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中午过后路况变好了,他们开起了快车。驶离高速公路后,乔什开始盯住他平板电脑上的GPS应用,扬声器里讨人喜欢的机械女声给他们指路。他们现在来到史密斯菲尔德郊区,这个城市位于马萨诸塞州西部,乔什知道那是美国最大的州之一。虽说凯瑟琳·索瑟德有个史密斯菲尔德的地址,但看样子她不像住在城区,因为按照显现在他平板电脑屏幕上的地图,他们会在四分钟内到达目的地,但去往乔什看到的前方史密斯菲尔德最高的建筑,还得开车走上至少十分钟。情况是这样,现在他们来到史密斯菲尔德的西部边缘,此地稍显乡村风貌,随着他们越来越接近目的地,转弯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急。凯特琳慢慢开车,车速在限速之下。乔什看着她开车,看着她一边看路一边仔细察看车外掠过的每一样东西。那边的角落有个公车站。百吉饼店在街的另一边。美甲沙龙,前窗给一张女人的美脚巨照占满了。一家古雅而残败的小电影院似乎属于几十年前过去的那个年代。她减速更多,看着一家三明治店从侧旁飘过去。

“想让我来开车吗?这样你就可以多看看窗外。”乔什说。

她摇了摇头。

“有看起来熟悉的东西吗?”

片刻之后,她又摇了摇头。

“根本就没有吗?一点点?”

她叹了口气。“一点也没有。我究竟来没来过这里?”

“得你来告诉我。”

她又慢慢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正巴望看着这个地方点燃记忆的火花呢。像是回想起抓着一块三明治就站在那店的后面之类的。找出些记忆,冲破意识当中毫无进展的状态。”她叹了口气。“我们刚才下来的出口,是我昨晚开上高速公路的进口。难道我不应该认出这些店铺吗?”

“嗯,你是在半夜经过这里的。商店可能都关门了。在黑暗中一切看起来都不一样。我怀疑你把自己想得太清醒了。你那时才刚刚……醒过来,不管你想怎样说,我觉得当时你的头脑还不是太灵光的。”

她点点头,似乎这样说来便情有可原了。

“还有,”他接着道,“可能你昨晚是从另一个方向上的高速公路。想调头看看什么东西一眼望去是眼熟的?”

她考虑再三。“不了,我想我们该直接去凯瑟琳·索瑟德的家,她可千万在家里啊,要问她是不是认识我……还有,我在过去的七个月里到底干了什么鬼事情。”

乔什点点头。从他的平板电脑里传来机器女孩的话音,告诉他们右转进坎迪斯街。这是条富有乡村风味,绿树成荫的街道,那景象就如从日历上撕下一张“东北部旧街”。转过几个弯后,他们进了普里查德巷。小巷仍堪称古雅,但其景致是上不了日历的。末了,再转三个弯后,他们到了平淡无奇的茉莉花街。沿路所见的华而不实的维多利亚风格修剪整齐的草坪已无踪影,也不见中上阶层的驾座停放车道。茉莉花街沿街人行道起伏不平,住家院落用的是铁丝网围墙而不是白色的尖桩篱笆。见不到独栋住宅的房屋。在这里,是两户甚至三户的连排住宅。他们经过的街边停放的汽车,最新的也都有十年的车龄了。

“还没认出来吗?”乔什问道,其实心里希望她没认出。他不喜欢凯特琳在这个小镇上耗费时间,随处逗留。

“什么也认不出。”

机器女孩宣布他们已经抵达了目的地。凯特琳把车停到房子前的道路边上。房子外墙上土棕色的涂料正在剥落。有两个前门——刷成黄色,所以褪色后看上去几近无色——从开了两扇门来看,乔什知道这里住了两户人家。按照车辆登记证,凯瑟琳·索瑟德该住在1号。

乔什看着凯特琳。“想起什么?”

“没什么。”

“好吧,这样,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敲门,找凯瑟琳。”

“为什么我要在这里等?”

“因为这不是圣地梅伯里,还有,如果你待在车里,我感觉会更好些。好吗?”

过了一会儿,她点点头。他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关上车门前,他回头看着凯特琳,说:“帮我个忙,锁好车门等我回来,好吗?”

他关上车门,走开了。听到身后传来的车门锁上的声音,松了一口气。他上下打量着这个街区,即使在十月初这个阳光明丽、空气清爽的美好日子里,这条街看去也是令人压抑的。他看着一条拴在隔壁邻居家门廊栏杆上的灰色杂种狗,他和凯特琳停车的时候那狗一直躺着,超大的头枕在它的爪子上。现在它站了起来,顿时将狗链绷直了。它身体僵硬,看上去半似斗牛狗半似科迪亚克熊。它没叫,但乔什想,是因为本能告诉它不需要凭吠叫威吓来人。

乔什来到通向门廊的那条不平的坡道,拾级而上,接着毫不犹豫地敲了1号公寓的门,看起来1号是楼下的单元。他没听见里面的任何响动,没有狗吠,没有婴儿哭号,也没人在制冰毒。站在城市一隅,置身于这条街,等候在门廊里,乔什希望自己穿的是牛仔布裤,最好是磨旧了的,还有点破,而非他正夸耀一般穿在身上的舒适棕色卡其裤。他应该穿着某种重重的靴子来,工作靴,不是远足胶底运动鞋。上身不穿格子法兰绒衬衫而该……好吧,他想,格子法兰绒穿到哪去都好;他只是希望身上这件不是[2]设计的款。他卷起袖子,又敲了敲门。片刻之后,乔什听到了里屋脚步声骤然响起。脚重重踏在地上,听上去不像凯瑟琳·索瑟德本人出来应门。除非她是一个块头非常大的女人。不是她,那是一个男人走近的脚步声。是一双穿工作靴的男人的脚。他们当然穿工作靴的。伴着一道锁开的脆响,门打开了。

在门口站着一个与乔什年龄相仿的男人。也许比他高1英寸,体重差不多。但他的体重在腰、胸和手臂上稍微分布多些。他算不上强壮,但乔什可以看到黑色T恤下轮廓分明的肌肉。相形之下,乔什没有超重,但他也并不像他想要的那般健美。站在他面前的那个人要么在锻炼方面比乔什更经常和严格,要么他天生就具有很优越的身体基因。

“找谁?”男人问,不怀一丝好奇地盯着乔什,却带着几乎不加掩饰的疑心。他在脸颊上快快地挠了一下,那上边毫不奇怪地留着短短的胡茬。乔什知道,他长得不难看,神色刚强,一头稍长的浅黄色头发。很多女人会喜欢这家伙的长相,这种相貌最好被描述为——虽然乔什不愿意用这个词,甚至是用在自己头上——粗犷英俊。作为一个男人,乔什不符合这种描述,每次听别人说到这个词,他都感到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