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第5/15页)

“要是苏格兰只剩了50个托利党[4]的忠实选民,他们就都在这屋里呢。”

“这话不假。”雷布思说。

安德鲁斯听到他们的谈话,目光从领班身上转过来,说道:“我想苏格兰也就剩下50个托利党分子了吧。”

就是那张笑脸在那儿,雷布思又注意到了:那静静的、自信的微笑。他周围都是点燃的雪茄,燃着的红色烟头。他暗想,自己都把烟灰当面包吃了,简直是吃面包一样吃了烟灰。他觉得都要吐了。但麦考尔突然绊了一跤,险些摔倒,雷布思不得不拉住他,他这才找到了平衡。

“喝高了吧,汤米?”卡鲁问。

“得出去透透气。”麦考尔回答,“约翰会陪我的,是不是,约翰?”

“没问题。”雷布思说,这个借口正中他的下怀。

麦考尔又转向卡鲁,问:“开你的新车来的?”

卡鲁摇摇头,“把它存在车库了。”

麦考尔点点头,转向雷布思,说道:“这个家伙刚买了一辆捷豹V-12。

将近4万呢,我说的可不是跑的里程。”

刚才的一个服务生站在电梯边。

“先生们,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们。”他说,声音就跟电梯开关的响声一样机械。雷布思和麦考尔走进电梯,门叮当一声就关上了。

“我以前肯定逮捕过这个人,”雷布思说,“因为我以前又没来过这地方,所以他不可能曾在这儿见过我。”

“这地方算不了什么,”麦考尔说,使劲抹了几把脸,“什么都不是。你要是真想找点乐子,就到芬莱的俱乐部去。就说你是芬莱的朋友,他们会让你进去的。那儿确实是个好地方。”

“我会考虑的。”雷布思正说话间,电梯门开了,“等我从干洗店取回腰带,我就会去。”

麦考尔一路大笑不止,出了酒店。

福尔摩斯出来的时候,全身都僵直了。那位年轻人让他走了职工专用通道,带他走出迷宫式的条条走廊,又转身回去了,手插在口袋里,吹着口哨。福尔摩斯不知道他最后是不是真能做一名记者。更离奇的事儿倒也发生过。

他需要的照片找到了,共总三张,连续刊登在三份周三的日报上。美工部按图索骥,找到了原版照片,照片背面都贴着一张金色的长方形标签,标明照片是吉米·霍顿摄影工作室的作品。上帝保佑!标签上竟然还有办公地址和电话。福尔摩斯心满意足地伸个懒腰,活动活动筋骨,他的脊柱咯吱咯吱作响,慢慢恢复了原来的形状。他本想喝杯啤酒,但靠在柜台前站了足足两个小时以后,他实在没有勇气再去倚着吧台喝酒了。而且,都3点15分了。托那群头脑发达、行动迟缓的美工部人员的福,跟雷布思探长的第一次会面,他已经迟到了。他不知道雷布思怎么看准时赴约,真怕他会很在乎时间。但是,要是今天的工作成果还不能让他满意的话,那他也太不近人情了。

但是还是有些流言蜚语,说雷布思……

福尔摩斯倒不会轻信传言。当然,不是总信传言。

结果,两人之中反而是雷布思来晚了,尽管他提前打了个电话,并道了歉,这倒是很罕见。福尔摩斯坐在雷布思办公桌前多时,才见雷布思最终姗姗来迟。雷布思扯下脖子里花里胡哨的领带,扔到抽屉里。然后他才转向福尔摩斯,微笑一下,伸出了手。福尔摩斯上前握握手。

雷布思想,不错,他也不是共济会的。

“布莱恩,是你的名字吗?”雷布思一边说一边坐下。

“是的,长官。”

“好。那我就叫你布莱恩,你可以继续叫我长官。你看公平吗?”

布莱恩笑着回答:“很公平。”

“好,有什么进展?”

福尔摩斯开始从头讲。他一边说,一边观察雷布思:尽管雷布思努力做出用心听的样子,但他看上去昏昏欲睡。他的呼吸飘过桌子,味道很浓烈。不知道他午饭吃了什么,看上去很合胃口,消化得很好。福尔摩斯做完报告,等着雷布思发话。雷布思只是点了点头,沉默了好一会儿。他在整理思绪?福尔摩斯觉得有必要打破沉默。

“长官,能不能容我问一句,出什么事儿了?”

“你当然有权知道。”雷布思最终回答,却又不说话了。

“那是?长官?”

“布莱恩,说实话吧,我也不确定。就我所知道的——之所以强调是我所知道的,因为我想了很多,可能跟案情不完全相符。”

“那是有一件案子了?”

“还是听我讲完后,你自己判断吧。”现在轮到雷布思作报告了。他一边讲一边理清了思路。但是各个细节支离破碎,还有很多猜测的成分。他能看出来福尔摩斯正努力拼接,想拼出一幅完整的图。但存在一张完整的图吗?

“你看,就是这样。”雷布思开始总结,“我们已经找到一个瘾君子,身体里都是毒品,还是自己注射的。有一个提供毒品的人。死者身上有瘀青,其跟巫术有牵连;还有一个失踪的相机,一个断掉的领带夹,一些照片,以及一个被人跟踪的死者女友。看到问题了吗?”

“断点太多,无法展开调查。”

“所言极是!”

“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们”这个词引起了雷布思的注意。第一次,他意识到在这件事上他不再是一个人,不管“这”是什么事。这个想法令他感到一丝快慰,尽管醉意涌了上来,浓浓的困意缓缓击打他两边的太阳穴。

“我得去见一个人,调查一下女巫会,”他接着说,此刻对下面的步骤已胸有成竹,“你得跑一趟霍顿摄影工作室。”

“听上去很合理。”福尔摩斯评论说。

“他妈的必须应该合理!”雷布思喝道,“布莱恩,别忘了,我才是运筹帷幄的人,你就是个跑腿的。有什么进展,给我打电话。现在,出去!”

雷布思不是要故意装横。只是这个年轻人越说越近乎,听上去太温馨了,有点共谋的意味儿。雷布思觉得有必要划清界限,当然是他自己的错,福尔摩斯关门出去时,雷布思意识到了。他的错,他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和盘托出,简直就是在倾诉,他还直呼其名,布莱恩。都怪那顿该死的午饭,“叫我芬莱就行”“叫我詹姆斯吧”“叫我汤米吧”……算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大家都是刚开始的时候很好,后来差了一些。万事都是在走下坡路,雷布思早就习惯了。他甚至喜欢被人记恨,喜欢激烈的竞争。这也算是干他们这一行的一点意外收获吧!

看来雷布思就是个混蛋。

布莱恩·福尔摩斯走出警局,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头揣在口袋里,关节都红了。“你就是个跑腿的。”一句话就把自己打翻在地。他刚才还幻想着两个人关系处得很好呢,好得就像两个普通人的关系,不像两个条子的关系。布莱恩,早该放聪明点的。那为什么要做这些工作呢?他想都想不下去了。一切都那么模糊,纯粹是雷布思自己的事儿。根本就不是一个警察分内的工作。就是一个探长一时闲来无事,要当一会儿菲利普·马洛[5]解解闷。上帝啊,他们两个还都有别的正经工作可做呢,起码福尔摩斯自己有。反正他是不会去投入轻轻松松的缉毒工作,可是怎么会选了雷布思加入这项行动呢。他哥哥可曾经是法夫地区的第一号大毒枭。雷布思的警察生涯该因此彻底断送的,现在呢,局里却让他升了职。真是个他妈的邪恶、肮脏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