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灵犀(第5/10页)

连夜赶路,直到翌日傍晚,他们才在一条三岔路口前看到一家路旁野店。饿得快死的丁小错被他从马上抱下来扔进了店里。简陋的小店里没有客人,正在炉灶边打盹的白发老人,见来了新客,赶忙迎上来。热气腾腾的饭菜味道,渐渐浓郁。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北堂垦抽出双筷子在手里旋转把玩,看了左顾右盼的丁小错一眼,“很久以前。”

“肯定没有!”丁小错拨浪鼓似地摇头,赔笑道,“我这样的小人物,哪有那个荣幸是玉面鬼王的旧识。”

他双眼半眯:“你怎知我的别号?”坏了,总不能告诉他,早在她下凡前就已经把他的底细查了个清楚吧。

“我听到那绿衣女人叫你北堂垦,江湖上谁不知道玉面鬼王北堂垦啊,加上你英俊的外表和过人的身手,你别想否认!”她强装镇静,说完马上把头转向别处。

他淡笑,又问:“你说只有灵犀剑才能救你爹娘。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把灵犀剑拿回?”

“啊你刚不是已经答应我了么?”丁小错一愣。

“我只答应说真话的人。”北堂垦的眼神一变,扣住她的手腕,“你给我的理由,可信度太低。”

“痛!”丁小错叫出了声,脱口而出,“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来帮你的……”话一出口,她慌忙闭上嘴。

“帮我?”北堂垦一把将她揪到自己身边,“帮我什么?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我……”丁小错结巴着,半晌说不出下文。正在二人僵持不下时,一声吆喝传来:“客官,您的饭菜!”

北堂垦慢慢擦掉剑上的污迹。一片狼藉的野店里,桌椅翻倒,碎碗遍地,一条足有半人长的红脚蜈蚣躺在一片污浊的黏液里,头部有个大洞,死得很彻底。它的身上,还套着已经被撑破的人皮,一个白发老头的轮廓。

荒山野林,总有妖精。丁小错从老头端来的菜里嗅出了古怪的味道。那些寻常的酒菜里,混了蜈蚣精的毒液。北堂垦应该感谢她,因为她及时阻止他吃掉那块喷香的卤牛肉。当然,她更该感谢北堂垦出神入化的剑法,她的三脚猫功夫,根本不是对手。他挥剑回鞘,天边最后一抹残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丁小错望着他的侧影,脑子里突然迷茫一片,那些在心里蠢蠢欲动的莫名感觉,翻腾地越发强烈。她情不自禁回忆,拼命回忆,仿佛意识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

一路来的风景,颠簸的马背,他的衣裳,三岔路口的野店与蜈蚣精,甚至此刻天边最后那抹斜阳,都在暗示她一件事——她来过。同样的路,她走过。同样的人,她见过。同样的事,她做过。但她想不起细节,唯一清晰的,有个人站在夕阳之下,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而且,他一直就在那里从不曾离开,与时间无关。

“上马!”他在马上朝她伸出手,“天亮之前就到西河镇了。”

夜里,飘起了零星的雪。一路上,她变得沉默。她想起北堂垦杀死蜈蚣精之后说的句话。他冷冷看着蜈蚣精的尸体,说,妖怪果然都如此丑陋,令人厌恶。他的眼里,是不加任何掩饰的鄙夷与厌弃。如果,他现在被他搂在怀里的人,也是一只化作人形的妖怪,他会如何?

丁小错紧抿着嘴唇,心事重重。她发现自己竟开始贪恋他的怀抱了。在她的记忆力,见过的帅男人太多了,却从没有一个让她有如此的感觉。这真糟糕。他们才认识几天而已。离春天还很远,她就花痴症大爆发了么?

路过一条薄冰覆面的河水时,他停住,翻身下马,朝河岸边的石堆走去,回来时,手上多了一个挂着冰凌的红果子,“这是酸果,冬天的荒野里唯一可食用的东西。”他把果子塞到丁小错的手里,“你肚子里的咕咕声听起来很是讨厌。”饥肠辘辘的丁小错吞了吞口水,一口咬下去,面部表情瞬间扭曲。真酸!她强忍着咽下果肉,再吃第二口时,果肉比之前甜了,第三口更甜了。吐掉果核,他满意地舔舔嘴。除了留在齿颊上的香甜,还有那么一点奇怪的感动。她分明看到北堂垦把酸果给她时,扎在他手里的小刺和几道泛红的划痕。

如他所说,天明之前,他们终于到了一个像样的小镇,西河镇里那家小酒店里的包子真好吃啊,还有糯米酒。她吃了整整十二个包子,三碗糯米酒。他慢条斯理地吃着鸡腿,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能吃的女人。

丁小错差点被包子噎死。他知道自己是女人?

“你……你怎么知道的?”丁小错上下扫视自己,一身男儿装毫无破绽。

他一口饮尽碗里的烈酒,说:“一路背着你从崖下到山顶,前心贴后背,若这样我都分不清你是男是女,岂不怪哉?”

丁小错脸一红,低下头慌忙啃包子。她窘迫的样子,有几分可爱。北堂垦的嘴角请不自禁地翘了翘,她说她是九百年后来的人,这理由着实荒唐。但,更荒唐的是,他居然有一点相信。对这个从天而降,言行出格的丁小错,北堂垦承认自己开始好奇了。

在一本叫《月老爱情指南》的书里,有一条是这么说的——爱情,通常始于好奇。可惜的是,丁小错跟北堂垦都没看过这本书。九百年前,月老还没出版该书。

这个晚上,北堂垦坐在房间里,擦拭着自己的佩剑,一夜无眠。无尽原,叶霓裳,还有那个神秘的赵四,在他心中来来回回。

墙壁的那一头,躺着酣然入睡的丁小错。他甚至能想象到这个在马背上都能睡着的小妞,此刻流着口水的难看睡姿。事实上丁小错现在的确是以这样的姿态窝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他猜得一点不错。

叶霓裳从来不会有这样“难看”的时候,她像鸟儿珍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惜着自己的美丽。她的罗裙是最完美的,细致到连绣到上头的一朵花,都盛放得恰恰好;镶嵌在上头的珠玉宝石,每个都是上品中的上品;她的胭脂水粉,是专人制作,香味,颜色,独一无二,她不允许别人跟她拥有同样的艳丽。

他放下剑,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寒风和着雪花贴到他脸上,很舒服。无尽原,不是终点,就是起点。他突然冒出如此古怪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