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论处境的顺逆对人类评论行为合宜与否的影响(第6/8页)

一个勇敢的人不会因为被带上绞刑台而变得可鄙,但是,他会因为被挟在颈手枷中示众而变得这样。在前一种场合,他的行为也许可为他赢得普遍的尊敬与钦佩。在另一种场合,不管他有什么样的行为,他都不可能令人愉快。在前一种场合,旁观者的同情鼓舞他,使他免于所有感觉中那种最难堪的羞耻,亦即免于感觉到他的不幸只有他自己感觉到。在另一种场合,便没有什么同情,即使有,那也不是同情他的痛苦(这痛苦实在微不足道),而是同情他意识到他的痛苦没有人同情,亦即即使有同情,也是同情他的羞耻,而不是同情他的悲伤。怜悯他的那些人,为他感到羞愧而低下头来。他也同样垂头丧气,觉得他自己被那种惩罚,虽然不是被他的罪行,无可挽回地降低了地位。相反,那个决心就死的人,由于他自然被旁观者以充满尊敬与赞许的直挺挺的面相注视着,所以他自己的脸上也同样呈现出无所畏惧的从容表情;而且,如果他的罪行没有夺走别人对他的尊敬,那他所接受的惩罚就绝不会夺走这种尊敬。他毋庸怀疑他的处境会是什么人轻蔑或嘲笑的对象,而且他也可以正正当当地表现出一副不仅是完全平静沉着,而且是兴高采烈的胜利神态。

德利兹枢机主教[28]说:“巨大的危险,自有其迷人之处,因为即使在我们挑战失败时,还是可以得到一些光荣。但是,平庸的危险,除了可怕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因为名誉丧失总是与缺乏成功相随。”他的这个箴言,和我们刚才针对刑罚所说的,有相同的哲理基础。

人类的美德可以胜过痛苦、贫穷、危险与死亡,而且它要藐视这些逆境,甚至也不需要使尽它的全身力气。但是,要是它的不幸遭到侮辱与嘲笑,要是它被带领着走在凯旋队伍里游街示众,要是它被竖立起来任人轻蔑地指指点点,那么,它往往便比较难以保持一贯的坚定。如果和被人轻蔑相比,所有其他外在的厄运伤害都很容易承受。

第三节 论钦佩富贵与藐视贫贱的心理倾向腐化我们的道德判断

这种对有钱有势者的钦佩乃至几乎崇拜,以及对贫穷卑贱者的藐视或至少是忽视的倾向,虽然是地位差别与社会秩序赖以建立与维持的必要基础,然而,它同时也是我们的道德情感所以败坏的一个重大且极普遍的原因。历代的道德家无不抱怨:财富与显贵时常享有只应属于智慧与美德的尊敬与钦佩;而只应针对恶行与愚蠢表示的轻蔑,却往往极不公正地留给贫穷与卑微承受。

我们希望自己是值得尊敬的人,也希望自己被人尊敬。我们害怕自己是该被轻蔑的人,也害怕自己被人轻蔑。但是,一旦踏入这个世界,我们很快便发现,智慧与美德绝不是人们唯一尊敬的对象;而恶行与愚蠢也一样不是人们唯一轻蔑的对象。我们时常看到,世人尊敬的目光比较强烈地投向有钱与有势的人,而不是投向有智慧与有美德的人。我们也时常看到,有权有势者的恶行与愚蠢,远比天真无辜者的贫穷与卑微受到更少的轻蔑。值得世人的尊敬与钦佩,获得世人的尊敬与钦佩,以及享受世人的尊敬与钦佩,是这世上的雄心壮志与竞争较量的伟大目标。有两条不同的路出现在我们眼前,同样可以达到这个被如此渴求的目标:其中一条,经由学习智慧与实践美德;另一条,经由取得财富与显贵的地位。有两种不同的性格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供我们仿效:其中一种,满怀高傲自大的野心与庸俗卖弄的贪婪;另一种,则是满怀朴素的谦虚与公平的正义。有两个不同的模式,两幅不同的画像,悬在我们的眼前,供我们据以形塑我们自己的品格与行为:其中一幅,在着色上比较庸俗华丽与光彩耀眼;另一幅则是在轮廓线条上比较正确,也比较细腻美丽。其中一幅迫使每一只游移的眼睛不得不注意到它;另一幅则几乎不会吸引什么人注意,除非是最用心与仔细的观察者。真心坚定爱慕智慧与美德的,主要是一些贤明有德的人,他们非常优秀,不过,为数恐怕不是很多。绝大多数的人是财富与显贵地位的爱慕者,而且,也许更为古怪的是,大部分还往往是没有私心的爱慕者与崇拜者。

我们对智慧与美德感到的那种尊敬,和我们对财富与显贵怀有的那种尊敬,无疑有所不同;而且要区分这种不同,也不需要有很高明的识别能力。但是,尽管有这种不同,那两种感觉还是很相像。在某些特征上,它们无疑不一样,但是,在笼统的脸部表情上,它们是这么的近乎相同,以致没注意观察的人很容易错把后者当成前者。

如果两者的功劳相当,很少有什么人不是更多尊敬有钱有势者,而较少尊敬贫穷卑微者。甚至对大部分人来说,前者的放肆与虚荣,还远比后者真材实料的功劳,更值得他们钦佩。说纯粹的财富与显贵,抽离功劳与美德,值得我们尊敬,这也许很难被好的道德或甚至好的语言欣然接受。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纯粹只是有钱有势的那些人,几乎经常得到我们的尊敬。所以,在某些方面,他们可以被视为我们自然尊敬的对象。那些崇高的地位,无疑也会因为恶行与愚蠢而彻底崩毁。但是,那种恶行与愚蠢必定是非常的巨大,否则就不会有彻底崩毁崇高地位的作用。同样不检点的行为,出现在一个上流社会人士身上,远比出现在较卑微的人士身上,较不受人轻蔑与厌恶。后者偶尔违反一次自我克制与行为正当的规矩,惹人愤怒的程度,通常远大于前者经常且公开轻蔑那些规矩所引起的愤怒。

在社会中下层的生活中,通往美德的路,和通往富贵的路,或者至少是通往这个阶层的人可以合理期待获得的那种富贵的路,幸好在大多数场合,几乎是一条相同的路。在所有中下层的职业中,真材实料的专业技能,加上审慎、公正、坚定,以及自我克制的品行,很少不会获得成功。有时候,即使品性不是那么正确,靠专业技能也可以奏效。然而,习以为常的轻率鲁莽、邪恶不义、摇摆懦弱或放荡浪费,必定总是会遮蔽,有时候甚至会完全压制最光彩耀眼的专业技能。此外,在社会下层生活的人,绝不可能伟大到超越法律的惩罚,所以,一般来说,法律对他们有一定的威吓作用,一定会迫使他们以某种方式,对至少是比较重要的正义规则表示尊重。再说,这种人的成功,几乎总是仰赖他们的邻居与同辈的惠顾与口碑;而这些惠顾与口碑,如果没有相当正常与规矩的品行,他们就很难获得。所以,“诚实是最好的政策”这一则古老的处世良言,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总是完全真实不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可以期待看到相当显著的美德;而对社会的善良道德来说,幸亏绝大部分人是在这种情况下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