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个人的性格中影响他人幸福的那一面(第5/8页)

对我们自己国家的爱,常常使我们倾向怀着最为恶意的嫉妒与猜忌的心理,看待任何邻国的兴隆与壮大。各自独立但相互毗邻的国家,由于没有共同的上级机关来裁决它们的争议,全都时时刻刻处在彼此恐惧与彼此怀疑的环境中。每一个君主,由于不指望从他的邻国得到多少公正的对待,也倾向以同样少的公正回报他的邻国。对于国际法的顾虑,或者说,对于某些独立国家宣称或自以为它们自己有义务,在它们彼此的交往中遵守的那些规则的尊重,往往和纯粹的装腔作势没有什么两样。我们天天看到那些规则,只因人类为了争夺一丁点儿利益,或受到一丁点儿挑衅便被规避,或者被直接违背,而人类却完全不觉得羞耻或难为情。每一个国家仿佛都可以在任何它的一个邻国逐渐增强壮大的力量中,预见它自己将被征服的命运;卑鄙的国家歧视原则,往往建立在高贵的爱国情操之上。大加图(the elder Cato)[20]每次在罗马元老院演讲,不管主题是什么,据说终了时总会来上一句,“我还是认为迦太基[21]应该被毁灭”;一颗强壮但粗糙的心,在被激怒到几乎发狂时,自然会以这样诅咒那个使他自己的国家如此深受伤害的外国,来表达他那野蛮的爱国情操。西庇阿·纳西加(Scipio Nasica)[22]用来结束他的每一次演讲的句子,听说是比较仁慈的“我还是认为迦太基不应该被毁灭”。这是一个心胸比较开阔文明的人,一个甚至对宿敌的繁荣兴盛在这宿敌已经被削弱至对罗马不再有什么威胁时不觉得反感的人才会有的慷慨言词。法国与英国也许各自都有一些理由害怕对方的海军和陆军的力量增强,但是,就它们任何一国来说,嫉妒对方国内的幸福与兴旺,嫉妒对方的土地栽培优良、各种制造业进步、商业发达、港口与码头繁多且安全、人民在所有文科艺术与学问方面样样精通,无疑有损它们两个这样伟大的国家自身的尊严。这些方面的进步改良,全都真正改善了我们生活所在的这个世界。人类因之而受益,人性也因之而更显高贵。在这些进步改良上,每一个国家,不仅应该各自努力企图超越群伦,而且基于对全人类的爱,也应该促进而非阻挠它的邻国力争上游。这些进步改良全都是各个国家彼此竞相仿效,而不是各个国家彼此歧视或妒忌的适当对象。

对我们自己国家的爱,似乎不是源自于对全人类的爱。前一种感情,和后一种感情完全不相干,而且前者似乎有时候甚至会使我们倾向做出违背后者的举动。法国的人口也许接近英国人口的三倍,所以,在包含全人类的伟大社会中,法国的繁荣成功应该被认为是一个远比英国的繁荣成功更为重要的目标。然而,倘使有哪一位英国国民,基于那个理由,竟然在所有场合重视法国的繁荣成功甚于重视英国的繁荣成功,那他肯定不会被认为是一个好的英国公民。我们爱我们的国家,并非把它当作只不过是全人类社会的一部分来爱,我们是因为它本身的缘故而爱它,和任何有关全人类社会的考量完全不相干。设计出人类情感系统,以及其他每一部分天性系统的那个智慧似乎认为,要增进全人类社会的利益,最好的办法是把每一个人的主要注意力导向全人类社会中的某一特定部分,这部分不仅最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也最在他的理解范围内。

国家歧视与憎恨很少延伸至邻近的国家之外。我们或许会非常懦弱愚蠢地称法国人为我们的天敌,而他们或许也会同样懦弱愚蠢地认为我们是他们的天敌。但是,不论是他们,或是我们,对于中国或日本的繁荣兴盛,都不会怀有任何嫉妒的心理。然而,对这样遥远的国家,我们的善意也很少有可能发挥什么了不起的作用。

被发挥出来时通常会有些大用的公益心,而且对象也最为广泛的,是某些政治家的那种公益心,他们为相邻或相距不是很远的国家筹划并组成同盟,以便在他们所折冲的国际势力范围内保持所谓的权力平衡,或保持普遍的国际和平与宁静。然而,那些筹划与执行这种盟约的政治家们实际所图的,除了他们各自国家的利益之外,很少有什么别的目的。是的,有时候他们的心胸确实比较宽广些。(根据德利兹枢机主教看法[23],这是一个不会过分轻易相信他人有美德的人)法国参与孟斯德(Munster)条约[24]谈判的全权代表阿沃伯爵[25],愿意牺牲他的生命,以便透过该条约恢复欧洲普遍的和平。威廉国王[26]似乎怀有一股真正的热情,很希望看到欧洲大部分的主权国家保持自由与独立。这股热情也许受到他特别讨厌的法国的很大的刺激,而当时法国恰好是那种自由与独立的主要威胁。此一仇视法国心态,有一部分似乎传给了安妮女王[27]的第一任内阁。

每一个主权国家,内部都分成许多不同的社会阶级与团体,各自有其特殊的权力、特权与豁免权。每一个人对自己的那一个阶级或团体的喜爱,自然甚于其他任何阶级或团体。他自己的利益,他自己的虚荣,他的许多朋友和伙伴们的利益与虚荣,通常和他所属的那个阶级或团体有很密切的关系。他自然热衷于扩张他自己的那一个阶级或团体的特权与豁免权;他自然热衷于保卫那些权利免受其他任何阶级或团体的侵犯。

就任何国家来说,所谓它的政体(constitution),乃取决于它内部被分成哪些不同的社会阶级与团体,以及那些阶级与团体被分配到哪些个别的权力、特权与豁免权。

它那个政体的稳定性,取决于每一个别阶级或团体维护它自己的那些权力、特权与豁免权免受其他每一阶级或团体侵犯的能力。每当有任何它的从属部分的身份与地位,相对于其他从属部分的身份与地位被抬高或压低时,它那个政体必然多少会有些改变。

所有那些不同的阶级与团体都依存于那个让它们获得安全与保障的国家。它们全都从属于那个国家,并且全都只在对那个国家的繁荣与保全有所裨益的从属关系中获得安顿与确立。每一个阶级或团体中最偏心的成员也承认这是事实。然而,往往却很难说服他相信,国家的繁荣与保全需要他自己的那个阶级或团体在权力、特权与豁免权方面多少作出一些让步。这种偏颇的心态,虽然有时候也许是不公正的,却不见得因此便一无是处。它制止创新的精神。它倾向于保存一国内部各个阶级与团体之间那个已经确立的平衡,虽然有时候它像似妨碍政体进行一些在当时也许是很流行且很受欢迎的改革,然而,它实际上却有助于整个国家体制的稳定与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