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意式疙瘩汤、普雷特(第5/7页)

而且遗憾的是,这天波利尼的演奏很难说精彩得使我们的殊死努力没有白费。前半场好像焦点还没对上就完了。心想这就是波利尼?好在最后的李斯特奏鸣曲到底云消雾散一般别开生面,不同凡响。不过,就波利尼的实力来说,本应提供更为石破天惊的音乐。听起来就一再觉得“不到位、还不到位”,却又无法把这种感觉聚敛成形,因而有种无可言喻的意犹未尽的不满留在心底。哪一年的事我忘了,总之过去在东京听过一次里赫特(Sviatoslav Richter)的演奏,当时我累得几乎迈不动步了,听的时间里万分感动,音乐会结束时劳累早已不翼而飞,身体如刚出炉一样精神百倍。在这里追求那个就算是苛求,但毕竟挨冷受冻排长队买来的票,想不到竟是这个样子,虽说不是波利尼先生叫我排的队……

由于太冷了,我穿上大衣,对着桌子“啪嗒啪嗒”连续敲击电子打字机的键盘,和在西西里写《挪威的森林》时正相反。那时暖和得不能再暖和,坐在桌前昏头昏脑,这次则冷得差点儿把键盘敲坏。

不用说,冷比暖更适合脑力劳动,问题是这房子里的罗马冬天未免冷过头了。夜里为温暖身体而一小口一小口啜白兰地,白天为冲淡寒冷而每天都跟老婆大谈温泉和夏威夷。老婆宣布:回日本要好好去温泉,每天从早到晚泡在里面,然后去夏威夷一个月。妙!一想都胸口直跳。不过话又说回来,我首先要写完小说才行。一旦开写,横竖要彻底写完才能回日本。一旦回日本,必定又要手忙脚乱。无论如何要守在这里把工作处理妥当。

《舞!舞!舞!》中出现夏威夷场面也是因为这个。我边写小说边想去夏威夷想得不行,所以拼命想像夏威夷写了下来。大概是这样子、大约是这个感觉——一边回想一边写。如此写夏威夷场面的时间里,似乎多少暖和起来,心情就像歪在热带太阳底下喝凤梨园[6]似的。文章也有这种具体效用!尽管转瞬即逝。

据日记记载,这一时期美元跌至一美元兑换一百二十三日元,而我们的现金差不多全是美元,说实话,打击不小。

接下去发生了大韩航空飞机爆炸事件。2月间两人同时得了重感冒,咳嗽和鼻水一连几个星期都止不住,脑袋昏昏沉沉,低烧迟迟不退。但奇怪的是,惟独写作进展顺利。对我们来说,那的确是个严寒的冷季,从头冷到尾,即使在我们长达三年的旅欧生活当中也是最难熬的时期。这年冬天发生的唯一好事,就是小说完成了。因此,每当我想起《舞!舞!舞!》这部小说,就想起罗马马洛内先生那座寒冷的房子。是的是的,我是穿着大衣在那座房子里写小说的。并想起叫琴的猫、叫玛多的狗、米尔维奥桥的市场和波利尼音乐会。

伦敦

关于去伦敦,没有多少值得写的,因为在那期间一直独自写小说。现在回想起来,可谓不可思议的一个月。在那一个月时间里,我差不多绝对没和任何人说话。

去伦敦可以说是势之所趋。老婆有点事情要经伦敦回国,我去送她。从3月初在此住了大约一个月,这期间我几乎跟谁也没说话,一直闷在房间里写作。写长篇小说时大体都是这样,产生不了想和谁说话的心情,所以对我来说,伦敦始终是个孤独而沉默的城市,这一印象渗透到了骨子里。

最初几天住旅馆,后来搬进短期租用的公寓。实际上来伦敦是第一次。首先最让我吃惊的是英语根本讲不通。我这人彻底习惯了美国英语,英国英语开始几天怎么也跟不上,很多时候都惊叹莫非这也是英语?发音听不大清楚,老是重复“Pardon my(对不起)”(其实英国人这种时候都说“Sorry”)。例如在附近超市卖肉的地方我要烤牛肉,那里的女孩子就此说了句什么——她问我什么,可我完全听不懂。不仅有很重的地方口音,而且速度快,心里不由叫苦。我说了句“pardon my?”对方重复一遍。但因为速度仍那么快,还是听不懂,于是我说听不懂。结果她再也不重复了,只是以“得得”那样的神情摇摇头,并包了一块差不多大小的肉给我。如此几次过后,我再不在此买烤牛肉了。不单这家超市,其他地方也有几次同样的遭遇。这点和美国很不一样,美国人若对方听不懂自己说的,一般情况下都反复改变语速和用词,直到对方完全听懂。

如此这般,语言上意外吃了苦头。

房子是找中介商介绍的,看到第三处时定了下来。最先一处是位于名字叫“World End”(世界尽头)的——好厉害的名字——地段的公寓(顺便补充一句,我以前翻译的保罗·泰罗《世界尽头》这本书的背景即在这个地段。小说蛮有意思,务请一读),宽敞倒是宽敞,但房间装修有点叫人透不过气,就谢绝了。其次一处在帕丁顿(Padding ton)站附近。房间本身固然不差,可惜地下室气氛阴郁,又凉浸浸的,免了。第三处位于圣约翰森林路,是美术工作室样式的房间,狭窄,折叠床,可以收进墙内,但位置不错,光线好,离地铁站和摄政公园(Regent's Park)也近。反正一个人生活窄点儿也没关系,遂定了下来。窗外就是那条阿比大街(Abbey Road)[7]。

我在这个房间里写完了《舞!舞!舞!》这部长篇小说。一边用收发机听音乐、眼望外面的阿比大街,一边日复一日“啪嗒啪嗒”敲击电子打字机键盘。这是暖气极足的公寓,尽管外面大家都穿着大衣,但里面只穿T恤和短裤都渗出汗来,须不时开窗把脑袋伸到大街上空凉快凉快。写累了,就看在附近书店买来的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一个近乎残酷的力透纸背的书,无可遏止的绝望,积极向上的自毁。天气总是不大好,三天有两天阴天,动不动就“啪啦啪啦”下小雨,一种仿佛预告恶劣世界到来的令人万念俱灰的冷冷的雨。不知何时下起,不知何时停住,甚至走到外面也弄不清此刻是否真的在下雨。这便是伦敦的雨。

趁不下雨的时候,每天在摄政公园跑一个来小时。这个程度的运动若再不做,脑袋势必掉弦。若不想让脑袋掉弦,就要让身体跑。只要不下雨,摄政公园还是极妙的公园。沿中间一条池边路跑过,再绕公园跑一圈。跑到动物园附近时,动物栏里飘出一股呛人的臊臭味儿,但这个也极妙,可以切切实实感觉出围栏里有许许多多动物。活物的活生生的气味。狮子们高角羚们骆驼们远离故土在这里生活,什么动物叫唤的声音也传来耳畔。

傍晚写作完毕,去附近买东西,做简单的饭菜吃。我在伦敦生活期间基本没在外面吃饭。老实说,吃什么都吃不出多大味来。当然美味的餐馆我想一定是有的,但从意大利赶来,很难有心情在伦敦花钱进餐馆。抱歉固然抱歉,可还是自己做来更可口。面包蛮够味儿,称为“料理”怕不合适,但我每天都在超市买来烤牛肉和面包,做牛肉三明治吃,咖喱饭或西红柿汤也有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