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演变(第5/9页)

我们还得一述当时农民的地位。春秋战国时的田租,大体是十分而税一。汉代更宽大,折半减收,法定的租额是十五税一。但实际征收又减一半,只是三十税一。而有些豪门的私租额,最高到十税五。因此政府的宽政,有些处达不到民间,而转增了豪门的剥削,这是秦汉沿袭战国,改采自由经济的流弊。王莽针对此弊,要把田亩全收归国有,重新分配,恢复井田制,即是恢复制约经济,恢复均产精神。但他失败了。一到三国、两晋时代,全部农民,几乎都转入豪门,受其荫庇。据历史记载,当时的田租额,提高到百分之六十,最高有到百分之八十的。薄弱的中央政府,很少直辖公民,财费无着。因此政府田租也依照豪门租额征收,虽想与豪门争夺民众,终鲜实效。直到北魏均田制出现,农民地位,始见改善。这一新制,依然是由北方门第中的中国知识分子,根据历史传统所提供。最要的是把租额锐减,还复汉制,如是则农民们与其为豪门私户,宁愿为政府公民。于是户口田亩的实际数字,很快地由农村直接呈报到各处地方政府来,大门第荫庇下的私户,轻轻一转手间,又成为政府之公民。中国政府凭借广土众民之支持,本来不需横征暴敛,政费是不愁不足的。这又是历史上一番大革命,但也没有经过下层民众的暴动流血,强力争取,只由政府自动地在法律制度上改进一番,而和平地完成了。

其次要说到农民对国家之服役,这与纳租,成为农民对国家之两大义务。在西汉,推行全民义务兵役制,每一个农民都需要服兵役,但分派时期不久,很易负担。汉末大乱,农民转到私家门第下当部曲,国家公民少了,尽量抽丁,那时则农民全成为军队。粮食不给,再由军队抽空屯田。在法理上,是兵队耕着政府的田,正与私家部曲耕种大门第的田一般。因此田亩收入,尽归国有,农民即屯田兵所得,只是最低限度之生活费。上文所说百分之六十的税收,便由当时屯田制演成。五胡以下,在北方是胡人的部族兵,中国民众则在抽丁制下临时加入军役。在东晋,则因门第势力之阻梗,连抽兵也难顺遂推行,于是逐渐改成募兵制,借此勉保疆土。直到北朝末期的北周,再根据历史传统来创立府兵制。在汉是全农皆兵,在北周则成为全兵皆农。农民不需全服兵役,而服兵役的,政府一一给以一份定额的耕地。在政府不再有军晌之支出,在兵队却各有家庭,各有一份优厚生活的保障。田租与兵役制度改进了,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情况也改进了。于是整个时代,也因而转运了。所以我说要研究社会状况,不应该忽略了政治制度。因政府控制着社会的。社会常随着政府之法制而转形。北朝因有均田与府兵两项新制度,遂造成了此下隋、唐两代之复兴盛运。而此两项新制度,则全由当时北方门第中知识分子,从研究古代经史而建立。

当时南方学者讲庄老新思想,北方却守旧,仍着重传统经史之学。尤其是一部《周礼》,成为当时国际间共同看重研讨的对象。创造府兵制的苏绰,便是研究《周礼》的专家。此后北周军队打进北齐都城,北齐的《周礼》权威学者熊安生,告诉他家人说,北周皇帝一定会先到他家来拜访,嘱先打扫门庭。结果北周皇帝果然不出所料,随着大军进城,首先下令到熊先生家去。

以前王莽早已根据《周礼》来变法,以后北宋的王安石,又复根据《周礼》来变法。《周礼》是战国时代一个不知名的学者,假托周公封建来伪造的一部订有精详的具体制度的“东方之理想国”。虽是一部伪书,但也保存有许多周代封建时期的实际史料,又有许多在封建崩溃之后,一种理想的封建制度之再计划。因此,我们要研究中国的封建社会与封建思想,这一部书至少该参考。

至于说到那时的商业,比两汉,只见更活泼,更繁荣。就南朝论,当时说,广州刺史只经城门一过,便可得三千万。就北朝论,魏孝文迁都洛阳,其新都建筑规模,尚有《洛阳伽蓝记》可证。我们一读此书,便可想像当时北方商业繁华之一斑。若我们一定要把西洋社会来比拟中国的,则试问,全国各地,散布着繁盛的商业都市,散布着自由的中产阶级,那样的社会,是否便即是封建?于是有人又要说,那时的中国,便已是前期资本主义的社会了。总之,说通了这些处,又说不通那些处。说近了这边,又说远了那边。勉强比附,终无是处。

下面讲到隋、唐。

隋、唐的府兵制,沿袭了北周成规,而唐代的租庸调制,则由北魏均田制所蜕变。汉代租额三十税一,唐代更轻,只四十税一了。汉代农民服役,每年一月,唐代减到二十天。更重要的,是唐代沿袭北周,接受了古代井田制度为民制产的精神,每一农民都由政府授以耕地,使在轻摇薄赋的传统精神下,人人有一份最低限度的生活凭借。但唐代对工商业却转采自由政策,一切免税。我们把汉、唐两代的经济制度作一对比,汉代只注意裁抑工商资本之过度发展,而没有注意到下层农民最低生活之保障。唐代颇注意农民生活之保护,而放任工商业之自由发展。汉代立法,像是不许有过富的,却可能有很穷的。唐代立法,像是许可有过富的,却不许有过穷的。因此唐代社会经济较之汉代更活跃,更繁荣。

最要的是隋、唐公开考试制度,即所谓科举制度之确立。任何一公民,皆可自动请求参加考试,以获得进入政府的一种最有保障的资格。这一制度推行了,以前门第那一种变相的贵族,便逐步衰退而终于消失了。这又是中国历史上关于社会形态一番极大的革命过程,但仍非由下层民众掀起流血狂潮经斗争而获得,仍是由上层政府在制度之改革上和平达到。

唐代在大一统政府下,全国民众,受着举国一致合理而宽大的法律保护。旧的特权势力,在逐步解体。有希望的新兴势力,在逐步培植。那时的社会,也如西汉般,在无定形的动进中,我们断难称它又是一个封建社会。然而历史演进是永远有波折的。唐代到中、晚期,租庸调制、府兵制都破坏了。另一种变相的封建势力又产生,此安史之乱以后所谓的藩镇。这是一种军阀割据,因唐代长期向外开疆拓土,边防将领除带兵外,又逐渐掌握地方行政财务之实权,外重内轻,尾大不掉,而引起安史之乱。政府对叛乱势力不能彻底肃清,姑息妥协,于是遂有藩镇。他们拥兵自强,又互相勾结。政府虽没有准许军权世袭的明文规定,但他们用种种方法强迫政府,期求变相的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