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6/12页)

突然,正当奶娃津津乐道之时,他想到了要得到那笔黄金。他恨不得马上动身前去把金子拿到手。一直跑到藏金的所在,把一粒粒金子毫无遗漏地攥到手里,就从巴特拉家人的鼻子尖底下;这帮蠢货,居然以为他们只要杀掉一个男人,就可以让他断子绝孙。他在周围人们崇敬的目光中感到自己光辉夺目,而且变得不可一世了。

“你爹爹和谁结了婚?”

“那城里一个最富有的黑人医生的女儿。”

“这就是他!这就是麦肯·戴德!”

“把你们几个孩子都送去上大学了?”

“我的俩姐姐上了大学。我就在我们的办公室里,在他身边工作。”

“哈!把你留在家里好赚钱!麦肯·戴德总在打算赚钱的!”

“他开的是什么牌子的汽车?”

“别克225。”

“我的老天,225!哪一年的产品?”

“今年的!”

“这就是他!这就是麦肯·戴德!他还要买进艾利·拉卡瓦纳!只要他想办的事,他一定会办到!我的天。我敢打赌,他会让那帮白人愁死的。谁也不会拽倒他的!弄不倒麦肯·戴德!在这个世界上不行!再来一个世界也不行!啊哈!太棒了!艾利·拉卡瓦纳!”

等了四天之后,库柏牧师却去不成了。他当牧师的收入不足养家,还要到货场去打零工,这一天刚好通知他上早班。他的侄子(因为他们只有这么一个侄子,也就取名叫“侄子”了),受命开车送奶娃去农庄——这是他们能去的就近的一个地方。“侄子”只有十三岁,勉强能从方向盘上面朝前看。

“他有驾驶执照吗?”奶娃问库柏太太。

“还没有。”她答道,但当她看到他惊愕的表情时,就解释说,农村的孩子都早早地就开车了——出于需要。

奶娃和“侄子”吃过早点就立刻出发了。路上耽搁了大半个小时,因为道路弯弯曲曲,只有两条行车道,而他们在一辆小货车后边足足磨蹭了二十分钟,超不过去车。“侄子”很少讲话。他似乎只对奶娃的衣着感兴趣,抓住每个机会回过头来打量一番。奶娃决定送他一件衬衫,就让他回来时在汽车站停一下,把他存在那儿的提箱取出来。

最后,“侄子”在一处房无一间的岔路口放慢了车速,然后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你想让我开一会儿吗?”

“不是的,先生。这就到了。”

“到了哪儿了?什么地方?”

“就在那背后。”他指着一片树丛,“沿着路直通过去就是巴特拉的地方,农庄就在他家背后。您得自己走了。车子开不过去。”

事情果然如此;奶娃一走过去就发现,在那条落了两茬草和树叶的石子路上,他简直迈不开步。他刚才让“侄子”等着他,满心以为他能迅速地踏遍这块地方,回到这个停车的地点。可是那孩子说,他还有零碎活计要干,宁可在奶娃指定的时间回来。

“一小时吧。”奶娃说。

“一个小时,我才刚刚回到城里。”侄子说。

“库柏牧师说让你给我开车。他可没让你把我撂在这儿不管。”

“要是我不干活,我妈会抽我的。”

奶娃心中感到恼火了,但是他不愿让这孩子认为他害怕一个人留在这里,因此只好同意让他——他看了一眼腕上的笨重而设计过分的手表——在中午时分回来。当时是上午九点钟。

他的帽子在走过第一棵老胡桃树的树枝时就碰掉了,于是他只好拿在手里。他的没有卷边的裤子由于在湿树叶上走了一英里的路程而颜色发暗了。周围死一般的沉静反倒在他耳际引起一阵阵轰鸣。他感到身上不舒服,内心有点焦躁不安,但头脑中却影影绰绰地出现了金子,而且越来越大,还有头天晚上和他一同喝酒的那些老人的面孔也是一样。就这样,他走上了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大住宅周围的铺满沙砾和树叶的车道。

他们就是待在这房子里的,他心里想,派拉特就是在这里因为樱桃酱而大哭了一场。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待了一会儿。这栋大房子当年该是十分漂亮的,在他们兄妹眼里恐怕像座宫殿了,但他们过去对此只字未提,只是一再讲述他们那种身陷囹圄的感觉,他们从屋内朝外看天的种种困难,地毯和帷幕如何使他们与世隔绝。尽管他们当时并不知道杀害他们父亲的凶手,但他们本能地痛恨这杀人者的住宅。而这座房子看着确实像是杀人者的魔窟,阴暗,破败,邪恶。自从儿时跪在窗前一心向往能够飞行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像此时这样感到孤独。他看到一个孩子的一双眼睛从未被常春藤遮住的二层楼的一扇窗台上盯着他看。他暗自笑了。想到自己曾经如何透过窗户看着天空,他觉得他看到的该是他自己。也许是光线想穿透树木。四根优雅的柱子撑起门廊,两扇巨门上嵌着沉重的铜环。他举起门环,又放手听其落下,声音清冽,似雨点滴入棉田。接着又是一片沉寂。他回头朝小径上看去,但见一摊摊绿色水洼,那是他走过来时踏出的,水洼断续,连成一条暗绿色的通道,目力所及,不见尽头。

人们都说那农庄就在巴特拉家宅的背后,可是一想到他们谈到距离时概念上的差异,他想最好还是迈步动身为佳。万一能找到他要找的东西,他就在夜间重返这里,当然要带上工具,不过现在就要熟悉一下周围的地势。一阵冲动,使他伸出手去握住了门把。他试着转了一下,但一点没有拧动。刚刚转身要走开——确切地说,是他又转了个念头——他把门一推,吱一声,门给推开了。他擦着门侧身进去。一股气味迎面扑来,呛得他如入暗室,一时什么也看不见了。那是一股发自毛茸茸的小动物身上的气味,一涌而至,陈腐窒人。他咳嗽起来,觉得那气味堵在嘴里,裹住了牙齿和喉咙,于是想找个地方吐几口唾沫。他从后裤兜内掏出一条手绢,掩住鼻子,从敞开的大门口退到一边。他刚要把吃的那点早点呕出来,那股气味却消散了,而且相当突然,代之而来的是一阵甜蜜的芳香。就像姜根一样,清新醉人。他既吃惊又着迷,便迈开脚步朝里走去。不过一两秒钟,他就能够看到一座大厅中的手工镶嵌和打磨的木质地板,在地板尽头,是一座宽大的楼梯,盘旋而上,直入黑暗之中。他的目光一直追踪到那楼梯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