,在搜查那些藏匿起来的东西时,涉及的只是那套他们自己藏东西时会采用的办法。他们这套办法和大多数人的心计不谋而合,所以倒也行得通。不过,碰上个心性不同的老谋深算的滑头,当然就得栽跟头了。对手若胜他们一筹,跟头则栽定了;对手若比他们逊色,他们也经常败北。在侦查过程中,他们的原则总是一成不变。就算是遇到不同寻常的紧急情况——受特别丰厚的赏金的刺激,他们最多是将老操作方法变通一下罢了,而万变不离其宗。比方说,在德××的这个案子中,他们到底做了什么改变侦破原则的事?又是钻又是戳,又是听测,还用显微镜照,把房子表面分成好些个方格,编上号码——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种搜查法则的扩大应用,或者是一套搜查法则罢了。这些个法则就是根据他们对人心巧拙的看法定出来的,警察局长长期例行公事,早已习惯了这一套。莫非你就没看出来,他认为所有的人要藏一封信的话,虽不一定在椅子腿上钻个眼,至少也会藏在什么隐僻的洞眼或角落里,这同一般人想把信藏在椅腿钻眼里的念头岂不是如出一辙?难道你不明白,只是在一般情形下,而且只有那些智力平平的人,才会将东西藏在这种稀奇古怪的角落里;因为,大凡藏东西的人起初可能会这么设想,藏东西就要藏在希奇古怪的角落里。如果这样,要发现它就根本不需要什么精明狡黠,搜查者只须具备小心、耐心和决心就行了。若遇到重大案件——若有重赏,在警察看来也是要案——他们必定会小心、耐心和有决心的。你这下理解我的意思了吧,如果那封失窃的信藏在警察局长的检查范围之内——换言之,如果藏信的办法恰巧同警察局长的那些原则相一致——那么要将它找出来就根本不在话下。但是,这位警官完全被搅迷糊了;追根溯源他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把这个部长当成了傻瓜,因为他享有诗人的声望。所有的傻瓜都是诗人,这就是警察局长的观点,由此推论,凡是诗人都是傻瓜。他错就错在不该因果颠倒[8]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