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佛斯(第2/5页)

国王咬紧牙关,举起皮革斗篷阻挡烈焰,大跨步冲进火堆。他直接走向圣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宝剑,用力一拔,将之从燃烧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开。他将宝剑高举,剑身樱红,周围缠绕着碧绿如玉的火舌。卫士急忙上前,拍去国王衣上的火星。

“燃烧之剑!”赛丽丝王后高叫,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等后党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烧之剑!燃烧啊!燃烧啊!燃烧之剑!”

梅丽珊卓将双手高举过头,“看!许诺之兆,今已实现!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已经重临人世!欢呼吧!为光明的战士!欢呼吧!为圣焰之子!”

一阵杂乱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时史坦尼斯的手套却烧了起来。国王咒骂一声,把剑朝湿泥地里一插,就着大腿拍手,以熄灭火焰。

“真主啊,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梅丽珊卓高喊。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和她那一党应道。我该不该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这么多?难道这个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截短的手指不禁抽搐起来。

史坦尼斯脱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经模糊难辨,铁匠的头在灰烬和火星中断裂纷飞。梅丽珊卓用亚夏语高声吟唱,声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开灼烧的皮斗篷,静立聆听。“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旧闪着红光,但缠绕剑身的火舌正迅速减弱。

待咒语唱完,诸神只余焦炭,而国王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了。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龙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红袍女留了下来,监督戴冯和拜兰·法林拿起国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长剑。好个英雄之红剑,看起来可真是一块废铁,戴佛斯心想。

只有几位贵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风处低声交谈。他们一见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势,他们势必立刻把我推翻。他与后党那群野心勃勃的骑士和小贵族格格不入,他们皈依了光之王,因而获得赛丽丝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吗?——的宠信和保护。

等梅丽珊卓和侍从带着宝剑离去,火堆已几乎焚尽。戴佛斯带着儿子们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队走去。“戴冯表现不错。”他边走边说。

“没错,他取手套时很沉着,没把它弄掉。”戴尔说。

阿拉德点头,“戴冯衣服上的徽章是怎么回事?就那个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宝冠雄鹿吗?”

“领主有权使用多种徽章。”戴佛斯说。

戴尔微微一笑,“父亲,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颗洋葱?”

阿拉德踢踢卵石,“管他洋葱还是红心……都教异鬼给抓去吧!把七神这样烧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虔诚了?”戴佛斯说,“走私者之子懂什么敬神之事?”

“父亲,我是骑士之子。这点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么会在意呢?”

“你爹是骑士,你却不是。”戴佛斯说,“你要是继续多管闲事,就一辈子都当不成骑士。史坦尼斯是咱们合法的国王,他做什么决策,轮不到我们来指手画脚。我们帮他驾船,照他的命令行事,这样就够了。”

“说起这个,父亲,”戴尔说,“我不喜欢他们为‘海灵号’准备的水桶,都是未经干燥的松木,一出海就会泄漏。”

“我的‘玛瑞亚夫人号’也一样,”阿拉德道,“后党的人搜去了所有干燥木料。”

“这事我会跟陛下谈。”戴佛斯安抚他们。话由他说,总比让阿拉德去讲好。他的儿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出色的水手,却不懂得与贵族沟通之道。他们和我一样出身低贱,只是他们刻意不愿去想。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旗帜只有一艘随风飞驶的大黑船,他们装作看不到那颗洋葱。

戴佛斯从未见港口如此拥挤过,每座码头均有大批水手在搬运补给,每间酒店都挤满了士兵,赌骰子、喝酒或搜寻妓女……可惜是白费工夫,因为史坦尼斯禁止在岛上嫖妓。战舰、渔船、结实的武装商船和宽底货船排列岸边,最好的泊位则被大型舰艇占据:史坦尼斯的旗舰“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间摇晃,旁边有瓦列利安伯爵银色船壳的“潮头岛之荣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舰,赛提加伯爵装饰华丽的“红钳号”和有着长长铁撞锤、笨重的“剑鱼号”。在外海下锚的是萨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体型较小、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

在“黑贝莎号”、“海灵号”、“玛瑞亚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桨等级船舰停泊的石码头尽头,那里有一间饱经风霜的小酒馆。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开儿子,独自走向酒馆。酒馆门外蹲着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长年受风雨海水浸蚀,容貌早已不复辨认。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方才步入酒馆。

众声喧哗的厅堂尽头,萨拉多·桑恩正吃着盛在木碗里的葡萄。他一见到戴佛斯,便挥手示意对方过去。“骑士先生,来跟我坐坐,吃几颗葡萄如何?甜得很哟。”这里斯人向来油嘴滑舌,笑容满面,他的服饰更是夸张特异,闻名狭海两岸。今天他穿着银线织成的亮丽外衣,悬空袖子长得拖地,纽扣则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状。他在一头纤细亮白的卷发上,戴了顶扇形的漂亮绿帽,上面饰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过桌凳,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未封骑士之前,常跟萨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时他也经商、放贷,还是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自诩为“狭海亲王”。海盗只要有钱有势,照样被捧为亲王。正是戴佛斯亲自前往里斯,才将这个老滑头招来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没去看他们烧神像?”他问。

“红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庙,成天烧个没完,嘴里唱着那个拉赫洛。他们的火我早看腻啦,希望咱们史坦尼斯陛下没多久也深有同感。”他仿佛完全不在意被人听到,只自顾自地吃葡萄,把籽吐唇上,再用指头弹掉。“亲爱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鸟号’昨儿个进港啦,她可不是战舰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应召去了君临一趟。你真不尝尝这葡萄?听说城里的小孩都在饿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

“我要的是麦酒,还有新闻。”

“我说你们维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萨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诉我,干吗非得这么急?越是急着过日子,就越早进坟墓哟。”他打个嗝,“凯岩城的头子派他侏儒儿子到君临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儿子那张丑脸吓走敌人,嗄?或者想让‘小恶魔’在城墙上跳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捻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