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第3/9页)

她出神地听我讲她过去的非凡故事。

“听着,你是这样叛卖他的——”我翻阅前面已变黄发旧的稿纸,“女孩慢慢从倒伏的葵花茎上站起,擦着身上的血污。在她看来,那血像溶化的赤豆冰棍。男子对她说:我再也走不动了,有人撬了辆汽车在等我们。你去叫他把车开来接我救我。她离开了他,并没有把车开来救他,她对驾车的人绝口不提他,把车往另一个方向开去。”

她点着头:“我是那个犯罪集团惟一的幸存者,你是这个意思吧?那后来的日子我是怎么过的呢?城里不是贴了我的相片?……”

“你躲一阵,逃一阵,等通缉令更新几番,你又于茫茫人海浮出水面。凭着用之不竭的盖有大红印的各种身份证明,凭你的美色无恙地活下来。瞧,你不是活到了现在。”

她一下打起精神:“我总算被人忘掉了!”

我说哪能呢。那年头一个美貌的女凶犯就是女明星,许多人都会终生记住你的。比如牧马班的沈红霞。

“难怪她老盯我!”她惊叫起来,然后开始在我房里骚动不安地走,黑雨衣哗哗响。“她在什么地方见过我?……”

我不大有底地说:“可能是通缉令。也可能你端一桶热气腾腾的浆糊往被害者身上浇时,她在场。你们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结果那人的,说不定她就是目击者之一。”

她问:“那么,她会在什么时候认出我来?”

我说:“这要看我的情节发展的需要。我也拿不准她,我不是你们那个时代的人啊。你们那个时代的人都警觉得像狗。”

她默想一会,一个急转身,我知道她想逃。我揪住她:“你不能逃。你一逃就搞乱了我整个构思。再说你已无处可逃,你不是为逃避那种混乱的感情关系才从你姑家出走的吗?女子牧马班是你的最后一站,别想逃了。”

小点儿就这样跟着马群,跟着牧马班往更荒凉的草场迁去。草深起来,人躺下可以整个淹没你。

小点儿远远看着马群离开大本营。马群总得不停地游动。沈红霞的红马无论走多远都触目。沈红霞如今骑马已不比柯丹逊色:在马跑起来之后才上马。牧马班在打草季节必须分成四组,这样能多留下人来打草。沈红霞很少从放牧点回大本营,从那次夜牧丢了马群,她对任何一组都不放心,因此她跟了这组跟那组。大家惊奇地发现,她几乎是个不需要睡眠的人。

我的用意你明白了吧。这样沈红霞与小点儿根本没有照面的机会。这就给了小点儿相当长一段潜伏期。

深秋时,霜开始白了。留守大本营的人也不能像以往那样,学学习,唱唱歌,整整环境,修修马鞍。她们开始打草。其他牧马班早已堆起草垛。此地的秋天与春天一样短促,人们只是把烈日与冰雪之间的两个短暂间歇叫做春或秋。草地人在冷与热两极间插入春与秋,实际上仅是向往,仅是假设。

因此这里没有和谐可言,酷日和风雪是两股不分胜负的势力。植物与动物都在长期的抵御状态中形成压抑的外观及扩张的本质。

再看看那些人。再看看那些马。再听听近旁的鸟叫。再听听远方的风声。

这就是这里。

这就是这里的面孔。单调的层面上却布满复杂纷乱的纹理。她们谁也没注意这种迅猛的变化正使她们过早地有了副饱经风霜的形容。她们整齐地排成一列,整齐地挥动长柄镰刀,从后面看,一排臀部摆动得很有机械感。

小点儿躲在一块避风避日的地方,眼看劲风与暴日在剥蚀这群少女的脸。她可以利用每匹马当她的庇荫,只要她握着些医疗器具,就能在马腹下混一下午或一整天。每天晚上,她们将粗糙的脸挤进同一面镜子,看看她们优良的皮质怎样被东一块西一块地剥蚀殆尽。于是她们对着镜子嘎嘎地笑,对损失掉的少女的本来面目一笑了之。这时,小点儿必定缩在暗处,从她们豪迈的笑里听出歇斯底里。有一天,那镜子无缘无故地粉碎了。老杜看了旁边人一眼。刹那间,她觉得她们不是在打草,而是在吃草,像牲口那样辛辛苦苦地撕着草吃。她说:“哪个头发有股焦糊味。”

张红等人说:“老杜,是你自家的鼻子烤焦了,起一层焦皮皮,恐怕吃得了!”

柯丹吼道:“好生打草!好生排整齐!”

“班长!是出操啊?”

“你懂锤子,都拿着刀家伙,你左我右不砍伤哪个吗?都给老子站齐——下、定、决心!”

过一会,又有人问:“草要打多少天,才打得够啊。”

“蜕你三层皮再说!”

“老杜!”柯丹叫道,顺手将黏在背上的衬衣“哧啦”一声撕开,大家立刻觉得一股浓酸味随一股青烟打她身上冒出。“老杜,你先人的,你刚才说了哪句球话?!”

“请同志们讲话少带脏字。”有人冷静提议道。

“滚你妈卖×!又没男的。反正老杜刚才讲了句牢骚话,哪个记得?张红?”

张红秀气地说:“老子记不得。”

趁着柯丹与老杜较嘴,大家都直腰歇歇。小点儿在远处几匹马那儿轻悠悠转,她奇迹般保存下来的细皮嫩肉显得刺目。她穿那件黑雨衣,连雨帽也拉得很严实,头顶似乎有了个小小的屋檐,这使她有了张嫩脸之外又有了副潇洒的游手好闲的模样。她们突然感到她们从来都不认识这个女子。

老杜在打草的日子里看见有颗汗珠凝在鼻尖,十几天来,它越来越大,大得像只随时炸裂的气泡一样令她担忧。这就是柯丹与她争吵时,她两眼往一块对的缘故。她听柯丹说:你少装有病翻白眼。她实际上是在看鼻尖上的汗珠。她想,如此大如此货真价实的一颗汗珠总有一天会落进泥土里。终于在许许多多年之后,有人把它挖出来。这是颗罕见的琥珀。后人们鉴赏道,它白色透明,里面包含一片草叶。这颗珍宝带咸味,发出幽远的酸臭。后人们鉴定之后惊喜地大喊大叫:这块草地从前并不荒凉,曾有过一群叫做知青的人在这里热闹过!

打草的某天中她们发现一块长方形水泥板。抠净字迹中的泥土,知道是某烈士的墓碑。还有些小字介绍了他的事迹。一个并不十分伟大的牺牲者。他的伟大仅在于他的牺牲。

然后又弄出些烂糟糟的木板。

“这是个坟啊!”有人说。

“废话。”柯丹说。

“上面写的‘青年垦荒团’是什么人?是知青不是?”

“去你的,五八年知青在那转筋!”

“那垦荒团是什么人?咋回事,你晓得吗?班长。”

柯丹当然晓得。没有垦荒团她哪来的丈夫。虽然那个丈夫也被掩埋了,只不过在她心里连这样一块简陋的水泥碑都没为他立。“垦荒团把这片大草坝子都垦了。”柯丹说,“场部后面堆了一大堆机器,你们上小卖部没看见过啊?当时他们是机械化垦荒的!”她那个小男人就因为驾驶庞大的康拜因,才被她误认为男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