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8页)

明菁将篮球放在地上,举脚一踢,球慢慢滚进篮球场内。

“创作就像是赤足在田野间奔跑的小孩子一样,跑步只是他表达快乐的方式,而不是目的。为什么我们非得叫他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线上等待枪响,然后朝着终点线狂奔呢?当跑步变成比赛,我们才会讲究速度和弹性,讲究跑步的姿势和技巧,以便能在赛跑中得到好成绩。但如果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又有什么是该讲究的呢?”

“姑姑,你喝醉了吗?”

“哪有。”

“那怎么会突然对牛弹琴呢?”

“别胡说,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写小说写到心烦而已。”

“嗯。”

“本来想去找你聊天,听李柏森说你离家出走,我才到处找你的。”

“你听他胡扯。我又不是离家出走。”

“那你好多了吧?”

“嗯。谢谢你。”

几年后,我在网络这片宽阔的草原中跑步,或者说是写小说。

常会听到有人劝我穿上球鞋、系好鞋带,然后在跑道内奔跑的声音。有人甚至说我根本不会跑步,速度太慢,没有跑步的资格。明菁的话就会适时在脑海中响起:“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不是比赛哦。”“很晚了,该回去了。”我看了表,快凌晨两点。“嗯。你肚子饿了吧?我去你那里煮碗面给你吃。”“我才刚落榜,你还忍心煮面给我吃吗?”“你说什么!”明菁敲了一下我的头。“刚落榜的心情是沉痛的,可是吃你煮的面是件非常兴奋的事。我怕我的心脏无法负荷这种情绪转折。”我摸了摸被敲痛的头。

“过儿,你转得很快。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高声喊叫。

“喂!现在很晚了,别发神经。”

“呵呵……走吧。”

“小说写完要给我看哦。”

“没问题。你一定是第一个读者。”

我和明菁回去时,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竟然还没睡,都在客厅。

“菜虫啊,人生自古谁无落,留取丹心再去考。”子尧兄一看到我,立刻开了口。“不会说话就别开口。”秀枝学姐骂了一声,然后轻声问我:“菜虫,吃饭没?”我摇摇头。“冰箱还有一些菜,我再去买些肉,我们煮火锅来吃吧。”柏森提议。

“很好。明菁,你今晚别回宿舍了,跟我挤吧。”秀枝学姐说。

“我终于想到了!”我夹起一片生肉,准备放入锅里煮时,突然大叫。“想到什么?”明菁问我。“我考语文时,写了一句: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

“那是什么意思?”明菁又问。“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啊,煮太久的话,肉质会变硬。”“恕小弟孤陋寡闻,那又是什么意思呢?”轮到柏森发问。“就是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的意思。”“恕小妹资质驽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秀枝学姐竟然也问。“火锅的肉片在汤里煮太久就会不好吃的意思。”秀枝学姐手中的筷子,掉了下来。

全桌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子尧兄才说:“菜虫,你真是奇怪的人。”“过儿才不是奇怪的人,他这叫特别。”明菁开口反驳。“特别奇怪吗?”柏森说。“只有特别,没有奇怪。过儿,你不简单,你是高手。”“你可以再大声一点。”“过——儿——你——是——高——手——”明菁提高音量,又说。我和明菁旁若无人地笑了起来。

“林明菁同学,恭喜你。你认识菜虫这么久,终于疯了。”柏森举起杯子。“没错。是该恭喜。”子尧兄也举起杯子。“学姐。”明菁转头向秀枝学姐求援。

“谁敢说我学妹疯了?”秀枝学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头。“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软吃,趁软吃。”柏森干笑了几声。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小说,我走过去,伸出右手:“可以让我看吗?”

“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吗?”

“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

“村上春树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这样好了。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你先拿去看。”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小说给你看……”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说。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生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旁,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于是我写了:

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书桌上有三支笔,两支被狗啃过,另一支则会断水。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前妻寄来的,要求我下个月多寄一万元赡养费,因为她宾士车的前轮破了。“我好可怜哦。”她说。另一封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哦。

要说这个故事其实很难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哦。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楂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哦。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哦,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哦。好了,我该说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