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变,未必通(第2/3页)

不仅如此,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甲午战争以后,甚至连那些以保守著称的人士,也开始出现了新变化:徐桐奏请调湖广总督张之洞入京来主持全国的改革;连于荫霖这样的极端保守的人士也认为,“徐图而渐更之”的“不立其名”的变法也还是可取的。这种社会心态的存在,表明进一步改革可能引起的人为的阻力实际上已经比过去大为减少,这无疑是体制创新的有利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在中国古老的大地上,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终于鼓荡成了一次激进的维新变法运动。

这场改革运动虽然因为改革派的不成熟刚刚起步就遭受失败,但它对传统政治体系的挑战和威胁无疑是巨大的。在此期间,康有为先后给光绪皇帝上了37份奏折,在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等方面提出了28条实质性的建议。而光绪皇帝也尽可能地采纳了这些奏折,先后112次颁布“上谕”,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变革。这些改革,最重要的包括:(1)政治上,确立政治变革的大政方针,进行相应的机构改革。(2)经济上,创设新机构,振兴工商业和农业,劝励工艺,奖募创新。(3)军事上,推进国防现代化。(4)文化上废除科举,建立新式教育制度。

以“百日维新”为高潮的这场政治变革运动,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现代化历程上的第一次全方位的尝试,它第一次把现代化政治意识传播给了中国社会;第一次唤醒了在传统专制政治下麻木数千年之久的中国知识阶层,并造就了中国第一代具有现代意识心态的知识分子;它运用朝廷权威,第一次通过全国性的社会动员,向传统政治文化和政治结构发起了全方位冲击,由此揭开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序幕。虽然这场变革因为多种原因而流产,但它对中国政治日后发展的历程,不是显得可有可无,而是显得十分的必要。

晚清政局的变化层层相因,一环扣一环,这种“链式反应”在戊戌政变以后显得尤为明显。

“百日维新”失败后,慈禧太后直接从垂帘听政走到前台,但是,从她重用保守派集团到义和团入京,再到八国联军之役和《辛丑和约》的签订,直至最后一批保守派首要人物按和约要求被处死、罢黜,这一连串事件的发展,仅仅是发生在短短几年之间的事。局势变化之快、结局之惨,这让慈禧太后深感意外、大为震惊,同时也使得她的政治态度跟以前相比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1月29日,还在流亡途中的慈禧太后痛定思痛,经过慎重考虑,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力求振作自强的上谕。这道上谕的发表,标志着清末新政的开始。

上谕大意内容是:

世有万禩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穷变通久,见于大易;损益可知,著于论语。

伊古以来,代有兴革。

我朝列祖列宗因时立制,屡有异同。入关以后已殊沈阳之时。嘉庆、道光以来,渐变雍正、乾隆之旧。大抵法积则敝,法敝则更,惟归于强国利民而已。

自播迁以来,皇太后宵旰焦劳,朕尤痛自苛责。深念近数十年积敝相仍,因循粉饰,以致酿成大衅,现正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懿训以为取外国之长,乃可去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

皇太后何尝不许更新损益科条?朕何尝概行除旧?酌中以御,择善而从。母子一心,臣民共睹。今者恭承慈命,一意振兴,严祛新旧之名,浑融中外之迹。

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文法者庸人藉为藏身之固,而胥吏恃为牟利之符。公私以文牍相往来,而毫无实际;人才以资格相限制,而日见消磨。误国家者在一私字;祸天下者在一例字。

晚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学之本源也。居上宽,临下简;言必信,行必果。服往圣之遗训,即西人富强之始基。中国不此之务,徒学其一言一话一技一能,而佐以瞻徇情面,肥利身家之积习。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

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各举所知,各抒所见,通限两个月内悉条议以闻,再行上禀慈谟,斟酌尽善,切实施行。

至西幸太原,下诏求言,封章屡见。而今之言者率出两途:一则袭报馆之文章;一则拘书生之浅见。指其病未究其根,尚囿于偏私不化;睹其利未睹其害,悉归于窒碍难行。新进讲富强,往往自迷始末;迂儒谈正学,又往往不达事情。尔中外臣工,当鉴斯二者,酌中发论,通变达权,务极精微,以便甄择。

倘再蹈因循敷衍之故辙,空言塞责,遇事偷安,宪典具在,决不宽贷。将此通谕知之。[5]

这道上谕表明:

1.经过庚子事变后,最高执政者慈禧太后在反思之余,态度已经发生了一个比较彻底的转变,这就是从原来的顽固守旧开始转向维新图强。上谕中虽然仍宣布康、梁为逆党,斥责康、梁变法为“乱法”,但并没有反对变法从新的意图,反而说:“所有一切自强新政,胥关国计民生,不特已行者亟应实力举行,即尚未兴办者亦当次第推广。”慈禧太后的这种做法主要是想将自己即将举行的新政与戊戌变法区别开来,其变法自强的愿望与主张是坚定的。

2.清廷终于敢于走出祖宗之法不可变的怪圈,不再拘泥于祖宗的成法。认识到了“法积则敝,法敝则更,惟归于强国利民而已”的正确性和重要性。

3.在总结过去洋务运动成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向西方学习的主张。这道上谕希望突破洋务运动的藩篱,指出了“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又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因此,富强之路、振兴之望在于必须舍西政之皮毛,而求西政之本源。

4.如何举办新政才能富强,清廷并没有十分成熟的主张。因而下谕要求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再由朕上禀慈谟,斟酌尽善,切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