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结果(第5/8页)

很明显,奴隶制度确实在一步步退出历史舞台,其原因并非出于人道主义。由于英国的施压,国际贩奴贸易迅速趋向终结(巴西被迫于1850年废除奴隶制度),供应奴隶的路线显然被切断了,因此奴隶价格飞涨。1849年从非洲卖到巴西的奴隶约有5.4万人,到了19世纪50年代中期,实际上已降为零。虽然主张禁止贩卖奴隶的人士宣称国内的贩奴贸易依然存在,但在那时,这点儿活动已无伤大雅了。从另一方面看,奴隶转为非奴隶劳动者的速度也是惊人的。及至1872年,巴西有色人种的自由劳动者几乎是奴隶总数的三倍,即使在纯黑人当中,自由劳动者与奴隶的人数也几乎相等。1877年古巴奴隶人数已减至一半,从40万下降到20万。[18] 蔗糖业传统上是使用奴隶最多的领域,从19世纪中叶起,糖厂由于实行机械化,糖在加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劳动力也减至最低程度,尽管在古巴等蔗糖业快速发展的国家,其甘蔗田里所需要的劳力相应增加了。不过,由于欧洲甜菜糖的竞争力越来越强,而蔗糖生产所需要的高劳动力,使蔗糖业面临亟须降低劳动成本的压力。雇用奴隶的种植园主,他们能在为机械化进行大量投资的同时又购买和养活一大批奴隶吗?略加计算之后,种植园主自然选择以雇工取代奴隶,不过他们雇用的倒不是自由劳动者,而是种族战争(见第七章)中的受害者,即从尤卡坦地区的玛雅印第安人当中雇用契约劳工,或从门户刚被打开的中国雇用契约劳工。毫无疑问,拉丁美洲甚至在奴隶制度废除之前,剥削奴隶的方式已不时兴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1850年后,以奴隶充当劳动力在经济上也越来越不合算。

至于农奴制度,在经济上要求废除它的理由既有一般的,又有特殊的。一般说来,工业发展需要自由劳动力,而将农民普遍束缚在土地上显然对工业发展不利,取消农奴制度,使劳动力自由流动,便成了工业发展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再者,农奴制度的农业在经济上怎能行得通呢?借用19世纪50年代俄国某位捍卫农奴制度人士的话说,农奴制度“排除了准确核算生产成本的可能性”。[19] 农奴制度也剥夺了对市场需求进行充分、合理调整的能力。

主张废除农奴制度的特殊原因是,如果要为各式各样的粮食产品和农业原料开拓国内外市场(主要是粮食),那么农奴制度就得被摧毁。俄国北部从来就不是非常适合大面积种植粮食,于是小农便将庄园式生产丢在一旁,种起大麻、亚麻和其他精耕细作的作物;而手工艺品又同时为农民进一步打开了市场。充当劳动力的农奴一直为数不多,此刻总数又更下降。农奴只要按市场要求,将劳务折成租金,付钱给地主即可。空旷的南部大草原是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后来变成牧场,而后又变成麦田,农奴在这里更是微不足道。地主的出口业务日益昌盛,他所需要的是更好的交通条件、贷款、自由劳动者,甚至机器。农奴制度在俄国还得以一息尚存的地区,如同罗马尼亚一样,主要是在人口稠密的粮食产区。这些地方的地主或是以增加农奴劳动量的办法来弥补自身竞争力不足的缺陷,或是以同样的方法廉价地挤进粮食出口市场,不过所谓的廉价也是暂时的。

然而,不能自由流动的劳动力的解放,不能单单从经济角度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反对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不只是因为它们认为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在经济上不可取,也不是由于道德上的原因,而是因为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无法与市场社会并存,市场社会是以个人自由追逐私利为基础的。奴隶主和农奴主则相反,他们之所以在整体上坚持其制度不放,是因为他们看到这项制度正是其社会和阶级的基石。一旦奴隶和农奴确立他们自己的地位之后,奴隶和农奴主人也许根本无法想象他们该怎样活下去。俄国地主没有造,也不能造沙皇的反,因为只有沙皇能赐予他们压迫农民的某些合法性,农民则执迷不悟地认为土地是沙皇的,由沙皇支配;农民还虔诚地相信他们世世代代都得服从上帝的代表和沙皇的统治。他们还相当固执地反对解放,解放是外部和上面以极大压力强加给他们的。

奴隶制度的废除和奴隶、农奴的解放,如果只是经济力量的产物那就好了,俄国和美国就不会产生如此无法令人满意的结果。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在那些薄弱环节和确实“不起经济作用”的地区——即俄国北部和南部、美国西南部几个边境州——很容易进行调整,实现解放;然而在核心地区,问题就没那么容易解决。19世纪80年代晚期,在俄国的纯“黑土带”各省(与乌克兰和边境大草原明显不同),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缓慢,长工劳役依然相当普遍,耕地面积的扩大也远远落后于南方粮食产区[19世纪60—80年代,黑土带耕地平均增加60%。乌克兰南部、伏尔加河(Volga)下游、高加索北部和克里米亚,耕地增加了一倍,而库尔斯克(Kursk)、梁赞(Ryazan)、奥廖尔(Orel)和沃罗涅什(Voronezh)(1860—1913),其耕地只增加了不到1/4][20] ,而扩大的耕地又是以牺牲近河草地和山区草地、强化旧式的三年轮耕为代价。总而言之,结束强制劳动经济,其所获得的纯经济效益究竟有多大,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这种现象在先前的奴隶制经济之下,是很难从政治角度清楚剖析的,因为美国南方被征服了,旧式的种植园贵族至少暂时处于无权状态,尽管时间不长,他们的权力不久又告恢复。俄国地主阶级的利益当然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和保护。这里的问题是:为什么贵族和农民对奴隶解放在农业方面所产生的结果都不满意;为什么这种结果对名副其实的资本主义农业发展前景也不尽理想。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要看究竟是什么样的农业,特别是什么样的大型农业,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最佳模式。

资本主义农业主要有两种模式,列宁称它们为“普鲁士模式”和“美国模式”:一种是资本主义地主企业家经营的大农场,雇用劳工;另一种是独立农场主经营的规模大小不等的农场,他们以销售为目的,必要时也雇工,只是雇佣的人数少得多。两种模式都包含市场经济成分。然而甚至在资本主义大功告成之前,作为生产单位的大农场(土地当然不一定就是生产单位。地主可将土地出租,从租赁人手中收取租金,或收取实物,或收取一定比例的农作收成,承租人则是真正的生产单位),多半都将自己收成的很大一部分拿去出售,而大多数拥有土地的农民则主要还是自给自足,不靠出售产品维生。因此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大农场的优势与其说是在于其具有技术优势、高生产力和经济规模等等,倒不如说在于其拥有为市场需要而生产剩余农产品的非凡能力。当农民仍处于“前商业”阶段的时候,例如俄国大部分地区农民,以及美洲获解放的奴隶(他们进入了实质上是小农经济的队伍),大农场此刻已取得这种优势,只是当时已无农奴或奴隶可供强制性劳动之用。大农场要在农奴或奴隶当中寻觅劳动力,变得比以前更困难了,除非前农奴或奴隶没有土地,或土地很少,不得不去当雇工,以及除非他们找不到有吸引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