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拜相从头收拾旧河山(第3/4页)

李纲回顾了自己在靖康时期因为“愚直好论事,为众人所不容于朝”的往事,提出要求:“如今后臣再次孤立,望陛下详察管仲‘害霸’之言,留神于君子、小人之间,使臣得以尽职,虽死无憾。昔日唐明皇欲用姚崇为相,姚崇进言十事,皆中一时之病,大多施行,后世赞美之。臣慕其为人,今也有十事上达,请陛下选择可行者批准施行,臣乃敢受命为相。”

“你说吧,无妨!”高宗答应得很痛快。

李纲说的这十条,实际是他的施政纲领,显是在赴南京途中已有过深思熟虑。其一曰:议国事。李纲认为,中国抵御夷狄之法,无非“战——守——和”三个层次,基础是要能战。靖康末期,这三样一样也不行。而今日要战,力量也是不足,所以决不可议和(那样只能自取其辱)。不如以守为国策,等待政治修明,士气重振,再议大举。其二曰:议巡幸。陛下您刚即位,一定要去汴京拜一下太庙,以慰人心。汴京暂时不可居,则可巡幸各地。根据战略地理的轻重,可先去长安,再去襄阳,最后去建康(原江宁府)。

其三曰:议赦令。祖宗在登极时,赦免令是有一定法度的。前一段赦免张邦昌伪官,所有罪官一律复职,太过泛滥,必须改正,应按法律赦免。

其四曰:议僭逆。张邦昌身为国家大臣,临难不能死节,而挟金人之势,易姓建号,南面为帝。其后不得已才奉迎皇上,朝廷尊之为三公,不当。应正典刑(杀掉),垂戒万世。

其五曰:议伪命。国家有大变故,鲜有死节之士,反而是奉贼旨、受伪官者不可胜数。昔日唐肃宗在安史之乱后,对受伪命者以六等定罪,今应仿效,以激励士气。

其六曰:议战。军政久废,士气怯懦,应刷新纪律,赏罚分明。其七曰:议守。贼情狡诈,势必复来。应在江、河、淮沿岸布防,扼守要冲。

其八曰:议本政。多年以来,政出多门,纲纪紊乱,应归政于中书省,重建朝廷尊严。

其九曰:议责成。靖康年间大臣升降太速,根本看不出政绩来。应审慎择官而久任,督促其踏踏实实做出政绩。

其十曰:议修德。皇上初应天命,应注意修养“恭、俭、孝、悌”之德,以副四海官民之望,努力中兴。

这十条,每条李纲在阐述了主旨之外,都有详细的解释,条理分明。高宗接过“议十事札子”,放置在座位上,和颜悦色地说:“待有空细读,有应当施行者,一定批出来。”

高宗看了半夜,第二天批出来议国事、巡幸、赦令、战、守五项,其余五项留中不发,没批准。再过一日,李纲与执政共同奏事,君臣共同讨论已批出的五项。对这五项,高宗基本照准。唯有赦免令一项,说是既然已全部赦免附逆官员,再追回成命很难。不过高宗肯定了以后选官要优先选取忠诚者,并叫刑部把所有附逆者的名单列出,按照等级逐步复职,不搞一刀切,多少表示一点儿惩罚。

李纲见高宗之所以留中五项、批出五项,其中是有些名堂的,于是又单独留下来,上奏道:“留中五事,其中本政、责成、修德三事不是具体事项,自应留中。唯议张邦昌僭逆、议受伪命臣僚二事,皆为今日政事之大者,望早做处分。”

高宗所扣住的议僭逆、议伪命两项,正是李纲认为中兴大宋必须要做的两件事。这并不意味着他钻了道德的牛角尖,以“政治正确”的大帽子党同伐异。他之所以坚持惩治叛变行为,是与一个长远考虑有关的。

目前的南宋从表面看起来,是继承了北宋的法统,并未易帜。但实质上与北宋在国力上有了天壤之别。过去,北宋是天朝大国,辽金再怎么强,也是化外藩邦。而今,金与南宋已分庭抗礼,宋只有半壁江山而已,几乎是一个偏安政权了。

李纲的内心,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恢复”。他认为:若要恢复河北河东,就要打掉精英集团内的怕死情绪与投降倾向。如果整个上层政治精英毫无国家荣辱观,遇敌则降,不肯抵抗,且事后高官照做,不受惩罚,那么还能指望谁来推动恢复大业?

惩治叛变行为,就是为了制造中兴、光复的浓厚舆论氛围,以便今后整个国家机器能有效地围绕“恢复”做文章。

而高宗在这个时候,似乎还没想好大政方针,凡事只是采取一个谨慎态度。惩治所有的附逆官员,对他来说,这药似乎太猛了一点。即位之初到处都要用人,这样一竿子打下去,还有多少人能为我所用?他颇为犹豫。

所以,他对李纲说:“执政中有人与卿的议论不同,等协商好了再说。”

李纲内心一阵冷笑:不过就是那几个“邦党”而已!他抢上一步,向高宗陈述己见,侃侃而谈:

“现在各方面对张邦昌的议论不同,臣请以《春秋》之法判断之。京城的人,说他们因张邦昌立为皇帝而得生,且免于再次被搜刮金银,因而赞美他有德;元帅府的人,则说张邦昌不待征讨就主动奉迎皇上,因此可以宽恕;而天下之人,则说张邦昌是出于不得已而奉迎皇上,因而愤恨之。京城之人、元帅府之人之所以那样说,是私心也!天下之人愤恨者,是公心也!”

张邦昌问题的症结在哪里是一清二楚的,但是朝中精英分子讲起歪理来,却是振振有辞,说没有张邦昌就没有宋高宗,搞得李纲好不恼火。他就此发出了一连串的质问:“比如大户人家偶遭寇盗,主人家属皆被绑架去,其仆人欲占有主人家室、奴婢。幸而主人之子自外归来,仆人迫于众议归还所有,而欲以此为‘有功’,这可以么?陛下之立乃天下臣民所拥戴,邦昌何力之有?陛下欲建中兴之业,当先正朝廷。而如此尊崇一个僭逆之臣,以示四方,谁不寒心?伪命臣僚一律不问罪,又何以励天下士大夫之志?执政中若有意见不同者,请降旨宣召,臣愿与之廷辩。如臣理屈,就不再多言!”

高宗同意了,派宦官宣三执政进殿,再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辩论之时,黄潜善为张邦昌辩护最力,所说的大概不出李纲先前列举的那些。李纲与他驳难数次,黄潜善才表示服了。但仍然坚持对张邦昌的处理,放置到远处不如留在近处为好。

李纲大怒:“张邦昌应当正典刑(砍头),还分什么远近?假使在近为好,也应囚禁,今日反而尊崇如此,是何理由?”

黄潜善无言以对。

高宗便问吕好问:“卿围城时在城中,知其详,你说该怎么办?”吕好问说:“邦昌僭窃名号,人所共知。然而既已自行归来,还请陛下裁处。”而后又讲了唐德宗的一段往事,附会黄潜善的“在远不若在近”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