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猿意马(第8/16页)

“有意义的。他应该进入美国书院(40)。辛格(41)就出了三卷本的小说集。为什么E.I.洛诺夫不行呢?”

“所以,你是想通过毁掉一个人的声誉来挽救此人的文学地位。想用天才的秘密来取代天才的才能。想通过往天才的脸上抹黑,来恢复天才的名望。”

在又一阵愤怒的停顿之后,他接着说了下去,口气好像是在对付一个无论怎么解释都不明白的小孩子。“不会毁掉他的声誉的,”他解释说,“只要这本书按我的思路去写。”

“这与你怎么写无关。丑闻是自己长脚行遍天下的。你不是在挽救他的地位——而是在剥夺他的地位。你到底想说什么事呀?有某个人记住了五十年前的洛诺夫做下了一桩‘不体面的事’吗?是对又一个可鄙的白人男子所做的恶劣的揭露吗?”

“你为什么一个劲地想把我的工作平庸化呢?对于你一点也不了解的事情,你又何必急着去贬低呢?”

“因为你所谓的研究其实就是在烂泥里胡乱地捣腾,而从事这种工作的正是想靠文学混饭吃的队伍中最差劲的一类人。”

“那在荒野里胡乱捣腾就是你所谓的小说啰?”

“你是在刻画我的性格吗?”

“我是在刻画文学的性格。它也是好奇心所需要的一种养料。它揭示了在大庭广众下的生活并不是真正的生活。它揭示了超越在你刻画的形象之外的某种事物——可以称之为真实的自我。我的工作和你的并没有什么区别。任何有思想的人所做的都大体相同。生活为好奇心提供了养料。”

我们同时站了起来。毫无疑问,我必须快点离开这对浅灰色的眼睛,我们之间的反感已被怪异地点燃了。而且,我肯定在我弹力内裤里贴着的棉垫已经吸足了尿液而变得鼓鼓囊囊了,所以我应该马上赶回宾馆去洗一下、换一张新的尿垫。毫无疑问,我应该就此打住了。我离群索居了十一年,不就是为了不想和别人多啰嗦吗?我可以和我的书本对话,难道还不够吗?我不看报纸,不听新闻,也不看电视,不就是为了不再听见那些叫我忍无可忍而我又无力去改变的事吗?我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它不会再把我拖进那悲观失望的境地里去。可是,我又情不自禁地回来了,我想要寻欢作乐,没有什么比我此刻的冒险更让我觉得刺激的了,不仅因为克里曼比我年轻四十三岁,是个穿着运动服的体格魁梧、肌肉发达的家伙,而且因为他遭到了无法容忍的抵抗而恼羞成怒。

“我会竭尽所能去妨碍你的,”我对他说。“我会竭尽所能不让你写的关于洛诺夫的书在任何地方出版。没有书,没有文章,什么也没有。出现一个字也不行,克里曼。我不知道你究竟挖掘出了什么样的大秘密,但我决不允许它大白于天下。我会阻止你出书,无论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无论要付出怎样的努力,我都会去做的。”

回到了闹剧中,回到了现实中,回到了沸腾的生活!我知道自己的嗓门响了起来,可我没有去控制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痛苦的,但你也必须坚强。我最后一次起劲地与人交锋是在什么时候呢?把我的力量释放出来!把我的敌意释放出来!复活了的斗争精神再度将我诱入原先的那个角色,是克里曼和杰米联手激发出了我内心的勇气,我的头脑、灵魂、欲望和力量都充满了勇气,我想要再度和人交往,再度和人干仗,再度拥有女人,再度感受到拥有力量的快乐。所有的一切都回来了——雄心勃勃的男子汉重新回到了生活中!只是没有了性能力,只剩下短命的期待。我要这么做的话,我心想,要去与年轻人一争高下,这把年纪还要和年轻人如此地纠缠在一处,也不怕会招来各种危险,我的结局就只能是遍体鳞伤,因为不懂得年轻人,因为健康状况早已荒芜,因为日积月累而浑身毛刺,从而成为众人眼里的一大笑柄。“我警告你,克里曼,别再打听洛诺夫的事。”

沿着草坪散步的人们在经过我们身边时会朝我们望望。有些人会慢慢停下来,担心这个老头子和这个小伙子是否准备互相开火:肯定是为了大选的事发生了争执,一场厮杀即将开场。

“你个臭家伙,”他朝着我吼,“你个臭虫!快点爬回你那个臭洞里去等死吧!”他如运动员一般笃笃悠悠、不紧不慢、摇摇晃晃地跑开了,一边还回过头来朝我大骂,“你要死快了,臭老头,你马上就要翘辫子了!你身上有股腐烂的味道!你像尸体一般臭不可闻!”

然而,像克里曼这么意气风发的人对死尸的味道会有多少了解呢?我只能闻到一股尿骚臭。

我来到纽约仅仅因为治疗的效果吸引了我。我来到纽约是为了改善生活质量。然而,因为屈服于想要重新找回失落之物的欲望——我在很久以前就试图镇压这种欲望——我彻底放弃了怀疑,全心全意地相信我可以再次恢复到以前的那个我。很显然,只有一条出路了:就在我回宾馆去的路上——去脱衣服、洗澡、换上干净衣服——我决定放弃换房这个主意,立马打道回府。

杰米接了我打过去的电话。我说我必须和她及比利谈一谈,她回答说:“可比利不在这儿。他大约在两小时前出去了,是去看你的房子的。他应该就快到帮你看房子的人那里去拿钥匙了。他一到就会给我来电话的。”

可我不记得我安排过让比利去看房、让罗布给他钥匙好让他进去。这样的计划是在什么时候决定的呢?不可能是昨天晚上。一定是我们碰到的那天晚上。然而我一点也想不起来我做过这样的安排了。

我一个人待在宾馆房间里,虽然没有杰米在我的面前瞅着我,可我还是觉得自己气得涨红了脸,尽管实际上,最近这几年对任何零星的小事我确实有健忘的毛病。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我开始养成了做记录的习惯,不仅记在我的日历上,而且还记在一本学生用的划好线的作文簿上——是那种有黑白石纹封面的簿子,在簿子的后面还有各种形式的表格——我可以把每天的任务记录在里面,而且可以更简略地记录下我收到的来电及来电内容,以及我发掉和收到的信件。没有一本备忘录,我就会轻而易举地忘记掉(就像我刚刚证实的那样)哪怕是昨天我刚和别人说过的事情,或者是明天人家要为我做的事情。我是在三年多前开始记备忘录的,当时我首度认识到我那值得信赖的完美的记忆力正在走向衰退。我当时觉得,脑子里出现一片空白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障碍,我还没有意识到我的健忘正在不断地加剧,如果它按照最初几年里的那种速度不断恶化下去的话,我的写作能力将严重受损。如果某天早晨我拿起前一天写好的手稿,却不记得自己写过这种东西,那我该如何是好?如果我和自己的手稿之间失去了联系,如果我既不能写作也不能看书,那我成了什么啦?没有了我的工作,我还能剩下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