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5/6页)

到了山顶,他们停下来休息,康妮也乐得放松一下。她曾经暗自希望这两个男人会成为朋友,一个是她的丈夫,另一个是她孩子的父亲。可现在她明白这幻想纯属荒唐至极,这两个男人简直是水火不相容。他们互相排斥,这让她第一次明白,仇恨其实是很奇怪微妙的事情。她现在是第一次有意识地绝对恨克里福德了,恨到了极点,似乎觉得他应该被从地球上清除出去。恨他并且自己全然承认这份仇恨,这让她感到十分放松,充满了活力,这真叫奇怪。“既然我恨他,那就决不跟他一起生活了。”她于是有了这样的想法。

到了平地上,看守可以独自推车了。克里福德和康妮拉起话来,想以此表示自己的镇定。他谈起住在迪耶培的爱娃姨妈,谈起马尔科姆爵士,他来信问康妮是愿意和他一起开小轿车去威尼斯还是愿意和希尔达一起坐火车去。

“我更愿意坐火车去。”康妮说。“我不喜欢长途开车,尘土飞扬的路段我更不喜欢。不过我要等希尔达的意见。”

“她肯定要驾自己的车,还要带上你。”克里福德说。

“很有可能!我得帮把手了,你不知道这轮椅有多沉。”

她走到轮椅后面去,和那看守并肩跋涉在粉红色的砂岩路上。她才不在乎别人看到呢。

“要不等等菲尔德来?他力气大,让他推车。”克里福德说。

“马上就到了。”康妮喘着气说。

话虽这么说,但到家后她和麦勒斯都擦起脸上的汗来。这有点奇怪,但这次并肩推车让他们二人比以前亲密多了。

“多谢了,麦勒斯。”到家门口时克里福德说。“我得换台马达,就全解决问题了。到厨房去吃饭吧?肯定到吃饭的时间了。”

“谢谢,克里福德男爵。我今天得去我母亲那里吃饭,今天是礼拜天呢。”

“随便吧。”

麦勒斯穿上外套,看看康妮,敬个礼就走了。康妮气哼哼地上楼去了。

吃午饭时她忍无可忍了,冲克里福德说:“克里福德,你怎么那么不体谅人呢?”

“体谅谁?”

“那看守!如果你认为这就是统治阶级的行为,我真替你难过。”

“为什么?”

“他是个得过病的人,并不强壮!爱信不信,如果我是伺候你的人,就会让你等着,吹哨子叫人来。”

“我相信你会这样。”

“如果换了他双腿瘫痪坐在轮椅里,行为也像你一样,你会怎么对待他?”

“我亲爱的福音传道士,如此混淆人与人、人格与人格,这么做太庸俗了。”

“可你缺少基本的同情心,那么恶心,才最庸俗。位高者须尽义务!【7】你,还有你的统治阶级!”

“我该尽什么义务?对我的猎场看守动感情吗?没那个必要,我不会,还是让我的福音传道士去做这样的事吧。”

“我听出来了,你的意思是他不是和你一样的人!”

“他不过是我的猎场看守,再说了,我每周付给他两镑,还给他一栋房子住呢。”

“付他钱!你以为你一周两镑和一栋房子买来的是什么?”

“他的服务啊。”

“哼!要我说你还是收起你的每周两镑和房子吧。”

“他或许也想这么说,可他没那本事!”

“你,你就统治吧!”她说。“可你并不是在统治,还是少夸你自己吧。你不过是获得了不该获得的金钱,用一周两镑的价钱迫使别人替你干活儿,否则就用饿死来威胁他们。统治!你凭什么统治呀?你干枯了!你不过是靠你的金钱欺压别人,像任何犹太人和奸商一样!”

“你果然言谈高雅,查泰莱男爵夫人!”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刚才在林子里你才高雅呢。我简直为你脸红。我父亲可是比你仁义十倍,你这个绅士!”

他伸手去揿铃叫伯顿太太来。这时他脸都黄了。

她怒气冲冲地上楼去到自己的房间,心里说:“让他买别人去吧!反正他没有买我,我也就没必要跟他在一起了。一个干枯的绅士,灵魂是假象牙做的!他们就是靠他们的外在风度和虚假的绅士气欺骗别人的。可他们和假象牙一样没有感情。”

她做好了今晚的打算,决意要忘了克里福德。她并不想恨他。她不想在感情上跟他有什么纠葛。她想让他对自己一无所知,特别是毫不了解她对那猎场看守的感情。为她对下人的态度发生争吵是由来已久的事了。他对她的态度太熟悉了,而她则觉得他过于麻木、强横,一到别人的问题上就不通情理。

她平静地下楼来,在餐桌上依旧摆出一副不驯的架势。他仍然脸色发黄,是肝病又犯了,看上去模样古怪,他在读一本法文书。

“可读过普鲁斯特?”

“我试图读过,可他让我厌烦。”

“他的确是出类拔萃。”

“或许是吧!可他令我厌烦,太繁复琐碎了!他没有感情,只有关于感情的连篇累牍。那种妄自尊大的心性令我厌倦。”

“那就是说你喜欢妄自尊大的兽性喽?”【8】

“或许是吧!可兽性里或许还有那么点不是妄自尊大的东西呢。”

“算了,反正我是喜欢普鲁斯特作品里的微妙和教养良好的桀骜不驯。”

“就是这个让你变得死气沉沉,真的。”

“我的小夫人又像个传道士一样说话了。”

他们总在翻来覆去地争吵!可她就是忍不住要跟他斗。他坐在那儿就像一具骷髅,用骷髅的冰冷意志与她作对。她几乎能感到这骷髅在抓住她,要把她强压进他那一条条肋骨组成的笼子里去。他也的确是武装到牙齿的,因此她还是有点怕他。

她寻机离开了克里福德,很早就上床了。可九点半她就起来了,到屋外去听动静。什么声音也没有。她穿上一件睡袍就下了楼。克里福德和伯顿太太在赌牌,他们或许会一直玩到午夜时分。

她回到自己房间里,把睡袍甩在纷乱的床上,换上一件薄薄的睡衣,外面罩上一件毛线衣,穿上她的胶底网球鞋,再套上一件轻便的外套,就准备就绪了。如果谁看到她,就说出去走走。早晨回来时,就说出去踏露了,她经常在早餐前出去散步。除此之外,唯一的危险是有人会在夜里进她的卧室。不过一般不会有人来,也就是万一的事。

贝茨还没有锁门。他往往在晚上十点锁宅门,早晨七点开门。于是她悄悄溜了出去,没人发现。天上亮着半个月亮,光线足够辨认道路的,但看不清穿深灰衣服的她的身影。她快步穿过邸园,不是因为幽会而感到兴奋,而是因为心头燃烧着怒火和反抗之火。这种心情并不利于爱情幽会,只是苦中作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