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吃饭和喝酒(第2/3页)

饥饿对于我们倒是一种奢侈,一种调味的辣酱油。仅仅为了发现从吃喝中能获得多少满足,我们领略一下挨饿和口渴的味道也是十分值得的。假如你想尽情享受一顿晚餐,那就在早餐后到郊外步行三十英里,中途不要吃任何东西,直到返回家里。那时瞧见雪白的桌布和冒热气的大菜,你的眼睛将会闪耀出多少光芒啊!放下喝完的啤酒杯,拿起刀子和叉子,你将会发出多少满意的叹息啊!随后把椅子往后一推,点燃雪茄,笑逐颜开地望着周围的人,你感到多么舒服快意啊!

不过,实行这套计划,你得拿稳最终真正会有一顿丰盛的晚餐,否则大失所望是非常令人难受的。记得有一次,一位朋友和我——那是亲爱的老乔。啊呀!我们在人生大雾里彼此失去了联系。自最后一次看见约瑟夫·塔博伊斯到今天一定已有八年了。要是再看见他快乐的脸蛋,握握他强大的手,再次听见他放声欢笑,那该是多么开心啊!他还欠了我十四先令呢。且说,我们俩曾在一起共度假期。一天早上,我们很早吃完早餐,然后动身做一次特别漫长的散步。头天晚上就预订了今天晚餐吃的鸭子。我们说:“要一只大的,因为回来的时候,我们一定饿极了。”我们正准备出发,老板娘兴高采烈地走过来,说:“请看,我给你们两位搞到了一只鸭子。要是你们能把它干完的话,那就是好样儿的。”于是举起一只飞禽,有如门前擦鞋的棕垫那么大。我们一看都十分高兴地笑了,说愿意试一试。我们说这话时,自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骄傲,正如那些知道自己能力的人一样。于是我们动身出发了。

当然,我们迷了路。在乡下,我总要迷路的,这事简直会令人发狂,因为你向遇见的任何人间路都是白搭。预料一个乡巴佬会知道去下一个乡村的路,就好比向客店的女佣询问怎样铺床一样。你得大声把问题重复大约三遍,你的声音才会钻进他的脑壳。到了第三遍,他慢腾腾抬起头,两眼茫然望着你。然后向他高叫第四遍,他跟着你把问题重复一次。他思索一阵,其间你可以把数目一直数到二百,然后他以每分钟三个词的速度说话,他想你“最好莫过于——”说到这里,他瞧见另一个糊涂虫从路上走来,于是高声把问题详述一遍,想听听那人的意见。接着两人为此争论大约一刻钟,最终取得一致意见,你最好沿小巷一直往下走,向右拐,跨过第三个梯凳,沿着杰米·米尔切的牛棚左边走,越过一块七公顷的大田,穿过格拉宾老爷的干草堆旁那扇大门,一直沿小道走,直到看见对面山上原先有磨坊的地方——可是现在没有了——然后向右拐,把斯蒂金的种植场走完;你说:“谢谢你。”离开他们时,头痛得快要裂开了,可是怎么走连丝毫概念也没有。对这问题唯一明确的一点是到达某处有一个梯凳,必须从那里越过去;可是到了下一个转弯处,你却碰见四个梯凳,每个通往不同的方向!

我们经历这样严峻的考验共两三次。我们漫步穿过田野,涉水蹚过溪流,翻越矮篱和高墙,我们大肆争吵,要弄清楚首先迷路究竟是谁的过错。结果搞得十分别扭,两脚酸痛,周身疲惫不堪。不过,自始至终由于有了吃鸭子的希望,我们仍鼓足了勇气。鸭子像神话般的幻影飘浮在我们疲倦的眼前,号召我们继续前进。一想到这点,就像号角声在召唤着晕倒在地的人。我们谈论它,回忆它,借以相互鼓舞。“快走吧,”我们说,“那鸭子要变味了。”

我们经过一家乡村客店,顿时就觉得有种强烈的诱惑,因而拔腿进去,买了一块奶酪和几片面包来共同分享。可是我们英勇无比地控制了自己,因为经过忍饥挨饿应该对鸭子尤其要更好地享用一番。

走进镇上的时候,我们幻想着闻到了鸭子的香味,所以三分钟就走完最后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我们飞奔上楼,洗澡换衣,然后下楼,把椅子拉到餐桌旁入座,把双手搓来搓去,这时老板娘把盖子揭开,我马上抓住刀子、叉子就切起来。

看来这鸭子需要切很多次才行。我跟它斗争了大约五分钟,它连一点印象也没有,于是本来在吃土豆的乔很想知道,让一个懂得怎样切的人来干此事是不是更好些。他的蠢话我压根儿没去注意,而是再次向这家禽发动进攻。这一次用劲太猛,这头野兽竟离开了盘子,跑到壁炉围栏那里躲藏起来了。

但我们很快就从那里把它抓出来,接着我准备再作一次努力。可是乔显得很不高兴。他说要是早知道吃晚饭要盲目地打一场曲棍球赛,那他就会拿点面包和奶酪到外面去了。

这时我已精疲力竭,不能跟他辩论。我尊严地放下刀叉,然后坐到一旁。乔走上前来对付这讨厌的家伙。他放开手足,一声不吭干了一会儿,后来咕哝抱怨说:“该死的鸭子。”于是把上衣脱掉。

我们借助錾子终于把这家伙切开了,但要吃它却完全不可能,所以这顿晚餐就仅是菜蔬和苹果馅饼而已。鸭子我们尝了一口,可是它吃起来却像橡皮。

杀死那只公鸭简直是犯罪。然而你瞧!我们国家并不尊重古老风俗啊。

我提笔写这篇文章时曾想到谈吃饭和喝酒,可是到目前为止看来只完全局限于吃的方面。唔,你知道,喝酒是属于这样一种题目,如果你显得非常熟悉,那是很不妥当的。从前,每晚睡觉喝得酩酊大醉被视为男子汉气概,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清醒的头脑和毫不颤抖的手也不再为人所轻蔑而谴责为娇气。相反,在目前这种令人悲哀地堕落的日子里,一嘴难闻的臭气、一脸的脓包、蹒跚的步态、沙哑的嗓门却被视为流氓无赖的标志,而并非绅士派头。

不过,即使今天,人类的嗜酒成性仍是一桩不可思议的事。我们总要寻找这个或那个借口不断地喝酒。一个人要是没有酒杯摆在面前就决不会感到舒服自在。我们饭前喝,吃饭时喝,饭后也喝。我们和朋友会面时喝,和朋友告别时也喝。我们谈话时喝,阅读时喝,想心事时也喝。我们为彼此的健康干杯,却把自己身体来糟蹋。我们为女王、为军队、为女士们、为一切可以祝酒的人干杯;而且我相信,如果酒不够,我们还应该为丈母娘干杯呢。

顺便说说,我们决不会为任何人的健康吃饭,而是为其干杯。我们为什么不该随时站起来为祝贺某人而吃一块水果馅饼呢?

我承认,就我来说,经常需要喝酒是完全无法解释的事,虽然就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事具有不良的影响。我能理解人们喝酒是为了消愁,或是为了赶走令人疯狂的心事,而且理解得很清楚。我能理解无知的群众酷爱把自己泡在酒里——啊,是呀,他们竟然干这等事真令人震惊,当然啰——令我们这种人震惊,因为我们居住在舒适的家里,四周充满着生活中美好而快乐的事物,而那些住在潮湿的地窖和透风的顶楼的居民们竟会爬出痛苦的巢穴,跑到温暖明亮的酒馆柜台边去,在杜松子酒的忘川[2]上漂浮一段距离,离开一下他们那个沉闷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