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破解苦难拼图 第四章 苦难让软弱者刚强

著名的费尔班城堡的大宴会厅顿时陷入一片死寂。空气中没有一丝风,沿着厚重的灰色石墙排列的彩旗无精打采地垂着。巨大的中世纪壁炉上方挂着皇家盾徽;仿佛挑衅似的,对面的墙上镶着毗邻的艾纳公爵的旗帜。两大势力之间的矛盾已积聚了数月,在这场为全国的王公贵族举办的年度宴会上,公爵阴谋推翻王子的险恶用心遭到抨击。

埃里克王子身材健硕,蹲伏在木头宴会桌上蓄势待发。他紧握着镶嵌珍珠的剑柄,这把剑是他的父王在弥留之际传给他的。光滑的剑身反射着透过城堡厚壁上的窗洞射进来的一束阳光。此剑乃国中第一剑。

地面上,公爵的三个狗腿子像鲨鱼围捕猎物般地包围王子,他们步步紧逼,剑拔出鞘,正伺机攻其不备。王子的目光逐一掠过这三个人,观察谁会率先出击。

突然,刀剑相碰,铿然有声!其中两个卫兵冲向王子,王子举剑挡开来袭,敏捷地躲开每一击,同时挥剑猛刺。

出击!中剑!流血!公爵的一个卫兵倒地,剑从他手中掉落。可是王子顾不得为开局的胜利欣喜,转身继续迎战另外两人。

此时他受到两侧夹击。在对付右侧敌人的袭击时,他偷眼瞥过左肩,查看形势。可就在旁顾的一瞬间,他握剑的手略微松劲,宝剑在击打之下脱手。

众人大惊,倒抽凉气。紧贴墙壁的女士纷纷掏出手绢掩住张开的嘴巴,每个旁观者都在惊恐中屏住呼吸。

且慢!只见王子像鹿一般敏捷地跃出敌人的攻击范围,从腰间拔出匕首,又一把抓过装饰餐桌的铜质烛台。

处在二对一的劣势中,手持令人揪心的次等武器,他再次投入战斗,凭烛台防卫,用匕首出击。他一低头,勉强躲过斜刺里扎来的一剑,重新上前迎敌,躲开对手挥舞的剑锋,给第二个卫兵的心脏以致命一击。

唯一幸存的公爵侍卫惊恐得目瞪口呆。他和埃里克在寂静中相互绕转,兜着圈子。千钧一发之际,卫兵抢先出手。

细如发丝的一道线划上埃里克的袖子,伤口顿时渗出血来。王子一步一步后退,直到最后被迫顶在墙上。他拼凑的武器无法与对手的精良利剑匹敌。打击来得更快更猛。不久他必倒地。

突然,他的对手奋力一刺。埃里克闪到左边,直指心脏的这一刺从他体侧一擦而过,扎进墙里。公爵的卫兵还没来得及拔出剑,稳住脚跟,埃里克就用烛台“啪”地挡掉剑刃,举起匕首向前扎去。

卫兵一只手抓住扎进肩膀的匕首,另一只手示意“手下留情”并向埃里克认输。众人欣喜万分,簇拥在王子身边,大声欢呼,衷心祝贺。他们唱起一首歌,后来成为代代传唱的经典—

“国王的宝剑握在手,埃里克王子无敌手,

匕首和烛台却证明,王子的实力胜一筹!”

   

我爱读埃里克王子的传奇故事,就像这篇。你有没有发觉圣经也有类似的传奇故事?它精彩地讲述了撒但怎样借着诡诈和欺骗奴役世上王国的国民—怎样篡夺了合法统治者(良善且公义的)的王权又私自建立起对抗政权。它更进一步讲述了良善的统治者怎样派他的独生子进攻撒但的领地,解放被俘的民众,夺回王国,复归正统。

假如我是上帝,我会怎样成此大业呢?首先,我会挑选最智慧的男女组成我的战略团队—清一色的博士、教授;然后我会招募最精明的商人和富翁来资助战事;我的公关人员会由遍寻各地找到的最高效的联络员担任,都是各个领域里的尖子。即使在我的组织里只当一名基层员工,这个人也必须是年轻、活跃、魅力四射的。

软弱的人别来申请。身体有残疾的?算了吧。有可能拖我后腿的?不要。相貌平平、缺乏吸引力的,有可能危害我的名誉的?门儿都没有。生活问题多多的男女?这辈子甭想。我只会接受精英。

感谢上帝,掌管世界的不是我,而是他!他张开双臂热烈欢迎贫穷的、患病的、丑陋的、孤独的、软弱的、无才的、令人讨厌的、毫无指望的人。因为他有大爱,也因为他看重人的内心胜过外在的状况。

不过还有一个原因,一个很特殊的原因,可以解释上帝为何接受并使用那样的一些人。答案可以在埃里克王子的故事里找到。你还记得人们歌颂他的话吗?

“国王的宝剑握在手,埃里克王子无敌手,

匕首和烛台却证明,王子的实力胜一筹!”

任何在英雄与“恶棍”之间展开的搏斗本身就足够精彩。然而当英雄突然处于劣势,正如埃里克失掉了他的剑时,新的情况出现了。现在,英雄的处境远比之前危险,获胜的机会减小了。但是,如果他不顾劣势,全凭本领取胜,他终将得到加倍的荣耀,因为他用劣等武器打了胜仗。

贯穿圣经,上帝向我们显明这正是他的行事方法,为的是给他自己带来最大的荣耀。使徒保罗教导哥林多的基督徒要审视自己,并懂得这个道理:按照凡人的标准来看,上帝呼召作门徒的那些人既少智慧,也无权势,更不尊贵。保罗的意思是,上帝有意拣选软弱的、受苦的、没有太大指望的候选人去做他的工,这样在大业完成之际,荣耀就归于上帝,而不归我们。想想吧!令我们痛苦不堪的弱点和难题正是他用来荣耀自己的工具。我们不是他手中的嵌珠宝剑,而是在发挥宝剑作用的匕首和烛台!

1969年,我摔断脖子两年后第一次出院,整个人陷在重度抑郁之中。我好惨,年仅19就没了任何盼头,只能终身坐在轮椅里。我隐约知道圣经的书页里可能包含对我的状况的解答,而我迫切需要有人给我指出那些答案到底在哪儿,是什么。

即便如此,我并非对所有关于信仰方面的建议都照单全收,也并不是所有前来给我支招的人都有望赢得我的兴趣和尊重。要知道,我上高中时可是活跃分子—在伍德朗曲棍球队打球,是全国优秀生学会成员,跟附近高中的橄榄球队队长约会。那时候,想引起我注意的男生,可得是智商高、身体棒、万人迷类型的。

至此你会以为,上帝本该把对于我的解答托付给某位在南边的大洋城负责“冲浪板事工”的高大健美的青年辅导员,这样的人倒是会引起我的注意。又或许,我本该中意于某个穿常春藤盟校[1]校服的头脑灵光的神学院学生。假如葛培理主领一场“伍德朗布道大会”,或许也能激励我。

然而,非也。你可知上帝派谁来了?一个瘦高的16岁送报男孩。这怎么可能?以我的标准,这个家伙实在不够格。我是指,他既不是优秀的青年辅导员,也不是聪明的神学院学生。他无非是个青春期少年,只不过带着一本黑皮大圣经。但他讲的时候,我真的在听!上帝使用我与史蒂夫·埃斯提这位高二学生共度的漫长时光振奋我的精神,帮助我理解上帝的话语。似乎上帝更乐于通过另一个孩子而不是某个在开导残疾人方面受过培训的圣经学者彰显他的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