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4页)

他把酒喝干:“然后他讨价还价,认个过失杀人罪,最多三年就出来了,继续作案,但我不想重来一次。我向上帝发誓再也不想重来一次了。”

下一轮是我请。起初他觉得用皮条客的钱喝酒有失体面,但正是这些酒似乎又使他忘却了这一点。他已现醉态,但你得会看才能看得出来。他眼光呆滞,与之相配,举止也显迟钝。他谈话的方式是典型的醉鬼模式,像是两个醉鬼在礼貌对话,而实际上是在自言自语。

如果跟他喝得一样多,我是不会注意到这些的。但我是清醒的,酒在他身上一起作用,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鸿沟急遽扩大。我尽力把话题锁定在金·达基嫩身上,但总是办不到。他想要谈论纽约所有的弊端。

“你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

他身子前倾,压低嗓音,好像此时酒吧里并非只有我们两个顾客似的,其实只剩我们和酒保了。

“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是黑鬼。”

我没吭声。

“还有拉丁美洲杂种。是黑人跟拉丁美洲人。”

我提到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马上反驳。

“听着,别跟我说这些,”他说,“以前跟我搭档很久的一个家伙,他叫拉里·海恩斯,也许你认识他——”

我不认识。—棒槌学堂·E书小组—

“——他人很好,我能把命交到他手上。妈的,我确实曾经把命交到他手上。他黑得像煤炭一样,无论警局内外,我都没碰到过比他更好的人。但这跟我说的毫不相干。”他用手背抹抹嘴,“瞧,”他说,“你乘过地铁吗?”

“迫不得已的时候。”

“嗯,妈的,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谁都不会乘地铁的。地铁是整个城市的缩影,设备动不动就坏,车厢里到处都是肮脏的喷漆,一股尿骚味。警察对那儿的犯罪无能为力,但我要说的是,妈的,我上地铁四处一看,你知道我到了哪里吗?我到了他妈的国外。”

“什么意思?”

“我是说他们不是黑人就是西班牙人。或是东方人,我们现在又多了好些中国移民,还有韩国人。韩国人现在可是杰出市民了,在城里开起一家家出色的蔬菜市场,他们一天干二十个小时,把孩子送进大学,但那全是阴谋。”

“什么阴谋?”

“噢,妈的,听上去很无知、很偏执,但我就是忍不住这么想。以前这是白人的城市,现在我总觉得自己是这里最后的白人。”

长时间的沉默。

然后,他又说:“他们现在在地铁里吸烟。你注意到了吗?”

“我注意到了。”

“过去从没有过。以前就算有人拿斧子砍死父母,他也不敢在地铁里点烟。现在,咱们的中产阶级也在地铁里点烟,然后喷云吐雾。就是最近几个月的事情。你知道是怎么开始的吗?”

“怎么开始的?”

“记得一年前吗?一个家伙在PATH线地铁里抽烟,那儿的一个警察让他把烟熄掉,那家伙拔枪就把他打死?记得吗?”

“记得。”

“就从那儿开始的。只要看过那条新闻,不管是谁,警察还是平民,都不会贸然告诉过道对面的家伙熄掉他那该死的烟。于是,有些人就开始抽烟,无人敢管。然后更多的人开始抽烟,连发生入室盗窃这样的大案都无需浪费时间报案,谁还会去管在地铁里抽烟的事儿?执法不严,人们就不再尊重法律了。”他皱皱眉,“但想想PATH线地铁的那位警察。你愿意像他那样去死吗?叫别人熄掉烟,然后砰的一声,就一命呜呼了。”

我发现自己开始跟他讲起卢·鲁登科的母亲,由于她的朋友给她捡回一台不该捡的电视机而被炸死。

于是,我们开始轮流讲起恐怖故事来。他提到一个社工人员被骗上一栋公寓的顶楼遭强暴多次后,被推下楼摔死。

我记起一条新闻,说一个十四岁的男孩被另一个同龄男孩枪杀。他们彼此并不相识,凶手声称被害人嘲笑了他。

德金谈到好几起虐待儿童致死的案件,还有一个男人闷死他女朋友的女婴,因为他厌倦了每次跟女友去看电影都得出钱雇人看孩子。

我提到格雷森区的那个女人,她在衣柜那儿挂衣服时被流弹打死。

我们的对话颇有点比拼的味道。

他说:“市场自认为找到了解决办法。死刑,重新启用黑色大电椅。”

“你认为这行得通吗?”

“无疑,公众需要它。它至少有一个功效是你无法否认的。电死一个混蛋,你至少知道他以后不会再犯。妈的,我就投票赞成。把电椅拿出来,用电视转播他妈的行刑过程,插些广告,赚几个钱,多雇几个警察。你想知道一件事吗?”

“什么事?”

“我们有过死刑,但处决的不是杀人犯,而是普通人。普通人被杀的概率比杀人犯上电椅的概率还大。我们一天有五、六、七次死刑呢。”

他提高了嗓门,现在酒保也在听我们的谈话。我们已经把他从他的电视节目上吸引过来了。

德金说:“我喜欢那个电视机爆炸的故事。不知我怎么会错过那条新闻的。你觉得自己什么都听说过了,但总有新的出现,是不是?”

“我猜是吧。”

“光这个城市就有八百万个故事,”他拉长声音说,“你记得那个节目吗?几年前电视上播过。”

“我记得。”

“每次节目结束时他们都说那句台词,‘在这个城市里有八百万个故事。这只是其中之一’。”

“我记得。”

“八百万个故事,”他说,“你知道这城里有什么吗,这个他妈的城市的大粪池里有什么?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把他弄出酒吧。在外面夜晚清凉的空气中,他陷入了沉默。我们绕过两个街区,最后来到离警察局不远的路口。他的车是一部水星车,已有些年头。车角有点坑坑洼洼。车牌前头的字母明示他是警察,该车是用来办案的,不要开罚单。一些经验丰富的混混也能认出这是警车。我问他能否驾车。他不太喜欢这个问题。

他说:“你是谁,警察吗?”

然后想到这句话实在荒谬,便又笑了起来。他靠在打开的车门上保持平衡,笑得前仰后合。

“你是谁,警察吗?”他说,吃吃笑个不停,“你是谁,警察吗?”

那种情绪像电影里的快镜头一样一闪而过。有一刻,他严肃冷静,眼睛眯着,下巴翘起来像牛头犬。

“听着,”他说,声音低沉而生硬,“别这么高人一等,你明白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

“你这个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你这个狗娘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