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第3/7页)

她像具小僵尸那样直挺挺地走过来,又直挺挺地坐在我的身边,片刻,张了几下嘴,由于没话可说,又闭上了。终于,她伸过头,干巴巴地对我发出邀请:"咱们一起抽烟吧。"

我递给她一支烟,我们一起努力睁开眼睛,望着舞池里扭动的人们,然后我点燃自己手中的香烟,又点燃她的。她把脸凑过来,在打火机的微光中,我看到她的脸,很好看。过了几天,我有机会多次看她,发现那天我看她的角度真是选得巧,我是说,她只在那个角度是很好看的。

"你长得像块巧克力。"我说。

"你像块砖头。"她对我说。

我们就这么认识了,相互留了手机号,当然,我们不仅认识了,还一起抽了好几支烟呢。

第二天夜里,我在愚公移山台球厅又碰到她,当时我和一个朋友正走到台球案子边想打台球,只见她从不远处的一个沙发里站起身,向我这一边看。于是冲她招招手,然后对她发出邀请:"新年夜跟我一起过吧?"

"行。"话音未落,她的一个女伴便叫她,于是她转身离去。

三十一日晚上,我与朋友们在一起吃晚饭。在饭桌上,大家试图搓合一对大龄男女。可气的是,说了半天才知道,这两人儿以前好过!现在俩人依然都是单身,心目中各有一个理想的男人与女人。当然他们一直在现实中没有遇到,于是我懂得了,旷男和怨女经常是捏不到一块儿去的。

快到夜里十二点的时候,我们一行人准备扑到钱柜去玩。据朋友的可靠消息,他所在的包房里有一帮美女,正在寂寞地唱着卡拉OK。电话里,我问他:"这帮姑娘的情况你摸清了吗?"

朋友自豪地回答说:"有主儿的我都知道。"

"没主儿的呢?"

"没主儿的长得都不怎么样。"

听他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死心了。

但因为无处可去,我们还是奔到钱柜朋友的包房。两伙无聊的人合到一处,可惜得到的仍是无聊。大家轮流上场唱情歌,一个比一个唱得好,可惜也只是唱唱而已。实际行动中,我看倒是一个比一个更无情。我听卡拉OK一小时,直觉得比听说瞎话还没劲,于是来到自助餐厅吃东西,意外地再次碰到巧克力。巧克力笑眯眯的,手里端着一杯饮料,我对她说新年好,她也对我说新年好,我说:"没想到新年真的碰上了。我们一起怎么过?"

"我们一起抽支烟吧。"她仍对我这么说。

于是,我们就在走廊里抽了一支烟,看着过年的人在眼前走来走去,烟抽完,我们告别离去。

回头想一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我觉得这件事跟浪漫有关系。

记忆里,第一次产生完美的感受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夏季。那时候,我是个时髦青年,或者说,是个虚荣愚蠢的中学生。当时的所谓时尚叫做反叛,而反叛的内容,便是与家长、老师、报纸、电视上所说的一切对着干。那种对着干是十分盲目的,但十分适合青春期。我认为在青春期,人们产生一种奇怪的要求,那就是建立自我,使自我独立于整个世界。

想要建立自我的第一件事,便是挣脱束缚,追求自由。与那个年龄联系起来,这第一件

事便是去做一些似乎对自己有利,但以前却从未做过的事。好在那时候,从未做过的事是如此之多,因此,反叛起来倒是挺容易的。

记得在当时,旷课、看小说、打架、不学习之类的事做腻了,脑袋里有一个奇妙的小词儿便自动地转了起来,那就是爱情。事实上,我得知这个小词儿是从小说里,当时,以我"不到考试前三天"绝不碰课内书的劲头,倒是很有些富裕时间看课外书。因为当时糊涂幼稚,因此,所有的小说都被我当成是爱情小说来看,注意的全是男的和女的是怎么好上的。在这过程中,两人都说了些什么。当然,小说是白纸黑字,满可以尽情地想像,可老是想像来想像去,未免也太寒碜了,于是便跃跃欲试。而且,我的同龄人也都有点那个意思,也就是说,很多人都跃跃欲试。于是便出现了与"一个巴掌拍不响"相反的情况——在学校里,"谁和谁好上了"这样的闲言碎语比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还要重要。一句话,中学生谈恋爱的势头儿一下子就起来了。对于男生,有一个女朋友变得比什么都重要,因为教学大纲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条儿。因此,能找个女生,给她写写情书,拉着手四处招摇一下,趁人不备亲上一亲,那简直就是英雄。从反叛的角度讲,这样做,明面儿上无疑是与教育制度唱对台戏,暗地里谁都知道,想谈恋爱是因为到岁数了——男的毫无怨言地把女生放在自行车后面,不知疲倦地每天带来带去,想想看,这种事儿,换成一风烛残年的老头儿,怎么着也干不出来啊——不划算!无必要!更没那心情!

回忆当时谈恋爱,还真有过完美的感受,记得初恋女友过生日,我顶着大风赶到她们家,送她生日礼物,她说她也有生日礼物送我。于是把我带到她们楼下的一个工地上,当时天已经黑了,她左转右转便找到一个四下里无人的地方,叫我离她三米远,然后突然脱了上衣,向我展示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她站在我对面足足有半分钟,我认为说她站得好不如说她站得巧,因为正好有月光照在她身上,于是我认为我看到了一些书本知识上没有的东西——浪漫、爱情、纯洁——简直令人陶醉!总之,那是一种完美的感受,也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不好意思地说,那月下的半裸一幕我悄悄地回味了好几天,有说不出的来劲。我认为那女孩值得尊敬的是,她并没有与现在靠这一招挣钱的各种女明星们同流合污,她只向我一个人展示而不是向所有人展示——那时候的社会风气终于在今天被反叛得差不多了,不知下面一代人怎么能再次给反叛回去——风水轮流转。我估计现在若有女孩想给她的男朋友来这么一下子,没准儿会受到无情的打击——快穿上快穿上,就这姿势、这水平也好意思亮出来展示,比画报上的那些女的差得也太远了!

我今年三十四岁,出于青春期莫名其妙的叛逆心理,混过了多年很烂的日子。回首往事,只觉得一片腐败与自我放纵。有时,我翻看我写的有关自己的小说,总结一下那似乎是被我无限拖延的漫长的青春期,不禁感到深深地吃惊,就像在看别人的故事。我曾以为那是自我肯定,其实我是根本不曾拥有自我;我觉得那是年轻生命的骄傲,其实只是弱软和愚蠢;我认为那是勇敢与坚强,其实不过是为满足我的私欲而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