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第2/4页)

我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东西,但才吃第一口,整个人就变得好舒服。我突然想到,我刚刚之所以会幻想出那棵无花果树,还有肥硕果实萎缩后坠落地面,全是因为肠胃空了。

君士坦丁不停拿那瓶尝起来像松树皮的希腊甜酒斟满我们的酒杯。我发现自己喋喋不休,说我要学德文,要去欧洲,要效法玛姬·希金斯,当个优秀的战地记者。

等到优格及草莓果酱端上桌,我已经决定让君士坦丁来勾引我。

 

自从巴帝·魏勒告诉我,他跟女侍上过床,我就在想,我也该找个人上床。跟巴帝做爱不算,因为这样一来,他睡过的人还是比我多一个。我得找其他人。

我只跟一个男孩聊过男女性事。他是耶鲁的学生,南方人,鹰钩鼻,刚遭受情变打击。那个周末他来我们学校找女友,竟然发现她前一天跟一个计程车司机私奔了。那女孩和我住同一栋宿舍,而当晚又只有我在宿舍里,所以安慰他的任务就落到我的头上。

我们到附近一家咖啡馆,窝在隐秘的雅座,高耸的木墙上刻了好几百个人名,我们喝了一杯又一杯的黑咖啡,坦然畅谈性事。

这个叫艾瑞克的男孩告诉我,他认为我们学校那些女生很恶心。深夜一点宵禁前,她们常站在门廊的灯光下,或者在毫无遮拦的矮树丛里,跟男生激情地耳鬓厮磨,路过行人想视而不见都办不到。他刻薄地说,人类几百万年的进化,结果成了什么?还是禽兽。

接着,他谈起第一次和女人上床的事。

那时他在南方的一所大学预备私校念书,该校的特色是培养全方位的绅士。所以,他们有个不成文规定,每个人毕业前必须认识一个女人。艾瑞克说,所谓的“认识”,是《圣经》所说的那种“认识”。

因此,有个周六,艾瑞克就和几位同学搭公车到最近的城市,走进一家“声名远播”的妓院。艾瑞克召的那个妓女是个中年胖妇,染了一头红发,嘴唇丰满得让人起疑,皮肤呈鼠灰色。她不愿意关灯,连衣服都懒得脱,所以艾瑞克只好在沾满蝇粪的二十五瓦灯泡底下跟她打炮。他说,上床的感觉根本不像大家说的那样,反而无聊得要死。

我说,如果跟你喜欢的女人做,或许不会那么无聊,但艾瑞克说,如果想到自己所爱的女人跟其他人一样,也会做出这种禽兽之事,感觉一定很糟,所以,如果他爱某个人,绝不会跟她上床。若有生理需求,他会去找妓女,不让自己爱的女人沾上这种龌龊事。

这时,我忽然起了个念头,或许艾瑞克是个可以打炮的好对象,因为他有经验,而且说起这种事不像一般男孩,态度猥亵或愚蠢。不过,后来他写了封信给我,说他很有可能爱上我,因为我一方面聪明愤世,另一方面却亲切和蔼,而且跟他姐姐像得出奇。就这样,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戏唱。他永远不可能跟我这种女孩发生关系。于是,我回信说,真可惜,我就快跟青梅竹马的恋人结婚了。

 

我愈想愈觉得,在纽约这个城市接受同步口译员的诱惑是个好主意。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君士坦丁似乎是个成熟体贴的男人。而且,这里没有我认识的人,所以不用怕他跟学校里那些大学生一样,到处吹嘘跟我有一腿──那些臭男生,总喜欢对室友、哥儿们或篮球队友吹嘘他们跟女孩在车子后座打炮。此外,跟魏勒太太介绍我认识的男人上床,简直是一大讽刺,还能间接把这事怪到她头上,想来就令人开心。  

所以,当君士坦丁开口邀请我去他家,欣赏俄国特有的巴拉莱卡三弦琴的音乐时,我开心地暗笑。我妈经常提醒我,晚上跟男生出去时,不管发生什么事,绝不能跟他回他的住处,因为这种举动只有一种含义。

“我非常喜欢巴拉莱卡三弦琴的音乐。”我说。

君士坦丁的房间有个能俯瞰河流的阳台,拖船的噗噗声在黑暗中传来。这情景让我动心,涌出似水般的柔情,我非常确定自己想怎么做。

我知道可能会怀孕,但这个念头悬在遥远的阴暗处,丝毫不影响我的决定。就像我妈从《读者文摘》剪下来、寄到学校给我看的那篇文章所言,避孕方法没有百分之百安全。这篇名为“捍卫守贞之必要”的文章出自一个已婚育子的女律师。

文章里陈述各种理由,力陈女孩不该跟丈夫以外的男子上床,而且必须结婚之后才能跟丈夫发生关系。

它的主要论点是,男人的世界跟女人不同,男人的七情六欲也迥异于女人,唯有透过婚姻,两种世界和两种情欲才能妥善融合。我妈说,通常年轻女孩要等到为时已晚才会懂得这道理,所以最好及早听取专家的意见。而已婚的女人就是专家。

这位女律师说,上等的男人要的是纯洁的女人,即便他们自己并非处男之身。他们希望自己是妻子的性爱启蒙者。当然,他们会哄诱女孩上床,还答应日后会娶她,不过一旦她献出肉体,他们就会看轻她,并认为她既然能跟他们上床,也能跟别的男人做同样的事。于是,一个女孩子的人生就这样被毁掉。

这位女士的结论是,防患于未然,守贞至上。况且,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不怀孕,而未婚女子一旦怀孕,人生就彻底完蛋。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根本没有站在女孩的立场上。

如果男女都保持纯贞,直到洞房花烛夜那天,当然很棒,可是,万一结婚后,对方才像巴帝·魏勒那样,忽然坦承他早非处男,那该怎么办?我无法忍受这样的观念:女人得守身如玉,但男人却可以做双面人,允许自己乱来,且要求女人守住贞操。

最后,我拿定了主意,如果要找到聪明强壮、二十一岁前仍是处子的男人实非易事,那我干脆抛开贞操观念,找个也同样有过性经验的人结婚,这还容易些。假使对方因为我非处女而糟蹋我,那我也可以让他不好过。

我十九岁时,贞操是个热门话题。

在我看来,世界并非二分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共和党和民主党、白人和黑人、男人和女人,而是跟人上过床以及没跟人上过床的。好像人与人之间就这么一个显著差异。

我想,跨过那条界限后,我一定会判若两人。

就像终于造访欧洲的感觉吧:返国后,回家仔细照镜子,会看到我的眼眸深处有一座小小的白色阿尔卑斯山。同样的,明天我照镜子时,应该会看到如同娃娃大的君士坦丁坐在我的眼眸里,对着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