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面团仔』的太平日子(第3/3页)

“格雷格,你把书留下就好。”

很有可能,她不过是想赶我走。但至少她搭话了,而且态度不差。

“真的吗?”

“除非你想自己留着。”

“才没有。你在开玩笑吧?我恨这书恨得牙痒,太棒了。”

“嗯,我想读一读。”

我从背包里取出书来。丢掉这玩意真让人激动。再说,也许这本书能让瑞秋感觉多了几分生机。

“给你。”

“放在桌子上就行。”

“好啦。”

“好的。”

也许她的态度确实缓和了一些,但她依然没有开怀大笑,也不太搭理我,于是我有点心急,说道:“我来探病,却没法哄你开心,真是个混账东西。”

“你才不是混账东西。”

“有点混账。”

“嗯,如果你不乐意,其实不用来探望。”

这话听着不太顺耳。因为老实讲,我确实不太想一次又一次来探望她。当初她心情不错的时候,来探病已经颇有压力,现在她病得一塌糊涂,一天到晚窝着一肚子气,真让我不堪重负。举个例吧,我因此心跳过速。我坐在那儿,感觉一颗心咚咚直跳——当心率飙升时,你会有这种感觉。但我也知道,如果不来探望她,我会感觉更糟糕。

总之一句话,我的生活已经完全毁在这些事上了。

“我来探望你,并不是因为我不愿意来。”我说。因为这话狗屁不通,我又澄清道:“我来探望你,是因为我想来探望。如果我不愿意,那我干吗非要来呢?”

“因为你觉得非来不可。”

说真的,对瑞秋这句话,唯一可行的回应是撒谎。

“我才没觉得非来不可呢。再说,我傻得够呛,又没什么理性。所以有时即使有些必须去做的事情,我也不会乖乖照办。我压根不懂怎么过正常人的生活嘛。”

这个谎撒得不太圆,于是我再接再厉,又从头来过。

“我想来探望你,”我说,“你是我的朋友。”

紧接着,我说:“我喜欢你。”

那些话让人尴尬得不得了。以前我还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种话,很可能永远也不会再次对别人说起,因为这种话势必让你觉得自己是个傻瓜。

不管怎样,她回答道:“谢谢。”至于她的话是否真心,那就不清楚了。

“别谢我。”

“好吧。”

“我的意思是,对不起。太疯狂了,刚才我居然还吼你。”

我想闪人。但我知道,拍拍屁股就走会让我感觉自己很混账。我想,瑞秋对此有所察觉。

“格雷格,我病了。”瑞秋说,“最近我不太能开心得起来。”

“是啊。”

“你可以走了。”

“好的,是啊。”

“我喜欢你来探望我。”

“那就好。”

“也许下次我会感觉好一点。”

事实证明,她并没有感觉好一点。

上帝啊,我恨死了写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