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4页)

“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勉强说道,甩开了他的手。精疲力竭和忧心忡忡没有善待我。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皮肤脏脏的,更不用说乱七八糟的头发了。“我有点儿忙,没能照照镜子。”

克朗斯得寸进尺,笑得更开心了。“你真能弄出电火花。”他嘀咕着。我留意到他的目光转向了我的手指。我很想叫他看看自己正和多少电火花打交道,但还是极力忍住了,指甲抠进了掌心。

电池的脉冲仍然存在,像是个坚定的提示。“所以你打算继续若无其事,假装没有包围我们?”我指了指各个角落挨挨挤挤的树,“还是说我们有麻烦了?”

“完全没有麻烦。”他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样子,然后又吹起口哨来。这一回,口哨声又高又尖,像是捕猎的鹰隼在鸣叫。虽然克朗斯极力做出微笑的样子,看似轻松,但我还是看出了他眼神里的戒备。我以为他会紧盯住卡尔,可是他不信任的人——或者说难以理解的人——是我。

树丛嘎吱作响,克朗斯的朋友们现身了,他们也都穿着破旧的衣服,搭配着偷来的东西。这就像是这类人的制服,因为混搭得乱七八糟所以反而看起来个个都很相像。两个女人,一个男人——就是他戴着块滴答作响的破表——似乎都没带武器。他们向法莱敬礼,冲谢德微笑,但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我和卡尔。这样更好,我想。我不想再失去什么朋友了。

“好啦,兔子,让我们瞧瞧你还行不行。”克朗斯嘲笑着说。

谢德没回答,只是跳上了附近的一棵树,受伤的那条腿垂下来摇晃着,脸上挂着笑容。但是当我们目光相接的时候,他悄无声息地传递了些什么。而下一秒他就站在了我身后,没等我看清就又不见了。

但我还是听见了他的低语:

“别相信任何人。”

隧道里很潮湿,弧形的墙壁上纠缠着苔藓和深扎的树根,但是地面很干净,覆盖着碎石。是为地下列车预备的,我猜测着,一旦要驶进哈伯湾便用得上了。但是这里没有金属互相摩擦的刺耳声音,也没有列车电力系统震耳欲聋的重击声。我能感受到的只有克朗斯手里的手电筒,还有另一个人的手表,除此之外就是我们上方三十英尺之外、通港公路上规律的车流。重型车是最烦人的,它们内部的线路和设备喋喋不休地冲击着我的后脑勺。上方的公路上每经过一辆,我就得瑟缩一下,很快我就数不清有多少车是开往纳尔希方向的了。如果这些车列队前进,我也许能猜得出护送梅温的皇家车队,但它们现在像是随机地来去。这是正常的,我暗自想着,让自己的神经冷静下来,这才没把手电筒弄短路,要不我们就得摸黑了。

克朗斯的人殿后,这本来会让我很紧张,不过我没理会他们。我随时都可以唤起电火花,而且万一有人欲行不轨,还有卡尔在我身边。他一只手上燃着火红摇曳的烈焰,可比我更吓人多了。火焰闪烁,影影绰绰,在隧道里投射出红黑两色的旋涡。他的颜色,曾经是。但现在他已经失去了这颜色,失去了一切。

除了我。

在这儿,压低声音是无济于事的,任何一点儿响动都能被听见,所以卡尔紧闭双唇。但我仍然能从他的脸上读到他的内心。他别扭,不安,心神不宁,抗拒着来自战士、王子、银血族的本能。他身处此地,跟在他的敌人的身后,前往未知的地方——可这是为了什么?为了帮助我?为了中伤梅温复仇?不管那原因是什么,总有一天,卡尔会无法靠着这些支撑继续。总有一天,他将不再追随我,而我得为那个时刻做好准备。我得知道我的心容许自己做到哪一步——得知道我能承受什么样的孤独。但现在还好,他的温暖还在身边,我忍不住就想要靠近。

这些隧道不在上校的地图上——也不在我所见过的任何地图上——但是通港公路是有的,我猜,隧道就在这条公路的正下方,与之并行。通港公路直通哈伯湾的城区中心,途经派克闸口,绕过海岸,随后向北,延伸至盐沼区,科昂,以及更远的冻土边陲。比通港公路更重要的是安全处,它是整座城市的行政中心,我们能在那里找到一切所需档案,而最重要的是艾达和沃里弗的地址。另外还有一个名字,是个女孩,住在纽新镇的贫民窟,她也可能在档。

卡梅隆·科尔,我记得这个名字,但其他信息一时想不起来了。我可不敢把朱利安的笔记本拿出来看,这儿有太多生人了。知道新血的人越少越好,他们的名单就是一份死亡判决,而谢德的警示我还牢牢记着呢。

如果运气够好,我们会在黄昏时分办妥一切,然后在早餐时间,带着三名新血,回到“黑梭”停着的地方。奇隆又会怨天咒地,抱怨我们去了这么久,不过我不担心这个,反而还挺期待看见他涨红的脸和气鼓鼓的任性的。除开红血卫队的事和他新近萌生的怒意,这个和我一起长大的男孩,其内心仍然有闪光之处。他能给予我的安慰,就像卡尔的烈焰或哥哥的拥抱一样。

谢德聊着天,和克朗斯还有他的朋友们开着玩笑,打破了静默。“多亏了这家伙我才能活着从窒息区跑出来,”我哥哥说道,用拐杖指了指克朗斯,“刽子手没把我怎么样,可是饿肚子却能要人命。”

“你偷了一棵卷心菜嘛,我只是放你一马任你吃而已。”克朗斯摇着头回答,脸上的神色却表明他确实为此自豪。

谢德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他。他脸上绽放出能照亮整个隧道的笑容,可眼睛里没有半点儿明朗神采。“菩萨心肠的走私贩啊!”他说。

我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竖起耳朵,听着他们一来一回地斗嘴,玩笑似的对话。他们相互恭维,回忆起那段同在窒息区的日子,躲避警卫,逃离军团,如此云云。在那之后,他们之间也许的确有了友谊,可那份情义如今已然不再。现在他们只不过是可以聊聊当年之勇,做出笑容满面的样子,其实各自都在忖度对方的真实目的。我也在观察判断,慢慢有了结论。

克朗斯是个了不起的贼,我十分清楚他是个中高手。而关于贼,最好的一点就是你可以相信他们——干得出最糟的事。设身处地地想,假如我还是干阑镇那个小贼,护送一干逃犯,我会不会为了几枚领主金币倒戈相向呢?为了几个礼拜的电力配给券呢?难挨的冬季,我实在印象深刻,寒冷和饥饿好像没有尽头一般。明明很好治的病,却因为没钱而买不到药。就连最简单的欲求——想弄到漂亮的或有用的什么东西——都充满了酸涩痛苦。在那样的时刻,我做过可怕的事情,向那些和我一样绝望的人伸了手。为了活下来,为了让我们全家活下来。我在干阑镇时,从穷苦人家和挨饿的孩子那儿偷铜板时,就用这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