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莽撞的时刻(第5/11页)

午饭端上来了,他慢吞吞地喝掉了半杯咖啡,可我依旧保持沉默,我决心不发一问,等着看他下一步要如何来收拾我,如何来使我信服他是一个二十八岁的文学巨人,所以我不该挡他的道。

“你会好奇我是怎么碰到乔治的吧,”他说。“我是在他来哈佛妙文社(43)参加一个派对的时候认识他的。他和我的女友在一张桌子上跳舞。她是派对上最性感的姑娘,所以他把她挑了出来。他棒极了。他做了一个了不起的发言。乔治·普林顿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人家说就是在临终的时候他也会把一切都安排得优雅别致。简直是放屁。他不过是没有机会和人干仗罢了。他是个好强的人。如果真的到了那么一天,他会用朝自己开一枪的方式来告别这个世界的。要叫他在晚上、在睡梦中平静地上路吗?连这么想想都觉得无聊。”

他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乔治写过的一本书,在书里他采访了一些他在文学界的好友,采访的主题就是他所谓的“死亡的幻想”。等我回到家,我在书房里找到了这本书,它叫“业余拳击手”,书的开头描写的是一九五九年他和阿奇·摩尔在拳击场上的冒险,结尾写的是一九七四年的扎伊尔(44),乔治去那里为《体育画报》采访穆罕默德·阿里对乔治·福尔曼的重量级拳击冠亚军决赛。《业余拳击手》出版于一九七七年,当时普林顿正好五十岁,他多数是在接近五十岁的时候研究并写下了这部作品,让别的作家来告诉他,他们是如何想象自己的死亡场面的,对他来说这一定是个有趣的工作——这样的内容,由他描述起来,总是会充满了喜剧感或荒诞感。专栏作家阿特·布赫瓦尔德(45)告诉他,他“想象自己在九十三岁的时候在温布尔登(46)男子网球决赛场的球场中央暴毙而亡”。在金沙萨(47)的洲际大饭店的酒吧间,一位称自己是个“自由职业的诗人”的年轻英国女子对乔治说,“如果能在一个摇滚乐队里弹着电吉他时触电而死就实在是妙不可言了。”当时梅勒也在金沙萨,准备以那场决赛为题写一部作品,他似乎最喜欢被一头动物吃掉的死法——如果在陆地上,就死于一头狮子;如果在海里,就死于一条鲸鱼。而对于乔治自己来说,他会想象自己死在扬基体育场,“有时候作为一个击球手,被一个满脸胡髭的恶汉的一记投球打中脑袋;有时候作为一个外场手(48),在飞奔中一头撞上了一根本来放在内场的标杆”。

真是幽默,真是奇特——乔治和他的朋友们在意识到自己也会死之前就是这样来想象死亡的,那时死亡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可以拿来取乐的又一个对象。“哦,那样的死法多有趣!”可乔治·普林顿死得既不幽默也不奇特。也根本不是什么幻想曲。他没有穿着笔挺的细条纹西服死在扬基体育场,而是穿着睡衣死在梦中。他死得和我们大家没啥两样:不过是个业余爱好者。

我受不了他。我受不了他那顽童般的特大能量和自以为是的得意洋洋,以及透过那热情洋溢的夸夸其谈显露出来的傲慢。他那咄咄逼人的锋芒——乔治肯定也会受不了的。可如果我想竭尽全力来阻止克里曼写洛诺夫的传记,我就必须克制住起起落落的想要开车回伯克希尔山的冲动。我就必须等到看见他想要用来扩大他的战果的进一步行动。近年来,我已经完全忘记了该如何来缓解正面的冲突,我暗暗叮嘱自己不要低估对手的狡猾,因为他把自己伪装成了一泓饶舌的间歇泉。

他喝完第二杯咖啡,突然说道:“洛诺夫和他的姐姐隐瞒了真相,不是吗?”

原来如此,杰米把告诉我的话也告诉了他。那是杰米又一个叫人不放心的地方。如果我把她作为我和克里曼之间的中间人,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胡扯,”我说。

他弯下身去拍了拍公文包的侧面。

“一本小说不能成为证据的,”我说,“小说毕竟是小说,”一边继续吃我的午饭。

他微笑着再次弯下身去,这次他打开了公文包,取出一只薄薄的牛皮纸信封,打开信封,把里面的内容倒在了桌子上,就倒在盘子的中间。我们坐在小餐馆的窗户边,可以看见大街上过往的行人。我放眼望去,只见每个路人都在打手机。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些手机正是我想躲避的一切的化身呢?它们证明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这个人人一部手机的世界里,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与那些行为方式大同小异的现代人之间相隔了怎样的千山万水。我想,我已不再属于这个世界。我的身份已然失落。走吧。

我拿起照片。总共四张已经褪色的照片,都是瘦高个的洛诺夫和一个瘦高个的姑娘的合影,克里曼让我相信这位姑娘就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姐姐弗里达。其中一张是他们站在街道边上,后面是一幢没什么特色的木屋,木屋仿佛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弗里达穿着一条薄薄的白色连衣裙,一头浓密的长发编结成了大辫子。洛诺夫靠在她的肩头,感觉上是大太阳让他觉得疲软了,弗里达是个下巴宽阔的姑娘,她开怀大笑着,露出满口大牙,显得健壮结实、生气勃勃。洛诺夫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一头往后梳的乌发,清瘦的脸膛上显露出一种也许能使人相信他是个年轻的荒漠居民的表情,一半穆斯林,一半犹太人。另一张照片上,他们俩坐在一张野餐的毯子上,笑着望向某个看不清楚的东西,洛诺夫手指着一盘食物。第三张照片上他们俩都大了几岁,洛诺夫往空中举着一只手,弗里达显得更为强壮了,她把自己扮成一只狗,趴在地上乞求着。洛诺夫的表情很严肃,好像是在对她下命令。第四张照片上的弗里达肯定已经满二十岁了,不再在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的恶作剧下扮演驯顺的女仆角色,她已经出落成一个高大壮实、不苟言笑的年轻女子;相比之下,十七岁的洛诺夫则显得天真幼稚,似乎除了无害的少年读物外任何诱惑都无法腐蚀他那纯洁的心灵。这样的照片除了克里曼那种狂热发烧的脑袋外任谁看了都会以为极其平常,大多数人都会合理地认为这对同父异母的姐弟在一起处得很开心,他们互相取乐,互相理解,这些照片不过是他们的父母或邻居或朋友在二十世纪最初的二十五年里为他们拍下的一些生活照而已。

“这些照片,”我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在小说里,”他说,“洛诺夫把弗里达写成是个挑逗者。”

“在小说里并不存在洛诺夫和弗里达。”

“你省点力气吧,别给我说教什么小说和现实之间存在着一道难以逾越的分水岭了。这里面有洛诺夫的亲身经历。这是一份痛苦的自白,小说的形式不过是其伪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