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回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第2/3页)

死了!

这个父亲竟然亲手打死了儿子!

我们说虎毒尚不食子,可这个朝廷的荥阳公,世家大族的掌门人,竟然真地肯狠下心来清理门户。我们说如果郑元和卖国投敌,或者加入黑社会祸国殃民,你做父亲的含泪斩马稷,大义灭亲还可以理解。但这个做儿子的不过是情感生活上出了点儿格,然后撒了个大谎骗了你,亏了你家两年学费,这虽然是可恨,是让你恨铁不成钢,但这毕竟不能成为打死他的理由吧。

打的没气了之后,这个父亲的表现就更可怕了,白行简只写了五个字,“父弃之而去”。这哪里还像一个亲生父亲呢?是什么让这个做父亲的变得如此极端?如此可怕?甚至是如此凶残?我觉得这就是抬高这个荥阳公子的地位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抬高了郑元和的地位,也就抬高了他父亲荥阳公的地位,在这种社会身份下,他的这种杀子行为就显得格外醒目,作者要寄寓其中的社会批判意义也就格外鲜明了,那就是猴子爬得越高,那块红屁股就越鲜明,人也这样,爬得越高,人性越少,而没人性的地方也就越鲜明。

说幸好,郑生殡仪馆的朋友一路悄悄跟过来,找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死了,说拿个草席葬了他。结果临葬前摸了摸心口,心脏还有微微的跳动,于是给他灌汤顺气,又救活了郑生。活是活过来了,问题是生活不能自理啊,身上被父亲打的地方长满了烂疮,后来殡仪馆也不能住了,只得到处要饭。“自秋徂冬,夜入于粪壤窟室,昼则周游廛市。”就是白天在市场里要饭,晚上有时就住在公共厕所里。惨啊,这就是这个豪门贵公子的悲惨遭遇。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这个李娃是不是太可恶了!你看把一个大好青年害成这样!要是一般人的话,我想心里肯定恨死这个李娃了,再见到她,那是要恨不得要生吞活剥了她啊!

老天给了郑元和这个机会,让他真的再见到了那个害得她生不如死的女人。那么他一个要饭的是怎么再见到那个李娃的呢?

话说有一天大雪,郑元和实在饿得不行,只得冒着大雪在街上要饭。书上说他“乞食之声甚苦,闻见者莫不凄恻。”说巧得很,他在一户人家门口要饭,正好被院里的一个女人听到了。这个女人就是李娃,她一听到就对身边的丫环说:“这一定是郑公子啊,他的声音我一听就听出来的。”结果连忙赶出来,看到郑元和一身是疮,都没有人形了,就问“你是郑元和吧”?这郑元和抬头看到李娃,“愤懑绝倒,口不能言。”就是当时气得晕倒,话都说不出来。这时候李娃的表现十分出人意料。她竟然用自己的衣服包起郑元和,大声哭道:“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也就是说都是我把你害成了这样啊!然后就和丫环一起把郑生抱回了房间。

虽然说郑元和现在的这个样子是很容易让李娃产生忏悔之情的,但我觉得李娃的表现还是有些让人奇怪的。她和老鸨一起设局骗了这个郑公子,如果说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那天设计甩掉郑元和的时候,为什么表演得那么逼真呢?要知道,没有她的出色表演,那个甩包袱的计策是不可能成功的。还有,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的,那她过后应该来找郑元和啊,不应该对他的悲惨遭遇不闻不问啊?但是,如果说她就是蛇蝎心肠,最毒妇人心的话,那么此刻见到郑元和,即使天良发现,最多也就表示惭愧,也不该会有这么发自肺腑的痛心表现吧?所以,连老鸨看了都奇怪,问她“奈何至此”!就是你招待他一顿也就罢了,怎么把他弄回家来呢?所以,李娃的这个反应让人是有些奇怪的。总之,用种简单的方式来质疑的话,就是如果她是个好女人,她就不该把郑元和害得这么惨;如果她是个坏女人,她这时候就不会表现得这么痛心疾首。

事实上,问题的关键就在这种判断上。我们小时候看电影喜欢问爸爸妈妈,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因为我们那时候判断一个人的标准就只有好人和坏人。直到长大以后,我们才知道,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纯粹的好人很少,纯粹的坏人也很少。像我们绝大多数普通人,说白了,那都是不好不坏的人。人性里本来就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一个好人只不过是善的一面压制了恶的一面,而一个坏人只不过是恶的一面战胜了善的一面。所以我们来看李娃的时候,才觉得这是一个特别真实的人物。我这样说,有三点理由:

第一,李娃作为一个烟花女子,平常接触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不过是依财、依势来买笑、买欢的人罢了,这些人不过是把女人当玩物,即使有些风流才子一时真情,但男人都是喜欢喝忘情水的,刘德华不就老唱“给我一杯忘情水”吗?所以男人从情感里解脱出来很容易,但女人一旦投入真情,就很难抽身。所以《诗经》里早就说过“士之耽兮,犹可说(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说(脱)也”。就是提醒女人,对于感情这回事儿,不能轻易投入。所以作为李娃这一类女子,首先要生存,其次也要保护自己,她又怎能轻易相信这些贵公子的一时之情呢?这一点上,她正是因为比霍小玉要清醒,要聪明,所以她才不会重蹈霍小玉的悲惨遭遇。所以,她不敢在郑生身上完全投入真情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二,她也不是对郑元和完全没有感情的。我们前面说了,当郑元和没有钱的时候,老鸨和李娃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老鸨是“姥意渐怠”,而李娃则是“娃情弥笃”,那么这是不是李娃装出来呢?是不是她与老鸨演的双簧戏呢?答案应该不是,因为从后文,也就是救郑元和之后李娃的表现来看,这一句“娃情弥笃”分明是作者白行简在前面埋的一个伏笔,这种写法就像《红楼梦》的“草蛇灰线,伏延千里”,本身就是为了让后来的情节看起来合乎情理的。所以这句“娃情弥笃”应该是坐实的。所以当郑生在所谓的姨家问她“此姨之私第也”的时候,她才“笑而不答,以他语对”,也就是她不肯在语言直接欺骗郑生,也就说明她当时在心里对郑生就是有着愧疚的。所以,她后来在院里听到郑生的乞讨声,一下就听出来是郑元和,还说“此必生也,我辨其音也”,既然那么肯定地说自己听得出那是不是郑生的声音,那说明郑生的声音、郑生的人还是深深地烙刻在她的脑海里的。

第三,虽然李娃参与了这个骗局的设计以及实施的过程,但问题是她的内心深处会是怎么想的呢?首先,老鸨给她的压力,那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自己一个烟花女子,又怎么能奢望配郑生这样的膏梁子弟呢?再者,骗了郑生,按常情,他应该只不过会一时落魄,等他回了家,他照样是富贵荣华。李娃再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世族大姓之家的荥阳公竟会亲手打死儿子,而且又把他弃之荒郊野外。也就是说,她当时与老鸨同谋骗郑生的时候,原未料到郑生的下场会是如此之惨,会是这样的濒临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