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线希望(第2/4页)

“3月22日?这与本案有何关系?”

“您不能回答我的问题吗?”

“你,太不像话了!”门胁那张忠厚的脸有些发红,他仿佛已经忍无可忍。一个省的局长是个相当不小的官了,可那须竟向他要另一个案件的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任何人都知道这样问就等于在调查案发时你在干什么,连续问两个案件的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意味着在这两个案件中都被认为有嫌疑。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门胁多么忠厚,也会发怒的。

“刚才你们提的问题已经够让人难堪的了。大概你们还不能说我有什么疑点吧,可是你们却又问我另一案件发生时我到哪儿去了。人,很难准确记住何时、何地干了何事。5月26日是个特别的日子,我去登山了,所以记得清楚。至于很早以前的事,我没一一记下。你们到底打算干什么?”门胁以官吏特有的语调说道。

“3月22日即星期六夜里,确切点说是星期天凌晨,您想不起来干什么了吗?”那须好像根本没听见门胁的抗议,重新问了一遍。此时那须脸上毫无表情,仿佛他根本没理解对方在说什么一样,他那饱经人生风霜的脸上浮上了一层变幻莫测的神情。

门胁尽管怒气冲冲,但当他看到这对那须毫不奏效,也只好作罢。他强压着怒火说:“3月下旬我好像是到九州出差去了,你们问问我的秘书就能知道。”说完,抓起传票径自走了。

“他终于发火了。”当门胁怫然走出咖啡馆后,山路缩了缩脖子说。

“也许是在演戏。”那须的语调依旧平静。他解释道:“他自己认为遭到这样的怀疑再不发怒反倒不自然,所以才这样做。”

“的确。不过他刚才讲的如果属实,他的证明就不容怀疑。”山路说的证明是指村越案,这说明他仍然深信杀死国井的是村越。

“我对照相是外行,无法准确判断门胁的话,但相机果真不能倒卷的话,它就可以作为门胁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那须说。

门胁5月27日住在唐松山庄,假如他那时让管理员帮助照的相是位于无法倒卷且带有编号的胶卷的后半部,从路途所需时间计算,门胁住在冷池的日子必定是5月26日的夜间。

“无论如何我们得把照相机和胶卷要来,再调查一下唐松山庄和鹿岛枪登山口。”那须说罢,一口气喝完了杯子里的咖啡后便站了起来。

门胁交出了照相机和胶卷。本来那须他们担心门胁能否爽快地把那两样东西借给警视厅,因为那天门胁是愤然而去的。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他主动与警视厅联系,交出了那两件东西,说是想快些洗清对他的怀疑。

赤坂署马上把这些情况通知了稻田署。稻田署为出现了一个新人物门胁而活跃起来。为了与赤坂署共同探讨门胁的问题,他们派来两个人,一个是在侦破飞机场旅馆杀人案时和那须相识的神奈川县警察局的堀越警部,另一个是本田刑警。

“我们来参加村越案的调查,又得麻烦您啦。”堀越说。堀越身材魁梧,与那须形成鲜明的对照。

两个人都为这次意外的再会感到高兴。他们是老相识,那须觉得和堀越一起工作比较好处,可不必在竞争意识上花费脑筋。

门胁交来的相机是小西六公司生产的珍珠IV型120弹簧相机,现在已停止生产。这种相机的镜头孔径为3.5厘米,析像能力强,调距装置与镜头连动,克服了一般弹簧相机的缺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于西德举行的国标相机比赛中,它居同机种的首位,因此而名闻遐迩,现在仍然有很多人使用它。但在业余爱好者中,它已被自动化的小型照相机所淘汰,这是因为它的镜头和快门叠放在机壳里,不好安放大镜头,而且当镜头和快门被拉出壳体后,与壳体连在一起的只剩下前盖和蛇腹,因此难以采用卷片系统与快门上弦连动的结构,也就是说它的拍照速度慢。这种相机使用的胶卷画面为6X4.5厘米,并且带有遮光保护纸。

拍摄方法是:安上胶卷,扭动卷片钮,保护纸上出现“开始”的箭头标记,箭头与相机内的红点对准后,一合上后盖,显示张数的计数窗便进入工作状态。继续转动卷片钮,计数窗内出现数码①后,卷片钮就再也转不动。只要不按快门,就转不到下一张。这就是说相机里安有防止重拍的装置。当按了16次快门之后,防重拍装置停止工作,这时才能取出胶卷。拍照期间绝对不可能倒卷。一旦在“开始”标记处合上后盖,转动卷片钮,那么如果不把胶卷全部拍完就打不开相机的后盖。打开后盖的同时,计数窗的字码自动复原。

门胁把底片以及放大成4寸的照片交了出来。底片上有编码,按编码可以知道拍摄的顺序。一卷120胶卷上有16个

按底片的编码顚序,这16张照片是:①门胁面带笑容站在登山中心站前;②大谷原道标前;③好像是冷池休息所前,由于是傍晚照的,清晰度不如前两张。

根据山路的辨认,④也是在冷池附近照的,上面照下了树林和被林木遮住底部的剑岳,剑岳上仍有积雪,看来这两张是为了留念。这张清晰度也不够,像是在③后不久拍的。

⑤至12拍摄于次日途中,就一个业余爱好者来说,这几张照得相当有水平,画面上留下了剑岳、立山、五龙山生气勃勃的雄姿。

13、14摄于唐松山庄。门胁说13是山庄的管理员按的快门。人物的背景是带有山庄风味的建筑物,上面的“唐松山庄”几个字清晰可见。“的确是唐松山庄。”山路证明地点没错。

15、16摄于八方岭山麓。

在研究相机和照片的同时,刑警们核实了门胁的“供词”,确认了下列两点:

一、门胁5月26日在鹿岛枪登山口的登山指挥中心填写了登山卡片(根据鉴定确认是门胁的手笔);

二、5月27日晚6时许,门胁到达唐松山庄,当晚就住在那里。

赤坂署根据上述资料和稻田署开了联席会议。会上那须首先发言,他说:

“5月27日夜里门胁的确住在唐松山庄,第二天早上他拍了13、14两张照片,这说明13之前的照片是来唐松山庄之前照的。从冷池到唐松一般需要走9个小时,因为当时不是登山季节,路比较难走,所以门胁用了12个小时也不足为怪。反过来算,他正好是早晨6点离开的冷池。这与他所说的是一致的。12之前的照片摄于27日晚6点以前,从路途所需时间计算,能证明门胁26日夜晚在冷池。”

那须说完之后,环顾四周征求同事们有无不同看法。畠山请求发言,他说:

“那些照片也许是去年同一季节或者早些时候拍的。他自己说是让唐松山庄的服务员按的快门,假装成今年拍的,实际上是去年的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