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二次反叛 3(第5/7页)

有一天,我正在家里,听到他们走了进来。梅迪在解释他和我在店里的关系,解释他从海岸跑过来的经历。

梅迪说:“我们家和他们家早就认识,他们过去叫我比利,我学过记账。我不会一直待在这里的,你知道。我要到加拿大去,证件什么的都齐了,我现在在等体检。”

比利!嗯,听上去和阿里倒有些相像。加拿大?那是我一个姐夫去的地方;梅迪过来不久,我收到一封家信,信里说全家人都为我这个姐夫的“体检”担忧。无疑,梅迪就是从这封信里捡到了加拿大这个话题。

我弄出点儿声音,让他们意识到我在家里。他们随后进了客厅,我装作什么也没有听到。

不久之后的一个下午,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费迪南突然跑到店里来,浑身湿透,身上还在往下滴水。“萨林姆,你必须送我到美国留学。”

他的口气透着绝望。这个想法突然在他心里迸裂开来,显然,他觉得自己如果再不行动,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他穿过倾盆大雨,跑过积水的街道,衣服全部湿透了。这么突然,这么着急,这么高的要求,我不禁愕然。对我来说,出国留学是件稀罕事,费用不菲,根本不在我们家承受范围之内。

我问他:“我为什么要送你去美国?我为什么要在你身上花钱?”

他无言以答。别看他不顾一切的样子,也别看他在雨中跑了这么多路,他可能只是想找个话题。

难道这只是因为他简单质朴?我觉得我的火气直往上冒。这兴许同下午的大雨、闪电和异乎寻常的黑暗有关。

我又问:“你为什么觉得我有这个义务?你为我做了什么?”

我说的一点不假。自从他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人物,他对我的态度就好像我欠了他的,就因为我表现得乐意帮忙。

他一脸茫然,平静地站在黑乎乎的店里,眼里毫无怨恨的迹象,好像对我的反应早有准备,只是亲眼看到才踏实。和我对视了一会儿,他把目光移开,我知道他要改变话题了。

他把绣着校训的湿淋淋的运动服往外扯了扯,说:“我的衬衫湿了。”见我没有回答,他扯了扯运动服别的地方:“我冒雨跑过来的。”

我仍然没有回答。他不再摆弄他的衣服,而把眼光投向积水的街道。他要是说话起错了头,想改个话题,就是这个样子:每次谈话不成功,都是以这种短句子结束,把话题扯到自己或者我正在做的事情上,这种做法让人很烦躁。现在他又故技重演,一边看着外面的雨,一边东拉西扯地说他看到的东西。他是想让我放他走。

我说:“梅迪在储藏室里。他会给你一条毛巾。你再让他给你泡点儿茶。”

但是,事情并未就此了结。对费迪南来说,没有哪件事能痛痛快快地了结。

我还是常到朋友舒芭和马赫什家去吃午饭,每周两次。他们的房子比较花哨,有点像他们自己。他们夫妇俩都很漂亮,肯定是镇上最漂亮的人。这一点谁也比不了,不过他们的穿着总是略显过头。他们房间铺着波斯和克什米尔地毯,还有旧铜器,这些是真正的漂亮东西,但他们又添加了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做工粗糙的现代莫拉达巴德铜器,机器生产出来的印度神像画匾,耀眼的三叉壁灯等等。还有一尊沉重的裸女雕像,是用玻璃雕刻的。这雕像有几分艺术气息,让人联想到女性之美,舒芭之美。夫妇俩总是这么醉心于自己的美,就好像有钱人醉心于金钱一样。

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吃饭,马赫什问我:“你那位伙计怎么了?好像和其他人一样变得越来越狡猾。”

“你是说梅迪?”

“他有一天跑到我这里来。好像已经认识我很长时间的样子,那是在向那个和他一道来的非洲男孩炫耀。他说他给我带客户过来了。他说那个非洲男孩是扎贝思的儿子,也是你的好朋友。”

“我不晓得自己还有这么个好朋友。他到底想干什么?”

“见我快要生气了,梅迪就跑开了,把那孩子丢在我这里。那孩子说他想要个照相机,但我看他并不是真的要什么东西,只是没话找话。”

我说:“但愿他掏钱给你了。”

“我没照相机给他。萨林姆,生意不好做。提成,一路要给提成,到头来没钱可赚,本钱都会亏掉。”

卖照相机是马赫什想出来的点子,结果搞砸了。马赫什就是这个样子,满脑子都是些小点子,总是想搞点儿新业务,但很快又都放弃了。他听说东部要建一个狩猎公园,而我们小镇将成为它的基地,他以为旅游业很快就会复苏。其实这里的旅游业只停留在欧洲的宣传画上,不过是为首都的政府造势而已。所谓的狩猎公园已经回归自然了,其实没人当过真。这里的道路、度假村本来就很原始,现在干脆消失了。游客(他们有可能对一些廉价的照相机感兴趣)也没来,结果马赫什不得不把照相机用分段运输法运往东部。分段运输是像我们这样的人运货到各地的常用手段(有的是合法经营,有的是偷运)。

马赫什说:“这孩子说你要送他到美国或者加拿大留学。”

“有没有说我送他去学什么?”

“他说是商业管理。这样以后就可以接管他妈妈的生意,把生意做大。”

“把生意做大!进十二打剃须刀片,一片一片卖给渔民?”

“我想他是想借朋友之手让你就范。”

道理很简单:如果有人在你的朋友面前说你要帮他如何如何,你就有可能真的会这么做。

我说:“费迪南是个非洲人。”

再次遇到费迪南,我说:“我朋友马赫什说你要去美国读商业管理。你有没有告诉你妈妈啊?”

他听不出我话里的挖苦。但是换成这种说法让他有些手足无措,一时语塞。

我接着说:“费迪南,你不要到处跟人家讲一些无凭无据的事。你说,商业管理是什么意思?”

他回答:“记账、打字、速记。就是你平时做的那些事啊。”

“我可不会速记。那只是秘书课程,不能算商业管理。你也不用大老远跑到美国或者加拿大去学这东西,在这里也一样学,我想首都肯定有地方教。到了某个时候,你会发觉你想做的不止这些。”

这些话他不爱听,他的眼里充满了羞辱和愤怒。但这不能怪我,要找人算账的话,只能去找梅迪,而不是我。

他遇见我的时候,我正准备去希腊俱乐部打壁球。和过去在海岸的时候一样,我穿上帆布鞋和运动短裤,手里拿着球拍,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我走出客厅,站在走道上,意思是等他出来,我好锁门。但他仍待在客厅里,不用说,他是在等梅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