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3页)

“被谁占了?”

“当地人管他们叫‘民间艺术家’。他们真是不幸,太倒霉了。他们以为拉维妮娅姨妈的到来不会打乱他们的生活,因为她虽然拥有这栋‘大房子’,但是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交集。她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已经要融入他们的生活了。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这栋大房子一直不属于这个村庄,所以他们并不关心谁住在这里。这个磨房空下来以后就慢慢衰败了,有几个公司想把它买下来当厂房。我是说,想把它改造成厂房。玛塔·哈洛德得知了这个消息,在众多律师的眼皮底下把它买了下来,搬了进去。村里每个人都很高兴,感觉自己被救了一样。他们虽然不喜欢一个演员住在这个磨房里,但是至少不会有工厂建在他们美丽的村庄里了。可怜的人们,如果他们能够预知未来就好了。”

她发动汽车,缓缓驶下斜坡,沿着村庄向前行驶。

“我猜不出六个月,从伦敦来来往往的人就会在这里踏出一条新路。”塞尔说。

“您怎么知道的?”

“海岸那边都是这样。只要有人发现块清净的地方,还没等他把水管装好安顿下来,就会有人催着他加入当地人的生活,要他给市长投票。”

“您猜对了。这里每三栋房子,就会住一个外地人。有钱的没钱的,从剧作家托比·塔利斯到舞蹈演员瑟智·莱托夫都来了。你看,托比·塔利斯的房子非常漂亮,是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建筑风格,就在乡村公路中央;瑟智·莱托夫的房子却是马厩改建的。这里还有各种出来鬼混的人,蒂尼·帕丁顿从来不带同一个客人回家度周末;可怜的老亚特兰大·侯普和巴特·霍巴特一直快乐地姘居在一起,已经有小三十年了,希望他们幸福。这里还住着形形色色的人才,塞拉斯·威克利在这里创作乡村生活的黑暗小说,净写些冒热气的粪肥和瓢泼大雨;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则每年给圣诞节市场添一本童话故事。”

“听上去不错。”塞尔说。

“这里净是这种事。”莉兹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如此怒气冲冲,她纳闷起来,今天晚上从这里经过,怎么会这么大脾气。“光说这些事了,”她打起精神说,“恐怕现在太黑了,得等明天早上再欣赏崔铭斯庄园的美景了。在夜空下,只能看个大概。”

她沉默了一会儿,给这个年轻人些时间,去看看夜色中那一连串的黑色屋顶和垛口。“有座哥特风格的音乐学校十分漂亮,可惜天太暗了,看不到。”

“菲奇小姐为什么选在这里住?”塞尔好奇地问。

“因为她觉得这里很气派。”莉兹说,语气亲切温暖,“要知道,她是在一所教区长的房子里长大的。那种大概一八五〇年左右建起的房子。所以,她看惯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现在也不觉得这种建筑有什么问题。她知道大家都在嘲笑这种建筑,但是对此无动于衷,不过她压根就不知道别人在笑什么。刚买下科马克罗斯的时候,她的出版商夸这房子的名字取得恰到好处。她当时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嗯,我不想批评什么,即使是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也不例外。”年轻人说,“菲奇小姐真是个好人,她直接邀请我过来,都没有想着先去查查我的来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我们以为英国人特别谨慎。”

“英国人不是谨慎,只是需要想想家里的东西够不够用罢了。拉维妮娅姨妈心血来潮请你去家里住,因为她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些事情。她知道家里多的是床单、床和食物,还有很多‘人力’可以招呼客人,所以她根本不需要犹豫。我们直接绕到车库,把你的行李从侧门拿进去行吗?从用人的房间走到正门得一天的时间,有个豪华的大厅挡在中间了。”

“这房子是谁建的?为什么建这样一栋房子呢?”他们沿着房子绕行的时候,塞尔抬头看着这个庞然大物问。

“从布拉德福德过来的一个人,据我所知。这里曾经是栋漂亮的乔治王早期风格的房子,藏枪室里还有张它的照片,但是他觉得它太丑了,就把它推倒了。”

塞尔拖着行李,沿着昏暗丑陋的走廊向前走着。莉兹说,这个走廊常常让她想起她的寄宿学校。

“把行李放这儿就行了。”她指着那段用人走的楼梯说,“一会儿会有人把它们拎上去。现在,进屋感受一下比较现代的装修吧,暖和一下,喝口水,见见沃尔特。”

她推开绿呢大门,让他进了屋。

“您滑旱冰吗?”他们走在空荡荡的大厅时,他问。

莉兹说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当然这块地方还是很适合跳舞的。“每年猎狐活动会在这里举办。”她说,“您可能想不到,这里没有威科姆的谷物交易所通风好。”

她打开另一扇门,他们终于离开灰蒙蒙的沉闷昏暗的走廊,来到一个生着炉火的温暖房间。这个亲切的房间里摆满了用旧的家具,还弥漫着炭火和水仙的芳香。拉维妮娅嵌在椅子里,一双娇小的脚搭在铁炉架上,蓬乱的头发从卡子里跑了出来,散落在靠垫上。她对面坐着的就是沃尔特·惠特莫,还是他最喜欢的坐姿,胳膊肘放在壁炉台,一只脚搭在炉架上。莉兹一见到他,立刻放松了下来,充满了爱意。

怎么会放松了呢?她听着他们打招呼的时候问自己。她明知道沃尔特在这里,怎么会感觉放松呢?

是因为她现在可以把这个社交负担抛给沃尔特了吗?

可是社交是她的日常工作,她已经习以为常,根本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况且塞尔也不能算是负担。她很少能遇到这么随和的人。为什么见到沃尔特会这么高兴呢?为什么会突然觉得一切会好起来的?这种感觉就像孩子从陌生的地方回到家里一样。

她凝视着沃尔特和塞尔寒暄时喜悦的样子。她爱他。他有人情味,不十全十美。他的脸上已经长了些许皱纹,发际线也显现出后退到太阳穴的迹象,但他是沃尔特,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不是——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男子,哪天早晨从这个世界消失,便再也没人想得起来了。

她高兴地想,和沃尔特这个大个子面对面站着,新来的客人显得有些矮了。他穿的鞋虽然很贵,但在我们英国人看来并不得体。

“不管怎么说,他只是个摄影师而已。”她对自己说,满脑子都是这些荒谬的想法。

她被莱斯利·塞尔迷住了,需要对他提高警惕?当然不是。

北方民族里多的是这种美如晨曦的男子。如果有人想起海豹人的传说和他们的奇特之处也不足为奇。这个斯堪的纳维亚裔美国年轻人只是长得不错,会摆弄摆弄镜头而已,穿鞋的品位却很糟糕。她根本没有必要去和自己较劲,或是非得提防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