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资产阶级世界(第5/8页)

由大家族或者几个家族紧密联结的家族,在经济上肯定占有相当优势。家族可为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也许还可提供有利的业务关系,特别重要的是提供管理人员。1851年里尔的勒费弗尔家族(Lefebvres)为其姻亲普鲁沃(Amedée Prouvost)的毛纺厂出资。西门子哈尔斯克(Siemens and Halske)是世界著名的电气公司,建立于1847年,它的第一笔资金便是一位表兄提供的;其兄弟中有一人是公司里薪金最高的雇员,其他三兄弟,即华纳、卡尔和威廉(Werner,Carl and William)分别掌管柏林、圣彼得堡和伦敦的分厂。名闻遐迩的米尔豪斯(Mulhouse)新教集团,其内部各小集团之间皆相互依靠:多尔费斯—米格(Dollfus-Mieg)公司是多尔费斯开创的(他和他父亲皆和米格家族联姻),安德列·克什兰(AndréKoechlin)则是多尔费斯的女婿。克什兰掌管公司,直到四位舅表弟长大成人后方交出管理大权,而他叔父尼古拉斯(Nicholas)在掌管克什兰家族公司时,“把兄弟、表兄弟以及年迈的父亲都请了过来”。[21] 与此同时还有一位多尔费斯,即该企业创始人的孙子,进了自己家族拥有的地方分公司施伦贝格尔(Schlumberger et Cie)公司。19世纪的企业史充满了这等错综复杂的家庭之间相互结盟、相互渗透的关系。他们需要有数目众多的儿女——不像法国农民,法国农民只要一个继承家产的人——他们当然也不乏儿女,因为他们不鼓励节育。穷人和正在拼命的下中阶级当不属此例。

然而,这些小集团是怎样组织起来的呢?他们又是怎样经营的呢?什么时候他们不再代表大家族,另立门户变成一个与家族有紧密联系的社会集团,一个地方性资产阶级,或变成范围更广的体系(就像新教徒和犹太银行家那样),使家族关系变成其中一面的呢?这些问题我们现在尚无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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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在本书所述时期,“资产阶级”的阶级含义为何?有关资产阶级的经济定义、政治定义和社会定义虽有所不同,但彼此相当接近,不至于造成多大的理解困难。

从经济上看,最典型的资产阶级是指从资本中获取收入者。事实上,这时期典型的“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几乎没有一个不能与这项定义对号入座。1848年法国波尔多排名前150的大家族中,90个是经商的(商人、银行家、店主等等,这个城市里几乎没有工业家),45个是拥有家产者和“食利者”(即靠地租、债券利息收入投资营生的人),15个自由业者。其中没有一个是高薪的总经理等行政管理人员,连名义上担任此等职务的人都没有,然而到1960年,这部分人却成了这个城里450个大家族中最大的集团。[22] 当然我们还可再加一句:从地租或房地产(这是城市中更常见的)中获取利润,仍是资产阶级一大重要收入来源,特别是在缺乏工业地区的中等和中下资产阶级更是如此,但其重要性正在消失。以非工业区的波尔多为例,1873年,这部分人在遗嘱中留下的财富只占总数的40%,而同一年在工业城市里尔,这部分人的财富只占31%。[23]

对于从政的资产阶级就不能这样一概而论了,原因至少有一个:政治活动需要专门知识,需要花费时间,因而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政治产生同样的兴趣,也不是每个人都同样适合从事政治。尽管如此,这时期在职(或退休)的资产阶级真正参与资产阶级政治的人数之多,实在令人惊讶。19世纪下半叶,瑞士联邦委员会(Federal Council)有25%—40%的委员是企业家和“食利者”(20%—30%的委员是银行、铁路和工业界的“联邦大亨”),比20世纪的比率还高。另有15%—25%是自由业者,即律师——尽管50%的委员都有法学学位,在大多数国家里,这是想要崭露头角和担任行政职务者所需具备的标准教育水准——另外20%—30%是在职的“知名人士”(官员、农村法官和其他所谓地方父母官)。[24] 19世纪中期,比利时议会中的自由党党团有83%的议员是资产阶级:其中16%是商人,16%是产业所有人,15%是“食利者”,18%是专业行政管理人员,42%是自由职业者(百分比有重叠)——即律师和少数医务工作者。[25] 地方城市里的政治分布大体相同,也由资产阶级(一般说来也就是自由党)中的显要人物执其牛耳,也许比例还更大些。如果权力组织系统中的上层大体还被旧式的传统集团盘踞,那么资产阶级“就向政治权力的下层,例如市议会、市长席位、区议会等等,发动进攻并占领之”,这些职位在19世纪最后几十年的群众政治运动发动起来之前,就已牢牢控制在资产阶级手里。里尔自1830年起便由杰出的商人担任市长。[26] 英国大城市均落入地方商贾之手,形成臭名昭彰的寡头政治。

就社会而言,定义便不那么明确,尽管“中产阶级”明显包括上述阶层的人,只要他们富有,脚跟站得较牢:商人、财产拥有人、自由职业者以及高级行政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当然为数很少,均在首都和省会以外的城市)。难就难在如何为资产阶级“上层”和“下层”的社会地位确定界线,难就难在它的成员参差不齐,很容易分化,至少内部总是分成大中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两个层次,小资产阶级又渐渐沦为事实上已不属于中产阶级范畴的更低阶层。

上层资产阶级与贵族(大贵族和小贵族)或多或少总能区别开来,贵族的法律和社会排他性以及上层资产阶级的意识,使得两者之间彼此壁垒分明。比如说在俄国和普鲁士,资产阶级根本不能成为真正的贵族。在小贵族头衔满天飞的国家(例如奥匈帝国),奥尔施佩格(Auersperg)或乔特克(Chotek)伯爵,不管他如何积极准备加入某个企业董事会,是绝不会把一个什么沃特海姆斯泰因男爵(Baron von Werthemstein)放在眼里,因为那不过是个中产阶级的银行家或犹太人而已。英国在这一时期有系统且少量地将商人——银行家、金融家,包括工业家——容纳进贵族行列。但英国这种做法几乎是独一无二的。

另一方面,直到1870年之前(甚至之后),德国仍有工业家不允许他们的侄儿当预备军官,认为这个职务不适合他们阶级的年轻人;他们的儿子只去步兵、工兵部队服役,骑兵是属于另一个社会阶级的。然而我们必须补上一句,当利润滚滚而进——在本书所述时期利润极其巨大——穷人也就不再抗拒勋章、贵族头衔或与贵族联姻,总而言之,不抗拒贵族生活方式的诱惑了。英国新教教徒的实业家也改奉英国国教了。在法国北部,1850年前的“毫不掩饰的伏尔泰主义者”已变成1870年后的天主教徒,而且日益虔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