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世界》片段(第3/4页)

我对光夫说,女孩说吹,经常是不吹的意思。他说这么颠三倒四干吗。后来那女孩伤心动肝,悲恸欲绝,他完全置若罔闻。这就是本节开头三喜邻门的三喜之一。

讨论感情问题,不能完全和性分开。要把两个问题和并讨论,就有两个问题:在感情的领域怎么看性,和在性的领域怎么看待感情。这第一个问题是文学的题目。说实在的,简直没什么条理。第二个问题非常好论,而且有很好的概念与机理。不管怎么说,我们在第一点上也有些材料。比如光夫说,假如有一个女孩,性格好,人也漂亮,家里的关系都能处好,又完全听我的,结了婚以后,我也能爱她。既然我爱了她,大概也能有性欲。既然我爱了她,怎么会一点性欲没有呢?我也是男人呀!

这话别人也说过。那位教师朋友说,见到好的女孩,我也有感情。要是有些交流,对方再提出要求,也不是不能……他和太太结婚半年多了,一次性生活没有。引得对方的姐姐都出场了。大姨子问她,我妹妹怎么了,你冷着她?他说:这也不能怪我,她为什么不主动?大姨子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你说什么?告诉你,我妹妹可是黄花闺女!这场架几乎吵到单位去。他说到这些事,苦笑着摇头。

这类朋友的理论是同性恋不妨碍男女之间的感情,甚至不妨碍性生活。但是女孩要非常非常之好。这种理论我不大相信。第一,纯属假设,没有实例支持。第二,上那儿去找那么好的女孩?找到了人家也未必爱你。我听说和见到的实例全是同性恋夫妇感情不好。

大野马说,他有过女朋友,感情生活很协调,性生活也协调,也没吵过架,也没红过脸,和和气气地散了。以后再有这样的女孩,也不是不能考虑。当然,要是同时有同性的朋友,就不考虑了。

这位朋友自己也说,他和别人不同。他属于双性恋的范畴。

光夫经常和同性朋友吹,这方面他很有办法。他把那些纠缠不休的追求者带到社会上去,当着他们的面和别人调情做爱,那些人就受不了啦。当然也不会痛痛快快地吹掉,还要经过一个痛苦的过程。有威胁的:我把你的事告诉你们单位!告诉你女朋友!告诉你们家!但是光夫不怕。没人能干这么坏的事。还有责备的:你怎么能干这样的事?你怎能这么淫乱?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光夫说:乌鸦落在猪背上,谁也别说谁了。有哀求的:弟弟,回来吧,我等着你。这倒引起光夫的一点忧虑:他想起自己的亲弟弟来。这小子才十八岁,满嘴都是性交、射精之类的名词,当着老人也全不避讳。这都是从书上看的。一方面光夫在给我们提供写书的材料方面不遗余力,一方面他也怕这书写出来,教他弟弟看到会不会也学成一个同性恋。至于别人叫他弟弟,他倒无动于衷。

我和光夫说,书不会教人做什么。教人做坏事的是人。好书在坏人手里,也能成为作恶的工具。同性恋是怎么一会事,我们不做价值判断。我们要做的事主要是留下一份记录。我们倒是不希望孩子们看到这样的书,可是这样的书还是要有。

光夫和小蔡没有吵闹就吹了。小蔡比光夫小,而且是光夫教会的。他们在一个单位工作。光夫记得有一天中午,小蔡羞羞答答地对他说:没买到。光夫说:什么没买到?鱼。光夫喜欢吃鱼,叫小蔡去打饭,总是有鱼吃。有一天没有买到,小蔡就觉得犯了错误。

光夫说,他不想和男人同居,但是小蔡是一个例外。后来小蔡问光夫,老爸老妈催着结婚,怎么办。光夫劝他结婚。结了婚他很不幸福,要光夫每年他生日那天都来和他共寝,用小蔡自己的话来说,他每年就为这一天活着。

光夫说,他总要到社会上去,就是有小蔡、小丽这样的朋友,他也不能不去。我们访问的每一个同字号朋友,都是这么说到社会。大家都有一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觉。

有一天我们接待了这么一个朋友,瘦高个儿,脸上有些粉刺,穿蓝西服,打红领带,嘻嘻哈哈地谈了很多,然后留下地址和电话走了。事后再打电话,没这个号,找这个地址,也没这个人。再找介绍的朋友,人家说不熟,只是在社会上偶然认识。所以这位朋友的提供的材料,我们也不大敢用。其实他谈的材料最为丰富。还广引博征,谈到了弗洛伊德和荣格。撇去那些惊人的说法,我觉得他的下列叙述是可信的:

“对我来说,社会就是待闷了,找朋友聊聊天。见的人多了,没准哪天就用上。这条线上的朋友有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

他还说,喜欢夏天,不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太冷,“在那儿冻得几几缩缩的,又害怕,又哆嗦,就聊几句天,挺没劲的”。这和别的朋友说的不一样。他们是全天候,而且越冷热情越高。据光夫说,天越冷,人的性欲越高涨。这说法对不对,还要有医学上的证据。

但是这条线上的朋友有义气,似乎不要再找什么证据了。大野马说,有一次他一个朋友被联防逮住了,他冒了极大的风险,跟到派出所,磕头作揖,全凭一张嘴,就把人领了出来。中间几乎连他也被扣下。说起来这也是个一般朋友,连真名都不知道的。像这样的事,还算不了什么为朋友两肋插刀。还有甚于此者。至于帮着找工作,找路子,都是一般的事。我有点怀疑这位打红领带的朋友是不是真的同性恋,也许他就是为了多几个朋友多几条路才到社会上去的吧。

偶尔也有尔虞我诈的事。大野马有一次把社会上认识的朋友带回家过夜。第二天下雨,他还把雨衣借给那人。人走了以后才发现,抽屉里的钱不见了很多。不管怎么说,没有全拿走,这比一般的贼好多了。大野马还说,要是开口来借,他也会借给。这么不告而取,实在显得不够场面。

光夫说,他要到社会上去,还为了要了解社会上发生的事。一段时间不去,就有落伍之感。比方说,又有什么人“出来了”,又有什么事发生,要是不到社会上去,就不知道。这个说法很抽象,叫人不明白。开头我是这么理解的,作为一个知识分子,需要站在自己专业领域知识的前列。比如一位医生,必然要花大量的时间去看医科杂志。一位工程师,必然要花大量的时间去看本专业的杂志。这都是出于敬业的精神。光夫到社会上去,也是出于敬业?也许他觉得自己必须站在同性恋知识的前列?我这么一问,他倒是目瞪口呆。后来他说,他原本不是这个意思,经我一提醒,倒觉得有一点。有一次听人说,煤矿工人里干这个的特多,就巴巴地跑到门头沟去。还有一次听说,某浴池里很多,跑去一看,是些得了脏病的二道贩子,仗着有几个钱,在弄不懂事的小男孩。光夫对此极为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