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5页)

亚当从座位上站起来,悄悄朝门口走去。

“你去哪儿?”一指男说。桌前那两个男子不再较劲,也看着他。

“我找厕所。”亚当说。

“从那边过去。”大拇指指向厨房另一端的一扇门。

在两扇门之间要走很长的路。

亚当打开厕所的门,又咣当一声关上。他并没有进去。他不想用厕所。他不想等罗廷迪恩夫人了,即使真有她这么个人。他只想离开这所房子,驾车驶进大雾,趁自己的手指都还在。他曾经在什么地方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扳腕较劲连桌上的刀子都用上了。

一段漆黑的楼梯从地下室通向楼上。亚当小心翼翼地摸索着上楼,直到他的手碰上一扇门。转动把手后,门开了,亚当走进一间铺着地毯的门厅,他的第一反应是把身后的门轻轻带上。门上贴着一张手写的字条,上书“随手锁上”,亚当乐意服从:钥匙就在锁眼里。无疑是他在厨房看到的那个女孩回来时忘了锁门。他感谢女孩的疏忽。

他背靠着门站了一会儿,观察周围的环境。门厅光线黝暗,还有点脏乱。有一个笨重的大衣帽架和一台落地大座钟,钟摆正发出沉闷又愁苦的滴答声。墙壁上挂着承受各种各样痛苦煎熬的殉道者的大幅画像:他认出被乱箭射穿而活似一个针垫的圣塞巴斯蒂安(4),还有在烤架上被慢慢烘烤的圣劳伦斯(5)。尽管那些病态的圣像和他所了解的罗廷迪恩夫人的宗教背景很相符合,看着这些还是让他感到极不舒服。他像躲开残酷和邪恶的东西一样缩回身子。这就是苦苦追寻没发表过的手稿的教训,他心想。难道你不希望自己舒舒服服待在大英博物馆里,数数长句中的字数?或者在家中把自己那三个可爱的孩子放在自己膝盖上颠晃着逗弄——该用复数“双膝”吧?

除了座钟的滴答声,屋子似乎一片死寂,空无一人。他不会遇到任何阻拦,就可走过一条破旧的窄地毯,打开前门,跳下台阶,直奔他的小摩托而去。所谓没有阻拦,是说除了他右侧的楼梯——他沿门厅走去时,背部必会朝那边暴露无遗,还有左首的三扇门——他经过时,其中任何一扇都可能打开。

突然,他听到音乐的声音——是流行乐。声音微弱,而且非常遥远,他不能确定是从房子里某个偏僻的角落,还是从外面传来的。但是音乐中流露的那种昂扬的正常人生活的意味让他放下心来,并使他鼓起勇气穿过门厅。他经过左首的房门,一扇,两扇,三扇,没有事情发生。他回头朝身后瞥了一眼,确定楼梯上没人。他迫不及待伸出手紧紧抓住厚重前门的插销,一把将它拉开。

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妇女站在门口,用什么东西对准着他的胸口。亚当举起双手作投降状,但又立刻放了下来,因为他看到,原来那只不过是一把耶尔弹簧锁的钥匙。

“你是谁?”那个女的问。

“爱坡比——亚当·爱坡比。”他支支吾吾地说。

那个女的眯起眼睛打量他:“有点耳熟。”

“您是罗廷迪恩夫人吧……”

“是的。”

“我给您写过一封信,您也给我写过一封回信。是关于埃格伯特·梅利玛许的。”

“噢,对了,”罗廷迪恩夫人说,“我可以进来吗?”

亚当连忙闪身让她进屋。“您一定想知道我在您的房子里做什么……”

“我猜是我女儿让你进来的?”

“不是,楼下的几个男子——”

“她真不听话。我告诉过她,我出去时决不要开门。”

“不,她其实没有。是那些男子——”

“嗯,反正你来了,”罗廷迪恩夫人说,她好像有点耳背,“你不想来点圣水吗?”

“我不渴,谢谢。”

“原来你不是教友,爱坡比先生。”罗廷迪恩说着把手放进安装在墙上的一个圣水钵里蘸湿,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噢不,我是的,”亚当说,“我只是没弄明白……”

“如果你愿意在这里坐下,”罗廷迪恩夫人打开起居室的房门说,“我去泡茶。”

起居室和门厅的布置很像,老式的厚重家具,墙壁上挂着阴沉压抑的宗教画。所有桌面和家具顶部都摆着相当数量的宗教小摆设。亚当坐在一张硬邦邦、直挺挺的椅子上,屁股挨着椅边。他好像听到他身后罗廷迪恩夫人关上的那扇门的外面有人经过,又过了一会儿,他听到有声音依稀从房子后面传来,随后变成大声怒骂,听上去像是罗廷迪恩夫人和她的女儿。

他起身在房间里焦急不安地徘徊。壁炉架上的一个玻璃匣子下面有一节人的手指骨,他见了顿觉毛骨悚然:他在琢磨,是不是楼下那几个穴居人中的某一位捐献的。但是匣子上镌刻的一行文字写着:“在天国享福的奥利弗·普兰科特(6),为我们祷告吧。”他走到窗前,拉开网眼窗帘。外面暮色已深,路灯发出暗淡的幽光,每一盏周围都包裹着一团雾气的光晕。他那停在街沿的小摩托的粗短形轮廓倒还依稀可辨。这么说,没出什么问题。他转身回到房间,仔细打量一个正面镶有玻璃门的书柜。柜子上着锁,但是他认出了埃格伯特·梅利玛许的几本书的标题,还有旧时的其他天主教著作:切斯特顿的《诺丁山的拿破仑》、贝洛克的《通向罗马之路》、亨利·哈兰的《红衣主教的鼻烟壶》、罗伯特·休·本森的《来吧,刑架!来吧,绳索!》、约翰·格雷的《诗集》。作品看似都是首版书,不知道上面是不是还有作者的亲笔签名。他隐约感到又一阵好奇和兴奋袭来。尤其吸引他的是摆在书柜最下层的一个黑色文件匣,他从匣上褪色的标签勉强能够辨出这样几个字:“埃·梅——未曾发表的手稿”。也许到底还是不虚此行。他下了决心,要给罗廷迪恩夫人留下好印象。

一听到大厅里瓷器的叮当碰撞声,本书的主人公立即以一种——对他而言——颇为罕见的敏捷,殷勤地跃到门口。

“我一直在欣赏您的‘宝贝’。”他说,一边帮她推茶具台。

“大多都是舅舅的东西,”她说,“不过我也是竭尽绵薄罢了。”她朝一个大橱方向含糊地做了一个手势,橱内架上排列着圣骨盒、小雕像和卢尔德(7)的圣水小瓶,幽朦、多灰、虔诚。

她沏茶的方式老派而闲适,从嘶嘶作响的铜瓮中把水倒进壶里。

“一块方糖还是……?”她问道。

趁着斟酌如何回答的当儿,他把自己的新朋友仔细观察了一番。她身穿一件朴素的深色软料长袍,如果把她的鞋子形容为“实用耐穿”——虽然他一般羞于品头论足——他觉得也不会有人表示异议。她胸前挂着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金十字架是她全身唯一的饰物。她的脸上不施脂粉,看上去五官端正、镇静从容、正义凛然——这种面孔,他在大教堂侧殿礼拜堂朦胧的光线里,瞥见过上百次;在缠绕着念珠、没有血色的双手上面,脸容显得益发苍白。她很符合他理解中此人的样子,就像触摸到一本手掌大小精致的陈年弥撒书:干净但已翻旧,封面因为常用而变得软塌塌,但书脊仍然结实挺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