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如此皇帝(第2/4页)

何况,即便大家都是海瑞,也并非没有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大家都是海瑞,还要皇帝干什么?难道真的“虚君共和”不成?没有哪个皇帝愿意成为“虚君”。封建王朝早期那些有为之君,更不愿意自己和自己的后代成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真的“政由宁氏,祭则寡人”(国家由权臣管理,皇帝只从事礼仪活动)。这种心态不能完全说是自私。因为大家都是海瑞,皇帝自然省心。但如果大家都是严嵩,还能省心吗?那时候,皇帝就得考虑脑袋还长不长在自己身上的问题了。

事实上,靠道德或礼仪来治国,是完全靠不住的(这一点我们前面已多次讲过),这才有了明代的特务政治。雍正总结历朝历代的经验教训,认为德治和礼治并不可靠(但也不能放弃),特务政治弊端甚多。惟一的办法,是实行“人治”。不过这种“人治”,有特定的涵义,那就是:除了皇帝,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充当这种统治的主体。因此准确地说,它应该叫做“帝治”——皇帝一人的统治。

雍正以前,中国政治的主要形式,是德治与礼治。人治只是某些特殊时期的现象,而且其主体既不一定是皇帝(比如曹操是丞相,武则天是皇后和太后),也没有相应的制度来保证。相反,不少皇帝还无法行使治权(比如年纪太小)或主动放弃治权(比如明的万历)。其结果,则是任何王朝都不可能真正“长治久安”,改朝换代总是不可避免。显然,惟一的出路,是确保皇帝的“一人政治”,使皇帝真正成为国家意志的惟一代表。密折制度的意义,便正在这里。

所以,密折制度并不仅仅是用来搜集情报和监控官员的,它还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协商和秘密决策的手段。雍正朝许多重要的改革举措和重大决策,比如摊丁入亩、改土归流、疏浚运河等,都是先通过密折广泛征求意见,反复商酌再作决定,然后再由朝廷正式下达指令,向全国推行的。这种政治协商和征求意见,为什么不能采取御前会议等形式公开进行,而要诉诸密折呢?这里面有雍正皇帝很深很细的考虑。召开御前会议,公开进行讨论,有诸多不利。第一,到会的都是中央部门的官员,地方上的意见听不到。第二,发言人不是揣摩皇上旨意,便是惟首辅、宰臣的马首是瞻,不能畅所欲言。第三,如引起争论,有伤和气,也容易导致门户朋党之争,不利于安定团结。第四,等于将尚不成熟的考虑公之于众,必然引起各方猜测,甚至引起骚乱和动乱,不利于朝局的稳定。

用密折来咨询,效果就好得多。中央的意见听得到,地方上的意见也听得到,此其一。因为是密折,没有旁人知道,发表意见的人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种种不便公开表露的顾虑、苦衷、难言之隐,都能详尽地予以叙述,使人主对问题看得更透。而且,正因为敢说真话,不必做官样文章,反倒可能触及一些实质性的问题,此其二。因为密折内容严格保密,任何人都不得泄漏,因此不怕官员们私下里串联,形成左右人主思考的舆论力量,此其三。密折讨论具有非正式性,一旦发现有所不妥,立即就可收回,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此其四。雍正这一手,应该说很有道理,也相当高明。

雍正利用密折制度,不但避免了许多决策错误,少搞了许多“拍脑袋工程”,而且掌握了大量情况。密折不是正式的文书,没有什么条条框框,也就可以无话不谈。事实上雍正也是这样要求的。他曾告谕有权密奏的官员,要他们多多汇报情况,诸如地方政事的利弊,地方官员的勤懒,顶头上司谁公谁私,下属官员谁优谁劣,军营是否纪律严明,气候是否风调雨顺,老百姓的生计如何,风俗是否淳朴,甚至米价、菜价,冤案、奇案,“悉可以风闻入告”,而“不必待真知灼见”,只要有可以调查的线索就行。因为密折只是反映情况,并不作为立案的依据,是非最终仍由雍正判断,所以讲错了也没关系。

这又是雍正的过人之处和高明之处。本来,密折是一种很危险的东西。它容易和告密联系在一起,甚至变成告密的一种方式,弄不好就会让人主上当受骗。所以康熙说:“令人密奏并非易事。偶有忽略,即为所欺。”谢济世也说:“告密之例,小人多以此谗害君子。首告者不知主名(不知是谁告的),被告者无由申诉,上下猜忌,君臣相疑。”然而雍正却把毒药变成了良药,玩火而不自焚。办法也很简单,就是“兼听”。也就是扩大有权密奏的范围,广泛地听取意见,使自己不至于被个别人的言论所左右,从而作出正确判断。他也允许被告申辩,只是不讲原告的名字。这样,一旦属实,举报者可以得到保护;万一被诬,被告人也能洗刷冤情。所以,武则天建立告密制度,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雍正帝建立密折制度,却保护了不少好人。因为某官被上司弹劾,雍正却能通过别的途径了解到实情,正所谓“大吏虽欲挤之死,而皇览独能烛其微”。难怪章学诚要认为那些“清节孤直之臣”能生逢雍正之世实在是万幸,是“虽使感激杀身,亦不足为报”了。

的确,对于不少人来说,遇到了雍正,真是摊上了一个好皇帝。

雍正十分重视用人问题。他多次说:“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耳!”这个道理,不少人都懂得,“尊重人才”的口号也喊了多年。问题并不难在知道用人的重要,而难在下面两个问题:怎么用?该用谁?这又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什么是人才?

对于这个问题,历来有两种看法。这两种看法,又可以归结为两个原则,即道德原则和能力原则。前者认为,德比才更重要。一个人,如果有才无德,就宁可不用。这种观点导致的后果,往往是“宁要听话的饭桶,不要不听话的人才”,或“宁要奴才,不要人才”。后者则主张“惟才是举”。只要有能力,有才干,不仁不孝、盗嫂受金也不要紧。这种主张的后果,便难免文人无行,小人当道。当然,大家公认,最理想的还是“德才兼备”。问题在于,不能兼备怎么办?你是要德呢?还是要才?

雍正主张换一个角度来考虑问题。他很赞赏鄂尔泰的一段话。鄂尔泰说:“事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一个人,如果用得不是地方,那么即便是有能力的人也可能没有效益,即便是有道德的人也可能耽误国事。相反,如果用得是地方,那么,即便是常人也能有所作为,即便是小人也能做好事情。总之,因才,因地,因事,因时来使用人才,那就一定能做到“官无弃人,政无废事”(安排职务没有不可用之人,施行政治没有办不成的事)。道理很简单:人和事都各得其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