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荒凉的北方 The Wide and Barren North(第2/3页)

无论魁本人还是他的马都不可能不吃东西连走四天,这还是不迷路的前提下。食物问题亟待解决,所以尽管要冒极大风险,沿路穿越树林往南仍是最佳选择。他们可能会被土匪杀死,但找到食物的机会也比较大,不然只有饿死的份。

“你骑马。”罗根说。

“我弄丢了马,我该走路才是。”

罗根将手放上魁的前额,又烫又黏。“你发烧了,你骑马。”

门徒没再争论,他低头看着罗根破烂不堪的靴子:“你能穿我的靴子吗?”

罗根摇摇头:“太小。”他蹲在冒烟的火堆余烬上,噘起嘴唇。

“你在干什么?”

“火是有灵的。我把这个含在舌下,一会儿用来生另一堆火。”魁太过虚弱,已做不出任何惊讶表情。罗根将火灵含入口,被烟呛得咳,苦味让他瑟缩了一下。“收拾好了?”

门徒举起双臂做个无可奈何的姿势:“收拾好了。”

***

马拉克斯·魁十分健谈。他们朝南穿越荒野,从早晨太阳爬上灰色天际直到向晚时分他们进入树林,他一路喋喋不休说个不停,生病对他的唠叨毫无影响。罗根倒没觉得烦,因为很久没人跟他说话了,注意力也正好借此从脚上转移。他又饿又乏,但最难受的是脚——靴子破成条条旧皮革,脚趾被不断扎着磨着,山卡咬过的小腿还在火辣辣地疼。每一步都是煎熬。人们说他是北方最让人惧怕的人,现在他却惧怕路上最细小的树枝和石子。真可笑啊。他的脚撞上一颗卵石,令他畏缩了一下。

“……于是我花了七年时间跟着扎卡鲁斯师父学习。他是个伟大的法师,在尤文斯十二弟子中排行第五,是个真正的伟人。”在魁眼中,似乎任何事一跟法师沾边便称得上伟大,“他认为我学有所成,该前往北方大图书馆接受巴亚兹师父的教导,以赢得法杖了。但到这里我却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巴亚兹师父极为苛刻并且……”

马忽然停步,喷着鼻息,甚至迟疑着后退了一大步。罗根嗅嗅空气,皱起眉头。附近有人,被淋得很惨的人。他本该早点发现,但他的心思都集中在脚上。魁向下看他:“怎么回事?”

像在回答他一般,一个男人从前方十跨开外的树后走出,另一个男人从稍远点的地方沿路赶来。毫无疑问,都是些人渣,沾满污秽,胡子拉碴,身上的毛皮和皮革破成一条一条,胡乱系着——跟罗根一样落魄。左边那个身材干瘦,握了把矛,矛尖有倒刺;右边是大块头,拿一把锈迹斑斑的重剑,头戴凹痕累累的头盔,盔顶有颗尖钉。他们慢慢走近,咧嘴笑着。身后又传来声音,罗根扭头去看,心顿时沉了下去:第三个人正小心翼翼沿路逼近,此人脸上长了个大疖子,手拿一把沉重的木斧。

魁从马鞍倾下身,惊慌的两眼睁得大大的:“他们是土匪?”

“你可是他妈的预言家。”罗根咬牙厉声道。

他们在离他俩一两跨的地方停下。戴头盔的好像是头儿。“好马啊,”他低吼道,“朋友借一借?”持矛的抓住马缰,只顾咧嘴笑。

形势急转直下。片刻前,一切还风平浪静,但命运就是这么变幻无常。罗根怀疑一旦打起来,魁可能一点忙都帮不上。如此一来,他要孤身面对三个或更多敌人,且只凭身上的一把刀。但如果他不采取行动,马拉克斯就会被抢,乃至被杀。你必须现实一点。

他重新打量了一下三个土匪,对方根本没设想两个手无寸铁的人会反抗——拿矛的将矛持于身侧,拿剑的剑尖指地。他不知拿斧的是什么动作,只能寄望于幸运。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是,出头鸟通常最倒霉,所以罗根转过去,一口将火灵啐到戴头盔的土匪脸上。

火灵在空中即刻燃烧,猛袭向土匪。土匪的头瞬间被火焰包围,火星四溅,他手中的剑“当啷”落地。他用双手拼命抓脸,结果手也一同起了火,令他尖叫着摇晃跑开。

魁的马受火焰惊吓后后腿人立,狂喷鼻息。干瘦男子吓得倒抽一口气,向后退去,就在他惊魂未定时,罗根人已赶到。他一手抓矛杆,又用头撞土匪的脸。土匪的鼻子一下子断了,向后趔趄了好几步,鲜血顺着下巴流下。罗根借长矛将他拉回来,抡圆右臂给他脖子一记老拳。土匪“咕咚”一声倒下,罗根顺势夺过长矛。

他感到身后有人袭来,立刻趴倒在地,往左一滚。斧头呼啸着从头上挥过,砍伤了马肚皮,鲜血飞溅,鞍带搭扣被生生劈断。疖子脸踉跄了几步,身体被这一砍带得转了半圈。罗根正欲反击,却为一块石头绊住脚踝,醉汉般踩了好几步,疼得直叫唤。身后树林不知何处射来一支箭,擦着他脸皮飞过,没入道路对面的灌木丛。马儿喷着鼻息,四脚乱踢,双眼乱转,然后沿路疯狂疾奔而去。马鞍从它背上滑下,马拉克斯·魁哀号着被甩进灌木丛。

没时间管他了。罗根大吼一声,冲向斧头男,长矛对准心脏刺去。对手及时举斧荡开矛尖,但荡得不够远,长矛刺穿了肩膀,刺得他转了个圈。随着一声清脆的喀嚓声,矛杆硬生生折断,罗根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向前栽倒,疖子脸也同时摔到路上,压在罗根身上,刺穿他的矛尖在罗根头皮留下一道伤痕。罗根双手抓住斧头男乱蓬蓬的头发,向后一拖,将脸撞向岩石。

随后罗根摇晃着站起来,脑袋天旋地转,他用手擦去眼角的鲜血,刚好看到一支箭从树林里飞出,“砰”一声钉在离自己一两跨远的树干上。罗根冲向弓箭手,发现对方是个顶多十四岁的男孩,还在摸箭。罗根拔出刀。男孩搭箭入弦,惊慌的眼睛睁得老大,他满脸惊讶、笨拙地拉开弓弦。

罗根欺到他身旁。男孩松弦放箭,罗根沉身避开,同时向前一跳,双手握刀向上划。刀刃刺入男孩的下颚,一下子将其举到空中,然后就断了。男孩倒在罗根身上,刀刃碎片在罗根手上划出了一道长口子,男孩的血和罗根的血混在一起,溅得到处都是。

他推开尸体,摇晃着靠在树上大口喘息,心咚咚直响,耳边回响着嗜血的轰鸣,胃里翻江倒海。“我还活着,”他轻声说,“还活着。”头上和手臂上的伤抽痛起来。不过是又添两道伤疤,重要的是还活着。他擦掉眼角的血,一瘸一拐回到路上。

马拉克斯·魁站在那里,面如土色地盯着三具尸体。罗根抓住他双肩,上下打量一番:“受伤没?”

魁只盯着尸体:“他们死了吗?”戴头盔的大块头仍在冒烟,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罗根注意到他穿着一双完好的靴子,比自己的不知强多少倍。长疖子的脖子被扭得完全错位,根本不可能活命,况且折断的长矛已将他贯穿。罗根将干瘦的那个踢翻过来,此人血淋淋的脸上残留着讶异,眼睛直勾勾望向天空,嘴巴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