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迷雾帝国的光之回忆(第2/3页)

诚然,这两个类型的趣味所在本来就大不相同,而“进入一个全新世界”也是阅读史诗奇幻独有的美好体验,可是当我们考虑到市场因素和进入门坎等问题,传统奇幻为何很难打进主流排行榜,推理惊悚却轻而易举,答案就很明显了。这同时也解释了为何这几年来混合奇幻、恐怖、推理和罗曼史的跨界“都会奇幻”大行其道,即使初出道的新人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登上畅销榜。

这正是《最后帝国》难能可贵之处:桑德森完全没有在传统奇幻的本质上做出任何妥协,也完全没有刻意讨好主流读者。他的魔法设定依旧繁复而创意惊人,可是比起《诸神之城》易懂得多。他的角色说起来也不少,可是戏份轻重拿捏得当,主角的形象鲜明,配角也不难记,读者不太需要时时翻回前面查阅人名。作为三部曲的开头,《最后帝国》有着非常完整的故事和漂亮的收尾,桑德森写结局的功力果然名不虚传。

他用一个“瞒天过海”式的诈欺案作为剧情核心,只不过赌注更大。到赌城大干一票算什么,桑德森笔下的反贼英雄卡西尔要推翻屹立千年的最后帝国,盗走统御主的国库宝藏,作为叛军薪饷的来源。是的,你的反应和他那票狐群狗党一样:他疯了。如此夸张离谱、鬼扯到底的构想,卡西尔却胸有成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都信手拈来,最终说服了同伴,为他找来一批死士。

我们应该先说说这个世界的背景。还记得“假如邪恶势力赢得最终胜利”的命题吗?《迷雾之子》的起点,就是多年以前的善恶决战,良善一方的英雄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抵达传说中的“升华之井”,准备和黑暗势力决一死战。可是命运没有站在他那边,最后坏人一统天下,自称“统御主”,同时建立起“最后帝国”,即千秋万代、永不崩塌之意,口气狂妄到了极点。

统御主垄断了稀有矿脉“天金”的唯一来源,借此确保拥兵自重的贵族势力效忠,同时在背后玩弄权术,使贵族忙于内斗而不可能团结。另外他还用凶残的手段镇压平民,不分国籍种族通通打为奴隶阶级,通称“司卡”,并用尽一切方法消灭各民族原本的信仰、历史和文化,甚至宣称司卡和贵族乃不同种族,生理构造有着先天上的不同,并严禁两族通婚。

圣王击败传说中的英雄并建立帝国,世界随之变迁,从此绿色不再,所有植物都转为褐黄,天空永远阴霾,并不间断地下着灰烬(不是雨),仿佛是个浩劫过后的残破世界。入夜之后,则是浓雾四起,笼罩大地。相传夜雾之中有各种可怕的妖魔鬼怪,所以司卡人总在天黑后躲进家中,大门深锁。

行走于这个“迷雾帝国”之中的魔法师,藉由服食微量的金属粒子,进行自体燃烧而获得力量。已知的能量金属共有八种,相生相克,分成四组,每组再分外显和内隐二种属性。例如锡可以提高感官敏锐度(内隐),白镴则能大幅强化肉体的力量(外显);黄铜可以舒缓情绪(内隐),锌则能煽动情绪(外显)。

但最帅气的还是钢铁这组:铁能推、钢能拉,只要附近有金属,就可以产生类似磁极相吸或相斥的作用力,力道强弱则视金属本身的体积或重量而定。倘若操控得当,就能像武侠小说里面一样飞檐走壁、凌虚破空,或者隔空取物、力举千斤,有如绝地武士的原力。通晓此等迷雾术法的人非常稀少,绝大多数是贵族(其实也包括司卡人),通称“迷雾人”。在他们之中,还有少数天赋异禀者能使用全部的金属力量,他们就是“迷雾之子”。

卡西尔曾经以普通司卡身分大胆挑战统御主,结果惨败。他被打落矿坑囚牢,在爱人被杀之后奇迹似的觉醒,变成迷雾之子,更成为史上唯一逃离黑暗矿井的人。如今他重回帝都陆沙德,准备展开复仇。

不过,《最后帝国》更应该是司卡女孩纹的故事。她从小跟着哥哥到处逃亡,居无定所,靠行乞或加入盗贼团为生,直到她被“阿凯”卡西尔发现具有迷雾之子异能,才投身反抗军(或者该说是“诈骗帝国集团”),在其调教下逐渐驾驭各种金属的力量。从小哥哥再三告诫她:“任何人都可能而且一定会背叛你,包括我。”后来他果真不告而别。于是纹不知“信任”为何物,戒心极重,对阿凯和那群弟兄休戚与共的革命情感,她感到迷惑,更无法理解。

而那是一群多么精彩的人!性情敦厚的多克森是阿凯最倚重的左右手,在他想出鬼点子的时候负责策划一切的后勤和账务。微风与哈姆是最佳拍档,前者是个讲究衣着的绅士,最擅长操弄他人思绪好为自己服务;后者则是虎背熊腰的大汉,是个燃烧白镴的“打手”(这是白镴迷雾人的绰号),也是武艺高强的战士,还喜欢跟微风争辩哲学问题。怪老头“歪脚”曾经是沙场老将,退役后经营一家有如龙门客栈的小店,其实是大隐于市的革命军聚会所。他是个烧红铜的“烟阵”,能够升起魔力屏蔽“红铜云”,保护附近的己方迷雾人不被敌人发现,身边还带了一个操着奇怪方言的侄子“鬼影”。当然,还有跟阿凯从小吵到大的哥哥“沼泽”,他是最厉害的“搜寻者”,能燃烧青铜搜捕任何使用迷雾术法的人。

可是他们再怎么身怀绝技,如何能和帝国的百万大军,还有统御主的盖世神威抗衡呢?更别提直属统御主管辖的“钢铁审判者”,这群不知是死还是活的东西个个不苟言笑,双眼插着钢钉,却有着足以和迷雾之子匹敌的高强法力。还有各怀鬼胎的贵族世家,他们富可敌国、权倾天下,各个拥兵自重,包括大批迷雾人保镖,对任何阴谋反叛行动都不会容情。

阿凯与纹这对师徒的命运,又会如何?阿凯必须再次行过死亡幽谷,潜入当年他与爱人被钢铁审判者逮捕的统御主宫殿。纹则得学习信任,学习迷雾之子的十八般武艺,甚至假扮贵族仕女,打进上流社交圈刺探敌情。他们能否扳倒最后帝国?最终得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这个故事太长,我就此打住。我想这样来形容《最后帝国》:当我一边听着《伊丽莎白:辉煌年代》的电影配乐,一边翻原文书查资料写文章,看到那些熟悉的人名和他们唇枪舌剑的对话,居然非常想念与他们一同冒险犯难的日子。是的,就像想念高中时代和死党逃课鬼混那样的真实。这是我读小说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再来谈到我第一次听到布兰登·桑德森这个名字,是在五年前的伦敦,那是我第一次去英国,也是第一次与他的经纪人毕姆斯见面。翻开他的目录,《诸神之城:伊岚翠》的封面立即映入眼帘,让人一眼难忘。当时毕姆斯还有别的代理,但他说知道我对这本书有兴趣,也知道我与奇幻的渊源和热爱,所以狡黠地说:“等下我跟他们开会的时候,会跳过这一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