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6/23页)

在这次事件中,最令人不解的疑点是,大家都知道,那栋建筑是个非密室的密室,也就是所谓的‘反密室’。正因为如此,这次的事件必须站在与一般的密室杀人完全不同的观点来分析。若是一般的密室,大门必定是从内侧锁上,后门也相同,而且凶手不在里面。先说凶手如何逃离室外好了,假设这是一般的密室,但应该从内侧锁上的却从外侧锁上了,光只是这一点,就足够让事件显得不寻常。从内侧锁上是何等的简单,与西洋式的精密门锁不同,对嫌犯而言,日本式的旋入式门锁实在是太容易处理了。在闯空门的职业窃贼里,就有人专门制造这样的工具。其实只要用两把细齿锯子,插入门与门的缝隙之间,上下夹住弹簧让其移动即可。若使用这种工具,应该可以轻易完成密室。但是,这次的事件却和这类物理性质的思考毫无关系,也就是说,这次事件中的谜团,我们必须从心理层面来观察。

首先,第一个谜团凶手为何要等到仓野回家……这就不是复杂的思考了,应该是最单纯的思考。所谓最单纯的解释是,为了让仓野看见嫌犯的行为——让仓野看见鞋子。”

所有人都发出‌“哎”的一声。当然,其中的含意很难猜测是感叹抑或嘲弄。

但是,甲斐视若无睹。‌“这就是第一个疑问被还原成第二个疑问凶手为什么要让仓野看见鞋子。若问说,让仓野看见鞋子,对凶手有什么好处?我绞尽脑汁思索的结果,列举出两种。第一种是,能够给予凶手是这双鞋子的主人的印象,这当然是重大的有利论点。虽然不知是幸或不幸,因为并未提及鞋子一事,警方很轻率就断定为自杀。可是,如果警方介入的话,最先怀疑的肯定是野地高统靴的持有者,也就是我,真沼,霍南德和奈尔兹四个人。这一点,任何人都应该想得到吧!至于另外一种可能就是,鞋子是一种暗号。”

‌“暗号?”羽仁不自觉地反问,‌“是给谁的什么暗号?”

‌“重点就在这里。我也试着从各方面去思索,如果是给共犯的暗号,那就如何也无法有圆满的说明。而且所谓的共犯,已经被上次我们订下的十诫否定掉了,因此应该排除在外。那么,这样一来,应该认为是给谁的暗号呢?在此,我这个夺取曳间位置的心理侦探甲斐良惟,藉由嫌犯让人看见鞋子,企图将怀疑转移到他人身上,因此我可以断定,这个暗号的对象乃是凶手企图转移嫌疑的人…或许这听起来太玄了,但是像这次事件一样,纯粹是由心理要素构成的事件,只要能追查出嫌犯的心理状态,真相就绝对可以大白。人在选择某种行动时,总希望能够藉由该行动来获得最合理且最大的利益。所以,嫌犯让预定的特定人物蒙受嫌疑,而且传达给对方某种暗号,可说是最为理想的推测。而且,如果剔除所谓的共犯,能够想到的就只有这种惰况。那嫌

犯在这种情况下,要留给背黑锅者的暗号,也就是某种意义的讯息,到底又是哪一种类型的讯息呢?我认为,绝对是威胁!”

‌“喔?威胁?”布濑的语调极具讽刺。

‌“没错。如果组合各种状况,结果应该就是这样。也就是嫌犯掌握了某个人的重大弱点,而且与鞋子有关。”

‌“又是个可怕的逻辑!依你这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人被发现偷过鞋子?”布濑说。

甲斐的神情非常严肃,‌“真有一套!的确是这样。”

布濑反而楞了一下,‌“什么?你精神正常吧?”

‌“多谢关心,我自认为脑筋非常正常。偷鞋者,就是这样!这个人从另外那个人那儿窃走那双鞋。我还是依序说明吧!鞋子被偷的人是谁?不是别人,就是我自己。在七夕那天失窃。”

‌“啊?”讶异出声的人是根户,‌“这……但是,这不公平吧!”

‌“我承认。但各位推理不也是太偏颇?上次提出不在场证明的聚会,我并未在场,所以失去陈述这件事的机会,你也没必要太在意,或者,你的推理足以推翻这些新事证?”

‌“这家伙又开始拿翘了。好吧,我同意你的说法,继续说下去吧!”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鞋子是谁偷的?这点只要稍微推理即知。嫌犯知道偷鞋的事实,向那个人显示该双鞋子。若只是藉此让那个人暗中畏怯,根本就毫无意义,也就是说,那个人势必会被迫做出对嫌犯有利的某种行动。所谓的行动,并非实际挺身而出为嫌犯做什么事情,或许只是单纯的做出某种伪证而已……各位应该明白吧?我们十个人之中很明显有人做出伪证!这几乎没有推理的必要,非常的清楚,而且是和鞋子有关的伪证……”

‌“且慢,这……”根户两眼瞪得很大,回头看着仓野。

仓野并未露出丝毫明显的表情,只是凝视甲斐脚底下。

4.走出去的假设

‌“没错,不是别人,就是你,仓野。”甲斐大声说出名字。

‌“黄色房间”里,似乎传达出玩偶们轻微的颤抖。五个人的眼睛同时望向仓野,但是仓野彷彿先采取行动、变成玩偶般,连眉根都不动,一直听着甲斐说话。

直到此刻,根户才知道,仓野的瞳孔是灰暗的深红色。

‌“从头开始说吧!我那双鞋是在十四日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星期失窃的。对了,就是在奈尔玆小说‌‘代替序章的四种景象’中第三和第四场景完成之间的日子,仓野你偷了我的高统靴。而这项小小的犯罪,很不幸被企图杀害曳间的某个人看到……这次事件最可怕之处,在于利用这种几乎毫无意义的小事件手法上。十四日当天,嫌犯杀害曳间之后,找出不知藏放在何处的高统靴,摆放在曳间的篮球鞋旁,然后很有耐性地等待仓野回来。

仓野,小说里不是这样描述吗?你看见两双鞋的那一瞬间,不是‌‘有股奇妙的感觉’吗?关于这点,后来你自己说明是‌‘因为大门锁着,进来之后却发现有鞋子,觉得不太对劲,所以当时才会产生非常奇妙的感觉’。当然,一半可能是因为这样,另一半却是对于和自己偷来的高统靴完全相同款式的鞋子,竟然会与篮球鞋摆在一起而产生的些许不安吧!绝对没错,那的确是你偷来的鞋子。向警方报案后,你一定慌忙找地方,好藏匿那双高统靴吧?你在知道心中的不安成真时,我可以清楚想像你会被迫做下何种决定。是的,你绝对必须隐瞒偷鞋之事。因此,你只好保持沉默,绝对不能让只要些许蛛丝马迹就会追查到底的警方知道那双鞋的存在。嫌犯的企图就在这里!让人看见鞋子是为了不让对方说出鞋子之事……这听起来实在是很怪的论调,但关于这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凶手也预先想到了两种状况。一是,如果利用威胁,而你还是把高统靴的事告诉警方,警方一定会认定这是杀人事件而展开调查!如此一来,警方一定马上查出高统靴是仓野你偷来的,进而认定你有嫌疑。二是,若你未说出高统靴之事,这起命案依自杀案件处里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如此一来,凶手就能完全置身事外。也就是说,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对嫌犯有利。事实告诉我们,最后的结果为后者。当然,关于警方介入的可能性,无论是否在高统靴上动手脚都不会改变,但凶手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来,绝对是针对身为侦探小说迷的我们的一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