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意外收获(第4/5页)

“我就知道,他是个天才。他嗅到什么了吗?”

“不知道呢。”

“那个女孩儿对匕首一无所知,我都看在眼里。”

“是啊。”小贩不再作声。

雀斑脸也不再言语。他从烟盒里抽出两根烟,递了一根给他的同事,说道:“喜鹊鸟牌,怎么样?”小贩看了一眼上边,认出是拉特克里夫先生家的,严肃的表情终于变成了放松的微笑。

“你这个小偷!”说着把烟伸向了雀斑脸点着的火柴。

穆林斯和辛普森当然没有把顺走的香烟写进给格兰特的报告里。辛普森说,拉特克里夫夫妇总体上关系和睦,虽然发生过几次严重的争吵。然而关于争吵的起因,辛普森并不知道是哪一方先挑起的,因为女仆每一次都只能赶上中间那段,而且通常隔着房门。最严重的一次争吵发生在谋杀案当晚,自此之后他们就陷入冷战。拉特克里夫太太原计划前往约克郡,但是心情太沮丧而无法前行。接受调查后,她就与妹妹一起前往东伯恩,并下榻在当地的帕瑞德豪华大饭店。她会毫无缘由地喜欢一个人,但是表达爱的方式很粗暴,有时会非常蛮不讲理。她有点儿私房钱,经济上非常独立于丈夫。

穆林斯说,在富汉街98号埃弗雷特夫人的住所,他无法引起埃弗雷特夫人对柳条箱的兴趣。她坚称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当他打开柳条箱的时候,埃弗雷特夫人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匕首,戒备地看着小贩说:“你快滚!”然后就猛地关了门。

“你的意思是,她认出匕首来了?”

穆林斯难以断定。但是,埃弗雷特夫人是看见了匕首后才赶他走的。在她看见匕首前,他们还能聊上几句。另外,他能确定拉蒙罗拉街的女仆从来没见过这把匕首。

当穆林斯离开办公室后,格兰特再次把匕首锁在抽屉里,陷入了沉思。今天真是诸事不顺,首先,抓捕计划落空——其实他宁愿认为这是喜忧参半。其次,索瑞尔的确曾计划前往美国,这简直是颠覆性的发现。最后,交给拉蒙特的二百二十三英镑支票(这其中包含了匿名的朋友寄的二十五磅)也毫无踪影。凶案已经过去七天了,支票是在凶案发生之后寄到的,可是除了这二十五英镑之外,剩余的钱就不知所踪了。更重要的是,他的两个手下打听到的消息都无关紧要,拉特克里夫太太和索瑞尔看上去毫无关系。他倾向于认为拉特克里夫太太和索瑞尔船舱座位相邻并且排队也相邻是纯粹的巧合。当格兰特提及未能成行的纽约之旅,拉特克里夫先生表现出的震惊,也不过像是突然回忆起某件遗忘的细节。至于埃弗雷特夫人,唐突地中断谈话更像是世故待人,而非心中有鬼。面对箱子里的匕首,她既没有假装看不见,也没有表现得很在意,所以她也只是稍有嫌疑而已,并不能坐实猜测。所以格兰特决定再施几个小计,看埃弗雷特夫人能否摆脱同谋犯的嫌疑。至于拉特克里夫夫妇,就暂时别去管吧。他们不符合作案条件,也没有明确证据。很多时候,即便没有明确的证据,探长也能凭感觉猜出个所以然。但是关于他们夫妇,既没有明确证据,又没有作案条件,所以还是放在一边去吧。目前首要任务,是了解为什么拉特克里夫太太明明要去美国,却骗自己的仆人是去约克郡。

电话响了起来,格兰特急切地接起电话,原来是威廉姆斯。

“长官,我们已经盯住他了。您要亲自来一趟吗?还是我们继续监视?”

“他在哪儿?”威廉姆斯报了个地点。“所有出口都有人看守吗?我需要一会儿才到,不会看丢吧?”

“绝对不会,长官您放心吧。”

“这样的话,半小时后在布莱克顿大道末端的艾克里巷等我。”

他与手下会合后,一边走一边向威廉姆斯询问调查的细节情况。威廉姆斯是通过房屋中介找到那个男人的。在案发的前三天,拉蒙特在公寓顶层租了一间带家具的小两房,而在案发前一天早上搬了进来。

格兰特暗暗叫好,这与埃弗雷特夫人描述的完全一致。“他用什么名字登记租赁的呢?”

“用他的本名。”威廉姆斯回答道。

“什么!他居然用本名?”格兰特觉得难以置信。他沉默思索了一会儿,问道:“干得漂亮,威廉姆斯。这么快就查了个水落石出。他已经是惊弓之鸟了吧?”

“的确如此。”威廉姆斯补充道,“但是这几天并没有人看见他。的确是惊弓之鸟啊。我们到了,长官,就是从这儿数的第四栋房子。”

“很好。”格兰特说,“我们一起上楼吧,你拿上手枪,放在口袋里以防万一。走吧!”

他们没有钥匙,也没有直通三楼的门铃,只好按了好几次一楼的门铃。门开了后,一楼的住客们纷纷向他们抱怨。在夕阳中逐级登爬年久失修的楼梯,格兰特却精神抖擞,就像每次行动前一样。这次,不会像在斯特兰德那样,有制陶工人在旁打扰,他将直接面对他,从背后袭击索瑞尔的黎凡特人。

他突兀地敲着阴影中的房门,声音听起来空洞而缥缈。并没有人开门。格兰特又敲了几次门,还是没有人回应。“拉蒙特,你听着,快点开门。我们是警察局的,你再不开门的话,我们可就破门而入了!”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一阵寂静。

格兰特问威廉姆斯:“你确定他在里面吗?”

“他昨天是在里面的,长官。在那以后就没人看见他了。我们从今天下午三点开始监视这栋房子。”

“那我们把门撞开吧,小心点,开门的时候注意后退。”他们二人合力,随着一声闷响,门被顺利撞开。格兰特右手放进口袋里,走进了房间。

房间内的摆设一览无余,很明显这里没有人。他这才知道,他从刚到达的时候就觉得会扑空的直觉是对的。

“煮熟的鸭子飞了,威廉姆斯。我们错失了这次抓捕机会。”

威廉姆斯站在房间中央,他的表情就像一个弄丢了糖果的孩子,痛苦地咽了咽口水。格兰特尽管自己很失落,但是也想安慰威廉姆斯一番。这并不是威廉姆斯的过错,虽然他有点儿太自信了,但是能这么快找到凶手的住处已经很值得表扬。

“他走得很匆忙。”威廉姆斯说,仿佛在掩盖自己的尴尬与失望。当然,匆忙离开的证据也很明显,食物还放在桌子上,抽屉半开着,而且有匆忙翻动的痕迹,衣服和其他私人物品都没有带走。这不是有计划地离开,而是匆忙中逃跑。

“我们检查一下这些东西吧。”格兰特说:“我先采集指纹,然后再开灯。这里好像只有这盏台灯。”他在两个房间可能有指纹的地方都撒了荧光粉,但是并未发现什么完整清晰的指纹。但是,令人欣喜的是,在涂了油漆的木门把手上,有两枚清晰的指纹,看上去像是从衣钩上拿外套的时候留下的,这也给了格兰特些许安慰。格兰特点亮了灯,正要仔细检查拉蒙特留下的其他物品。这时,威廉姆斯的惊叹声引起了格兰特的注意,循声望去,他看见威廉姆斯正举着一大沓英格兰银行的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