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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嘴吧,你这是在白费工夫。”

他开始脱衣服,好似这样能让心中的声音停下来。是的,他会去刘易斯城。那地方虽然离美国很近,可过了六年时间,估计也没人能够认出他来。当然,要是他们能认出是他也没关系;反正他再也不想走回头路了。

“你总可以说:‘对不起,我姓阿什比’吧!”那声音嘲弄道。

“你就不能消停会儿?”

就在他把夹克挂在椅背上时,他想到了那个谦卑有礼的小阿什比。这个尚有大把年华值得追求的人却纵身跳下了悬崖。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父母对他来说真有这么重要?

“不,他不过是个可怜虫,而你有机会取而代之,把拉特切兹打理得更好。”

他往盆里倒了些冷水,使劲洗了把脸;来自孤儿院的训导差不多已经像军训一样,让人刻骨铭心。当他用那条已是“薄若蝉翼”的土耳其毛巾擦脸时——这毛巾旧得不像话,还没等他把脸擦干,自己就先湿了个透——他暗想:“不论怎样,我都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真得找个管家之类的人。”他对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概念全都来自于美国电影。

总之,这事儿真叫人难以想象。

所以,他最好放弃这个念头。

有人说,如果你翻来覆去地琢磨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这事儿反倒会变得合乎情理起来。

可他觉得还是要挑个时间去看看洛丁家的那些照片,这总没有什么坏处吧?

他一定要看看那个“孪生兄弟”到底长什么样。

他并不喜欢洛丁其人,可去看看他又没什么害处,何况他又渴望看看拉特切兹的照片。

是啊,他要去见洛丁了。

没准儿是后天吧,在他去过刘易斯城之后。

或者,明天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