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盖曼访谈(第2/2页)

我喜欢写博客,是因为它可以帮我消除人们对我的这些错误联想。我觉得,如果有人在博客上写凌晨三点自己还在清理地板上的猫咪呕吐物,没人会把他想象成一位英俊貌美的哥特式人物。

《美国众神》已经出版好几年了,你对这本小说有什么感想?

人们对《美国众神》的态度友好得不可思议。我从未想过它会获得如此多的奖项,尤其是赢得了雨果奖、星云奖和布莱姆・斯托克奖,简直太兴奋了!美国人尤其喜欢这本书。我本以为自己会受到不少质疑,真的没想到从未有人说过“你竟敢如此胆大妄为,明明是英国人,居然敢写美国?”之类的话。

我觉得非常有趣的是,他们把在美国中部的某些地方人们说话的腔调叫威斯康星口音或者明尼苏达口音,偶尔会有纽约人和洛杉矶人指责我写到那两个州时使用了英式英语的用语习惯,但我觉得,这大部分情况下是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其他州人的说话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