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怪人哈特曼 1971—1980年·夏初(第5/9页)

复原期间,我的父母亲愤怒于整个事件的经过,不希望我与那些朋友继续往来,便在我休养期间,于一个夜里,悄悄地举家搬离那个地区。

就在我三十五岁那年,因为投资失败,从朋友那里间接得到消息,S镇上有人愿意无条件收购我惨败的生意与欠拖的债务,唯一的条件是,成为他的左右手。

这些年里,我一次都没有回来。从前的家乡E市与紧邻的S镇几乎成为我的最大梦魇。没有人知道,多年前摔下去的那一刻,我脑中的感知力在那几秒里莫名地放大好几倍;或许是身体集中所有的恐惧而产生的奇怪机制,那挥舞在空中的双手,往下跌落时的极大惧怕,跌落到地面的瞬间所有骨头与肌肤粉碎的痛感,像是烙印在我心底最深处,想忘也忘不了。

我从未想过要遗忘,怀抱着从前的秘密恐惧活到现在。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要收购我生意的人,商人大佬肥奇,是在一个冬季下雪的夜晚。我穿着厚重的羽绒大衣,嘴里呼着白雾,缩着身子与介绍人进入S镇的一家酒馆中。肥奇一群人早已坐在隐藏的昏暗贵宾室里,身后一字排开约五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镳,每个看上去都比我矮了一截。

肥奇看见我非常热情,要我与他面对面坐着,倒了上等的香槟在杯子中要我喝,但是之后闲扯的话题都跟我失败的生意无关;最近的棒球赛事和镇上发生的新闻。只要我一提及生意,他便狡猾地把话题岔开,说有个与此相关的重要人物还未到场,不用如此急切地谈这件事。

没多久,我便有些尿意,于是走出贵宾室,进入前方酒馆吧台右边的狭小厕所内。就在这时,我永远忘不了那奇幻得不像真实的一刻。我记得我站在尿斗前完事后,转头对着墙上的镜子照了一下,在昏暗的灯光与略带脏污的镜子前拨了拨我的头发,粗鲁地抚过我喝酒后长满胡茬略红的脸颊。

回过头准备出厕所时,我的双脚已经站在厕所窄矮的门口,却有了仍站在刚刚镜子前照着镜子的错觉——因为在此刻,眼前出现了一个与我一模一样的壮汉。

我倒吸一口气,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结了。或许眼睛的大小与鼻子的高度没那么相似,但是相同的身高、发色、脸上胡茬的位置、穿棉布衬衫的衣着打扮,简直是翻版的另一个我。

对面的他倒是看起来一点都不惊讶,轻松地喊了声“嗨!小雷,好久不见!”就走到后面尿斗前径自上他的厕所。

我疑惑地在门口站了好些时间,不懂这瞬间发生的事情与情绪。但是回过神走回贵宾室时,已经有些喝醉的肥奇看见我,又似乎一侧身看见我后头的人,便堆满开怀的表情站起身,告诉我与身后这个另一个我,将来我们两个便是他最得力的保镖。他甚至想给我们两人取一个绰号:雷蒙兄弟。

我后头站得直挺挺的人,就是刚刚那个与我极相似的人。我转过头去时,眼前这个与我极为相似的人微笑地跟我握手自我介绍“好久不见,我现在也叫雷蒙!”时,我感到非常诧异,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事情也无法想起,眼前相似的脸孔、微笑的模样在面前放大,再放大……

我的心里塞满了许多疑问,被一种诡异的气氛笼罩住了;但是之后,肥奇根本不让我们有说话的机会,转头对着大家大喊,他们两人,两个无人能比拟的高大壮汉,从此将取代所有保镖的位置。而那些常年与他为敌的散乱联盟与帮派,再也没人能动他肥奇一根寒毛。

我因为债务的关系,不得不顺从这安排,进入肥奇的事业,当他的左右手。我这才知道那个与我极为相似的人是迪克,童年在镇上带头的孩子王,让我怀抱着终生无法释怀的恐惧的迪克——我这辈子最痛恨的人。

之后的时光中,我被迫与这个诡异的,与我极为相似的仇人迪克相处。

就在这段时间中,他告诉我,十五岁那年,我从鬼屋的四楼跌落下去之后的这段空白时间里所发生的事。当时,他们一群小孩眼睁睁地看我摔落到地面四肢摊平地倒下后,吓坏了,一轰而散。他也拔腿从鬼屋里奔回家中,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礼拜,脑袋里一幕幕的全都是我跌落的画面。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打听你的消息。当时我以为你死了,摔死在那栋废弃的鬼屋里。那件事发生不久,你们全家突然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你们的行踪。

“有传闻说是你的父母因为你的死去而悲伤得无法继续待在家乡,便决定搬离;更多的传闻则说你因为摔伤变成终身残废,你的父母为了医治你,决心搬到大城市居住。

“大家都相信这些小道消息,有几个小孩甚至草草地在鬼屋后方的空地替你起了一个空坟,煞有其事地写着你的名字,你生卒的详细年月份与简陋的墓志铭。一开始,大家时常在那座空坟旁聚会,对着坟墓说话,哭泣。在坟旁放些新鲜的玫瑰与百合花束。但是时间久了,大家也就自然地把这件事放到脑后,任由空坟荒废,逐渐被野草淹没,继续过着自己的生活。

“只有我,我永远无法遗忘这件事。”迪克有一次喝醉,满脸通红地像是跟我告解般哭得稀里哗啦,“我告诉自己,除非哪天见到你的尸体或者你的人,否则我永远不会死心。我甚至告诉自己,我把雷蒙害死了,是我狠狠害死了他,所以我给自己易名,让认识我的人都叫我雷蒙,你的名字。我决心让自己的下半辈子,替你断掉的人生接续下去!”

我沉默地望着眼前与我一样高壮的大汉一杯接一杯地猛灌酒,在我面前像个孩子似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絮叨着这些转变,以及他多年来纠结的对我的心情。在这场对话发生的几个小时里,我桌前的酒仍完整地摆在桌上,我连碰都不碰,保持清醒的态度,听完他所有的话。

他的声音高昂尖细,速度一旦加快或情绪激动,便像是舞台剧台下汇聚的各种喧嚣,嘈杂地让人想要捂上耳朵。话里的涵义被如此杂乱的音频干扰,让人听不懂很多尾音。而既然听不懂或不愿意听,我就忽略它。

但是,更多时间的我,心情处在一种奇异的、事不关己的异常冷漠中。

“然后有一天,”迪克用袖口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继续说,“我记得是在三十岁那年的春天末,据一个完全明白这件事前因后果的朋友说,好像在几天以前出差到邻近的大城市时,看见与我异常雷同的人,相似的身高与壮硕的外貌,在街道上悠闲地走着,然后转进一家出租杂志影片的店里,选租着架上放置的热门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