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炸鸡进城来(第4/11页)

那人刚好懂一点英语,他友好地对夏皮洛先生笑笑说:“我是第一次来这儿吃饭。”

“你刚才吃了足有几十块炸鸡和土豆泥,怎么这么快就又饿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那人的脸色变了。

彼德走过来,但是他也不敢确定这个男人是否曾经来过。他转身问我们:“你们知道他是第二次来吗?”

还没等我们回答,那个人火了:“我他妈的来了一百次,怎么样?老子掏钱了。”

满友笑了,告诉彼德:“刚才是有个人和他穿差不多的衣服,不过那不是他。”

“没错。”我也插话说。我认识刚才来的那个人—他是我父亲单位的一个会计。现在发火的这个人确实是第一次来,因为他腰里还别着一个传呼机。他很可能是个出租车司机,要不就是做生意的。

彼德向那个人道了歉,让人家安心吃饭。他向夏皮洛先生解释了事情的原委。我们这位洋老板已经有点心神错乱了,他看着哪个顾客都长得差不多。“我怎么能分得清呢?”老板说,“我看他们都是一个模样—都是中国人,每个人都能把一头牛吃下去。”他像个小伙子一样开怀地笑起来。

彼德把他的话翻译给我们听,大家都笑出了声。

这一天算下来,我们又损失了六百多块钱,自助餐终于彻底失败了。还好,夏皮洛先生没有拖欠工钱,第二天就发给我们了。这就是在牛仔炸鸡店做工的好处—工资从来都是按时发。这可比在中国人的公司里强多了,特别是那些国营企业有时根本就开不出工资来。我妈妈在气象局工作,那里是清水衙门,客户就那么多,也不能开夜校培训学生赚钱,也不像电力局那样有令人畏惧的权力,所以经常是开百分之六十的工资。妈妈常叹气说:“我的活干得越多,就越吃亏啊。”

我爸爸看到我拿回家的四百六十八元工资心里感慨万千。那天晚上他喝多了,一个劲地唉声叹气,扬着手里抽了一半的香烟对我说:“宏文哪,我参加革命快四十年了,每个月才挣三百块钱。你刚开始工作就能挣这么多钱。爸爸觉得自己真没用啊,这就是我给共产党干了一辈子的下场。”我弟弟插了一句:“爸,您现在要退党也不晚呢。”

“住嘴!”我吼了一声。他真是个白痴,看不出来老头子心里难受?我对父亲说,“您想开点吧。您的工资是少了点,但是您端的是铁饭碗。每天您不就是喝茶看报纸聊天吗?每到月底工资一个子儿也不少拿。可我是给资本家干得累断了腰,人家的工钱是按小时付的。”

“你拿钱这么多,每顿饭都能吃高蛋白食品,你还不知足?”

我没言声,但是在心里说:我想有个稳定的工作,想和别人一样每天到班上歇八小时。我父亲还在唠叨:“你们那个牛仔炸鸡真好吃。我要是天天都能吃上牛仔炸鸡,喝上可乐,老子用不着什么社会主义。”

我懒得跟父亲争论。他那天晚上是发神经了。不错,我在炸鸡店是能经常吃上口好吃的,也就是炸薯条和饼干。这样我回家来就不用吃晚饭。我这样做是为了要给家里省点粮食,可是我父亲却以为我每天吃饱了炸鸡,肚子不饿。

自从那次自助餐亏本以后,夏皮洛先生就更依赖彼德了,大小事实际上都由彼德说了算。公平地讲,彼德是个能干的经理,对店里的事情也尽心。他开始在城里四处拉关系,说服那些工厂企业的领导在炸鸡店举行工作午餐。这样做的效果很快就显出来了。因为是用公款请客,那些厂长经理大方得很,经常是要上满桌子的炸鸡和点心,让他们的客人品尝地道的美国风味。东西吃不完就带回家去给老婆孩子们。我们炸鸡店逐渐在工商企业中出了名,也有了稳定的客源。夏皮洛先生又可以每天早上躲在办公室里喝咖啡、看杂志,甚至听录音带学中文。

有天下午,木基师范学院院长的二儿子给彼德打电话,说想在炸鸡店里举办结婚喜宴。我认识这个小子,花花公子一个。去年刚离婚,休掉了老实肯干的原配。现在要娶的这个娘儿们是个小寡妇,四年前放着在剧场当经理的正经工作不干,非要辞职去俄罗斯做生意。现在这俩人终于决定结婚了。新郎想要把婚礼弄点外国风情,于是选中了牛仔炸鸡店。

夏皮洛先生听了有点不自在。他对彼德说:“我们只是一个快餐店,不具备摆结婚宴席的条件。”

“机会难得啊,”彼德说,“中国男人攒一辈子的钱就是要花在结婚上的。”他那双猫头鹰一样的圆眼睛一闪一闪的。

“那我们就得在店里卖酒了,对吧?我们可没有酒执照啊。”

“什么执照不执照的。这是中国,从来没听说过这一套。”彼德有点不耐烦了。

满友能讲几句英文,这时候也插进来说:“夏皮洛先生,彼德是对的。中国男人结婚就要把钱花光,花多多的钱。”他对自己的英语口音有点不好意思,退到一边咬着指甲。

洋老板让步了。第二天我们就开始布置店面,准备开办婚宴酒席。夏皮洛先生给北京打电话,要总店用特快专递运来奶酪饼、冰激凌和加州红酒。彼德雇了两个临时工,在店里挂上彩带和彩灯。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中旬了,他指挥人们在一个角落里摆上了一尊爱神小像,周围还布满了蜡烛。我们在店门口吊起一对大大的兔子灯笼,象征着即将到来的兔年。彼德要我们在婚礼这天着装整洁—一律是红秋衣、黑裤子、绛红色的围裙。

喜宴安排在星期四晚上。一切都很顺利,来宾都是大学里的知识分子,有教养又不疯闹。新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小个子女人,穿了一件天蓝色的丝绸旗袍,头发烫成大鬈发,嘴唇抹得猩红,一刻不停地咧嘴笑着。只怪她爹妈没给她生对好看的眼睛,双眼皮又紧又厚,肯定是到医院动手术拉的。白莎说这个女人在莫斯科开有两家礼品店。怪不得她手上戴了六个闪亮的金戒指,腕子上的那块心形女表肯定也是花大价钱买来的。她手上戴了那么多的钻石金银,肯定做不了多少家务活,是个懒货。但是她的做派倒是落落大方,一看就知道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相比之下,她那位个子高高的新郎官却像个绣花枕头—他穿了一件深蓝色的名贵西服,系着一条印着小喜鹊的黄领带,脚上人造革的靴子闪着亮光,缀着黄铜色的扣襻。他的嗓音沙哑,笑起来喉咙里好像有气泡冒出来的声音。他要是冲你一笑,脸上只看得见那张像鳄鱼一样的大嘴了。他的父母坐在儿子的对面。他们头发花白,文静寡言,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