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三世界(第4/10页)

麻烦的事却正出在这里。现代化往往与政府携手而来,因此“内地”被“沿海”管辖,边区为都市治理,不识字者自然也只有受制于识字之人了。太初有“道”,“道”即“文字”。在加纳独立前不久成立的议会,其104名成员中,68名有某种程度的小学以上教育程度。南印度特伦甘纳地区(Telengana)106名的立法委员里,则有97人有中等以上的教育程度,并有50位大学毕业生。可是这两地绝大多数的居民,当时却多属目不识丁的文盲(Hodgkin,1961,p.29;Gray,1970,p.135)。更有甚者,凡想在第三世界“国家级”政府出人头地者,只会当地通行的语言还很不够,还得通晓几种国际语言当中的一种(英文、法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或中文),至少也必须懂得新政府将当地方言混合而成的“国语”才成,例如斯瓦希里语(Swahili,东非、刚果等地的语言)、印尼官话(Bahasa)、混杂语言等。唯一的例外,只有在拉丁美洲地区,官方的书写文字与一般民众的通行语同属一种语言(葡萄牙文或西班牙文)。试观印度一地,1967年海得拉巴(Hyderabad)举行的公职选举中,34名候选人里只有3人不谙英语(Bernstorff,1970,p.146)。

因教育程度好而占的优势,甚至连最落后、最偏僻之民也逐渐感受到了。他们自己不一定能分占这个优势,尤其在他们享受不起这个条件的时候,更特别感受到其中的不同。知识就是权力,这句话不但具有象征意义,在事实上根本就是如此。在某些国家里,所谓政府,所谓国家,对其子民而言,无异于一部庞大的机器,其目的即在榨取他们的资源、血汗,以供国家雇用的员工享用而已。因此知识即权力的意义,在这些国家愈发明显。有了教育,往往意味着有可能在国家机关谋得一份差事,有时甚至十拿九稳,保证可以得到一个职务,[4] 运气好的话,更可以变成一辈子的铁饭碗,从此吃喝不尽,招权纳贿,公物私用,将某些职位私下给家人或朋友。一个小村庄——比如说,姑且在中非吧——投资在村里一名年轻人身上,培养他受了教育,从此全村的指望便在这项教育投资所保证的回收之上,也就是公职的所得及公务员身份的保护。一份公务生涯如果经营得成功,收入极为可观,是一国当中待遇最好的职业。在60年代的乌干达(Uganda),一个公务人员的薪水(指其合法正当的收入),高达其国人平均收入的112倍(英国的比数则为10:1),其中意义可想而知(UN World Social Situation,1970,p.66)。

凡是乡下穷人(或他们的下一代)也有可能受惠于教育的地方,便可见众人普遍有着强烈的学习欲望(例如拉丁美洲,第三世界中以此地区与现代化距离最近,离殖民时代也最遥远)。“大家伙都想要学点什么东西。”1962年时,某位在马普切印第安族(Mapuche Indians)中搞活动的智利共产党人,便曾对笔者如此表示:“可是我本人并不是知识分子,没法子教他们书本上的玩意儿,便教他们踢踢足球。”求知若渴的欲望,自50年代起,是推动南美居民大量由乡村迁往都市的一大原因。迁徙的惊人结果,是乡间为之一空。各项调查都显示,都市生活的吸引力,极大成分在于可为子女的教育和训练提供更好的机会。在城里,他们“可以变得不同”。多种新机会中,首先自然是学校教育为未来提供了最佳的前景,可是退而求其次,即使如开车这种简单技术,到了落后的农村地区,也可以成为改善生活的重要技能。驾驶技术成为成功之本,这是一位来自安第斯山脉克丘亚族(Quechua)村落的乡人的心得;也是他教导效法他的脚步进城、到现代世界打天下的表兄弟及侄儿外甥的第一课。岂不见他本人一份救护车司机的工作,正是一大家族迈向成功的基石吗(Julca,1992)?

至于拉丁美洲以外的农业人口,也许一直到了60年代,甚至更后的时期,才开始逐渐有系统地认识到现代文明代表着希望,而非威胁。不过在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改革政策当中,领导者可能对其中一事特别寄予厚望,认为它可以对农民造成吸引力,因为它直接影响着五分之三以上以农业维生的人口:即土地改革。这项概括性的政治口号,在农业国家里却包罗万象,从大规模土地所有权集中到重新分配给农民及没有土地的劳动者,一直到封建领地及佃户制度的扫除,地租的减低,租耕制度的改良,以及革命性的土地国有化及集体化,等等。

这一类活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0年内风起云涌,是为行进步伐最为激烈紧凑的10年,因为政治光谱上不论左右及幅度,都可见向这个方向的行动。在1945—1950年间,世上半数人口居住的国家,都在进行着某种程度的土地改革——在东欧,以及1949年后的中国,进行的是共产主义式的土地改革;原在大英帝国统治下的前印度,则是因为殖民解放而起的改革;在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以及韩国,则是出于日本战败的结果,或可视为美国的占领政策所致。1952年埃及爆发革命,土地改革之风开始吹进西方的伊斯兰世界:伊拉克、叙利亚、阿尔及利亚,纷纷先后跟上开罗的脚步。1952年玻利维亚掀起革命,南美地区从此也走上土地改革之路。不过墨西哥仍可算作首开风气之先的国家,自1910年革命以来,或者更为精确一点,自30年代革命在墨西哥再起以来,便已经大力鼓吹土地均分(agrarismo )。不过,政治上的呼声虽然很多,学术上的统计研究尽管不断,拉丁美洲的革命事例毕竟不足,加之殖民岁月遥远,战败经验稀少,真正的土地改革终究难以兴起。一直要到卡斯特罗在古巴发动革命(为古巴带来了土地改革),使土地改革进入了中南美洲的政治进程,情况才改观了。

对于主张现代化的人而言,土地改革的好处不止一个方面:政治上的意义自不待言(不论是革命政权,或正好相反的反革命政权,双方均可借此赢得农民支持),在思想上更为动听(例如“土地还给劳动人民”等口号),有时甚至还可以达到某些真正的经济目的,虽然绝大多数的革命人士或改革家,对于仅仅将土地重新分配给穷人的手段究竟能造成几分改善,并未抱着太大期望。事实上在玻利维亚和伊拉克两国分别于1952年和1958年实行土地重新分配之后,农业总产量反而急剧下降。不过为求公平起见,我们也得指出,在其他农业技术及生产力原本便已极高的地方,以前对土改诚意抱怀疑态度的农民,一旦获得自己的田地,很快便发挥极高的生产潜能。埃及、日本、中国台湾地区便是最好的例子,其中又以中国台湾的成就最为惊人(Land Reform,1968,pp.570—575)。维持一个广大农民群体的存在,其动机其实与经济无关,过去如此,现在亦然。因为现代世界演变的历史证明,农业生产的大量提高,恰好与农业人口的减少成反比;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这种逆向增减的现象尤为明显。不过土地改革的意义,不可因此抹杀,因为它毕竟也证明了在自耕农制度下,尤其是以现代化手段经营农作物的较大型农家,其效率绝对可以与传统大地主佃户制度,或帝国主义的大规模农庄运作媲美,而且具有更大的弹性空间。比起其他某些半工业化集中经营的办法,例如1945年后,苏维埃式巨型的国营农场,以及英国在坦噶尼喀(Tanganyika,今坦桑尼亚)生产花生的手法,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过去,咖啡之类的农作物,甚至连橡胶及糖在内,一向被认为只能以大规模农庄的方式栽植经营。这种手段,虽说如今比起某些缺乏技术的小农,依然占有极为明显的优势,却已绝非必要的经营方式了。不过归根结底,自大战结束以来,第三世界在农业上获得了重大进展,所谓科学选种的“绿色革命”,毕竟还是由具有企业经营头脑的农家开始的,印巴边境的旁遮普即为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