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第6/11页)

“你是怎么处理的?”我问。

“他被送往船医那里接受治疗,然后,当然了,我把他交还给了有关当局。”

“也许他是想寻求政治庇护。”

“我不知道他要寻求什么。我怎么知道?他字都不认得几个,而且不管怎样,他都没钱买船票嘛。”

结束与船长的面谈后,当我重新见到琼斯时,我感觉心里有些向着他。如果他当时邀我打扑克,我一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并很乐意输给他,因为像这样表示一下我对他的信任,也许可以祛除我嘴巴里残留的怪味儿。我沿着左舷绕道甲板而行,以避开史密斯先生,结果身上溅到了浪花。就在我准备下船舱时,我和琼斯先生打了照面。他停住脚步,邀请我去喝一杯,我不由自觉愧疚,仿佛我已经出卖了他的秘密。

“现在还有点早吧。”我说。

“在伦敦,酒吧都开门营业了。”我看看手表——时间指向差五分十一点——心里觉得自己这是在检验琼斯说话的可信度。交谊厅里,他走开去找服务员,我则拾起了他落在身后的书。那是一本美国出版的平装书,封面图片上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姑娘,脸朝下地趴在一张豪华大床上,书名叫《良辰莫失》。在书封内侧,他用铅笔将自己的名字潦草地写在了上面——H. J. 琼斯。他这是在树立自己的声望,还是单单要把这本书预存到他的私人藏书库里?我随手翻开一页。“‘信任?’杰夫的话像皮鞭一样抽在她身上……”正在这时,琼斯端着两杯贮藏啤酒19回来了,我赶紧放下书,带着大可不必的窘迫说道:“维吉尔卦20。”

“什么卦?”琼斯举起酒杯,把脑中那本旧词典翻了一阵,也许觉得“喝得你满眼泥”21这句祝酒词过于陈旧,便改用了一个更加时髦的说法:“干杯。”吞下一大口酒后,他补了一句:“刚才我看见你在和船长讲话。”

“怎么了?”

“难接近的老杂种。他只跟上流社会的阔佬说话。”“阔佬”这个字眼带着一丝旧古董味道:这回他那本旧词典肯定让他失望了。

“我不会自称阔佬。”

“你可别怪我那么说。阔佬对我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我把世上的人分成两类——阔佬和穷鬼。阔佬没有穷鬼也能过活,但穷鬼没有阔佬可就不行了。我就是个穷鬼。”

“你说的穷鬼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好像也有点特别吧。”

“阔佬有稳定的工作或不错的收入。他们在某些地方有本钱,就像你在酒店里投了本钱。穷鬼么——好吧,我们四处奔波讨生活——在雅座酒吧。我们每时每刻都保持着警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你们在靠小聪明过日子,是这样吗?”

“或者说,我们往往会因小聪明而死去。”

“那阔佬呢——他们就没有一丁点儿小聪明吗?”

“他们不需要啊。他们拥有理性、智慧和情操。我们这些穷鬼嘛——为了自己的好处,有时候我们走得太急了些。”

“那其他乘客呢——他们是阔佬还是穷鬼?”

“我摸不透费尔南德斯先生。他可能两者皆是。还有那个药商伙计,他没给我们留任何机会去做判断。但史密斯先生——如果世上真有阔佬的话,他可是货真价实的一位。”

“听起来你挺崇拜阔佬的,是不是?”

“我们所有人都想当阔佬,但有些时候——承认吧,老兄——你不也会羡慕那些穷鬼吗?有些时候,你就是不想和你的会计坐在一起,为特别遥远的未来伤脑筋,对吧?”

“是啊,我想有些时候的确如此。”

“你自己心里会想:‘我们挑着所有的担子,他们却享受着所有的乐子,逍遥自在。’”

“希望你在要去的地方能找着乐子。那是个穷鬼当道的国家——自总统以下全是。”

“对我来说那样就更危险了。穷鬼一眼就能看出其他穷鬼的底细。或许我得装一装阔佬,让他们放松警惕。我应该学学史密斯先生。”

“你以前经常得去装阔佬吗?”

“那倒不是,感谢上帝。对我来说最难的事就是装阔佬了。我发现自己老是在不该笑的时候笑出来。什么,琼斯,你也配在那帮人中间说出那种话?有时候我也会害怕。我迷失了方向。在异国他乡迷路是挺叫人心里发毛的,对吧?可要是你在自己心里迷失的话……再来一杯淡啤。”

“这一杯算我的。”

“我有没有看准你这个人还不好说。刚才见到你在那儿……和船长一起……我路过时从窗户里瞄进去的……你瞅着不是很自在……你该不会是穷鬼假扮成阔佬吧?”

“谁又能把自己永远摸得一清二楚呢?”这时,服务员走了进来,开始布置烟灰缸。“再来两杯淡啤。”我告诉他。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琼斯说,“这回我想喝点儿波尔斯酒。灌了太多淡啤下去,我的肚子已经有点胀气了。”

“来两杯波尔斯。”我改口说。

“你玩过牌没有?”琼斯问。我心想,这下可总算等到我赎罪的机会了,但不管怎样,我还是谨慎地回答:“扑克牌吗?”

他对我太过坦诚,简直不像是在说心里话。为什么他要对我如此地直言不讳,大谈阔佬和穷鬼呢?我有一种感觉,他当时猜到了船长对我说过些什么,现在他是在试探我的反应,将他这份坦诚扔进我的思潮中,看它是否会像石蕊试纸那样改变颜色。或许他觉得我在最后这件事上表现出的忠心并不像是阔佬的所为。或许我的名字“布朗”在他听起来就跟他自己的名字一样虚假。

“我不玩扑克。”他顶了我一句,黑眼睛里闪闪发光,好像在说“这下可逮着你了”。他说:“我总是会泄露太多信号。在跟朋友一起打牌的时候。掩饰感情的诀窍我还没学会呢。玩牌我只玩金罗美22。”他把这个牌名念得拿腔拿调,仿佛那是育儿游戏——一个纯真无邪的标记。“你玩不玩?”

“以前我只玩过一两次。”我说。

“我不是在勉强你。我只是觉得到吃午饭之前,我们可以打打牌消磨一下时间。”

“干吗不呢?”

“服务员,上牌。”他朝我微微一笑,仿佛在说:“你瞧,我可没带自己动过手脚的牌。”

从玩法上来讲,金罗美的确是一种纯真无邪的纸牌游戏。想耍老千绝对是很不容易的。琼斯问:“我们怎么玩?来一百点十美分的?”

琼斯在玩金罗美的时候有他自己的门道。他后来告诉我,打牌时他首先会观察那些缺乏经验的对手把烂牌握在手里哪个位置上,然后判断自己离摊牌获胜还有多远。他会观察对手如何理牌,在出牌前会犹豫多久,由此弄明白对方手里的牌是好牌、烂牌或是不好不坏的牌,而如果对方明显握有一手好牌,他往往就会提出重新洗牌,即使他明知道对手会坚决反对。这样一来,对手就会产生一种优越感和安全感,于是乎便胆大起来,倾向于冒险行事,为了能大获全胜而持续玩上太长时间。甚至连对手抓牌和出牌的速度都让他获悉颇多。“心理学永远要胜过单纯的数学计算。”他有一次对我这样说,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几乎每次他都能赢我。我要想赢他,先得自己做出一手好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