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第5/6页)

时间像乌龟一样缓缓爬行,即使姬琪为她揉肩,舒展绷紧僵硬的筋骨,她仍无法安寝。弥桑黛提出给她唱一首《和平之民》的催眠曲,但丹妮摇摇头。“把阿斯坦找来。”她说。

老人到来时,她在自己的赫拉卡毛皮中蜷成一团,毛皮陈腐的气味令她想起卓戈。“当人们为我而战、为我而死时我睡不着,白胡子,”她说,“可以的话,再告诉我一些关于我哥雷加的事。我很喜欢你在船上讲他如何下决心成为战士的故事。”

“陛下您太客气了。”

“韦赛里斯说我们的哥哥曾赢得许多比武的胜利。”

阿斯坦恭谦地低下白发苍苍的脑袋:“我没资格质疑陛下的话……”

“难道不是吗?”丹妮尖刻地反问,“告诉我真相。这是命令。”

“雷加王子的英勇无可置疑,却很少参加比武竞技。他不若劳勃或詹姆·兰尼斯特这般喜欢金铁之声,只在必要时才动刀剑,并把那当成世界所赋予的任务。他武艺出众,因为做每样事都出众,那是他的天性,但未能从打斗中获得喜乐。人们说他钟爱竖琴远甚于长枪。”

“他一定赢得过某些比武的胜利。”丹妮失望地道。

“王太子陛下年轻时,曾有一回堂皇地出现在风息堡的比武会上,依次击败了史蒂芬·拜拉席恩大人,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多恩的红毒蛇和后来被证明是御林中臭名昭著的土匪头目西蒙·托因的神秘骑士。那天,他在与亚瑟·戴恩的比赛中折断了十二支长枪。”

“那他是不是冠军?”

“不是,陛下。这一荣誉归于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士,他在决赛中将雷加王子掀下马来。”

丹妮不想听雷加是如何被掀下马的:“我哥究竟赢过哪些比武的胜利?”

“陛下。”老人犹豫地道,“他赢得了最最盛大的一次竞赛。”

“那是哪一次?”丹妮催问。

“河安大人于神眼湖畔的赫伦堡举办的比武大会,就在错误的春天那一年。那次盛会举世瞩目。除马上长枪比武,还有按古老风俗举行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与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傀儡戏演出,外加许多宴会和娱乐。河安大人家财万贯,更兼出手大方,他宣布的丰厚奖金吸引了数百名挑战者。连您尊贵的父亲也亲临赫伦堡,而他之前已有多年未曾离开红堡。七大王国里最伟大的领主和最优秀的战士们齐聚一堂,驰骋沙场,却被龙石岛亲王抢尽了风头。”

“可那次比武中,他给莱安娜·史塔克戴上了爱与美的皇后的桂冠!”丹妮道,“妻子伊莉亚公主也在场,我哥却将桂冠给了史塔克家的女孩,稍后还将她从未婚夫那儿拐走。他怎能那样做?多恩女子对他不好么?”

“我这样的人无法评述您兄长心中所思,陛下。伊莉亚公主是位贤淑高贵的女士,然而身体一向脆弱。”

丹妮紧了紧肩头的狮皮。“韦赛里斯曾说都是我的错,因为我出生太晚啰。”她记得自己激烈地否认,甚至于告诉韦赛里斯,应该是他的错才对,因为他生下来不是女孩。为这侮辱,他狠揍了她一顿。“他说,如果我生得早些,雷加便可娶我,而不是伊莉亚,结果便完全不同。若雷加能从妻子那儿得到快乐,就无须追求史塔克家的女孩了。”

“也许吧,陛下,”白胡子稍稍停顿片刻,“其实我不知雷加王子生来是否具有快乐的天性。”

“你把他描绘得好凄惨。”丹妮抗议。

“不是凄惨,不是,但……雷加王子有一种忧郁,一种……”老人再度踌躇。

“说,”她催促,“一种……?”

“……一种毁灭的感觉。他生于悲哀之中,女王陛下,一生都有阴影笼罩。”

关于雷加的出生,韦赛里斯只提过一次,也许那故事让他太过伤感。“盛夏厅的阴影始终纠缠着他,对吗?”

“是的。然而盛夏厅也是王子最爱的地方,他会时而带着竖琴回去那里,不要御林铁卫的骑士跟随。他喜欢于星月之下睡在荒废的大厅,每次回来,都会写一首新歌。当你听他弹奏那把银弦古竖琴,感叹黎明、眼泪和逝去的君王时,不禁会觉得他是在歌唱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

“那篡夺者呢?他也会唱伤感的歌吗?”

阿斯坦咯咯笑道:“劳勃?劳勃喜欢那些让他快乐发笑的歌,越低俗越好,而且只在喝醉时才唱,诸如‘一桶麦酒’、‘四十四只酒桶’或‘狗熊与美少女’之类。劳勃很——”

她的龙一齐抬头咆哮。

“有人!”丹妮一下跳将起来,紧抓着狮皮。她听见壮汉贝沃斯在外面吼了些什么,接着是其他人的嗓音,还有许多马匹的嘶鸣。“伊丽,去看看谁……”

帐门突然掀开,乔拉·莫尔蒙爵士走进来,满身尘土,血迹斑斑,但除此之外并无大碍。被放逐的骑士单膝跪倒在丹妮面前:“陛下,我为您带来了胜利的消息。正如您所料,暴鸦团倒戈,奴兵溃散,次子团则喝得酩酊大醉,无法作战。我们杀了两百敌兵,大多是渊凯贵族,他们的奴隶扔下长矛逃逸,佣兵则纷纷投降。总计抓到数千名俘虏。”

“损失呢?”

“十来个吧……可能还不到。”

她这才允许自己微笑:“起来,我英勇出色的大熊。抓住格拉兹旦了吗?抓住泰坦私生子了吗?”

“格拉兹旦回渊凯传达您的条件去了。”乔拉爵士起身,“而梅罗发觉暴鸦团倒戈后就逃了。我已派人去追,擒他应该没问题。”

“很好,”丹妮说,“不管佣兵还是奴隶,欢迎加入我方。若次子团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加入,就保持其编制完整。”

第二天,他们走完通往渊凯的最后三里格路。这座城市由黄砖筑成,而非红色,但其余景象跟阿斯塔波并无二致:同样剥落碎裂的城墙,阶梯形的金字塔,巨型鹰身女妖像坐落在城门上。城墙和塔楼上挤满十字弓兵和掷石手。乔拉爵士和灰虫子布置好军队,伊丽和姬琪则撑起大帐,丹妮坐下来等待。

第三天早上,城门开了,一列奴隶缓缓走出。丹妮骑上银马前去迎候。他们经过时,小弥桑黛告诉他们,应该把自由归功于“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龙之母。

“弥莎!”一个棕色皮肤的男人朝她呼喊。他肩上举着个孩子,一个小女孩,她也用尖细的嗓音高呼着同一个词:“弥莎!弥莎!”

丹妮看看弥桑黛:“他们喊什么?”

“这是吉斯卡利语,古老而纯正。意思是‘母亲’。”

丹妮胸中一荡。我永远不会再怀上孩子,她记起巫魔女的话。于是她颤抖地高举双手。也许她微笑了。她一定是微笑了。因为那男人也露齿而笑,再次呼喊,其他人也跟着应和。“弥莎!”他们叫道,“弥莎!弥莎!”他们全体向她微笑,向她伸手,向她跪拜。有人喊“梅拉”,有人喊“伊勒亚”,或“魁瑟”,或“塔托”,但不管何种语言,都是同样的意思。母亲。他们叫我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