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后的和声】第三章 名委托者(第6/6页)

我便坐到她对面,自我介绍同时顺带告诉她我是王牌庭辩队的挂名队长,然后问:“那……你有什么事?今天不用演出,来找天琳玩的吗?”

万雪霏微笑着摇了摇头,回答说:“今天的演出我逃了。”

哦,斯文真可怜。

“既然你是队长,那我就跟你说吧。其实是上次我看了你们的庭辩,觉得你们很厉害,所以今天我专程来拜托,希望你们能帮我辩护。”

辩护!?

她竟然是来委托辩护的,这一层我还真没想到。可是她们学校不是也有庭辩队吗,为什么要来找我们。

不过既然是辩护,那我就大概清楚内容是什么了,我觉得还是趁这个机会推掉为好。

“知道了。”我说,“网上和各个学校都流传着你和天琳的绯闻对吧。不过这件事就我来看,不便提出上诉。我想我们的队员都应该不会接受,毕竟交给天琳处理这件事的话,也许会越描越黑。”

我知道她一定能听懂我的意思。

可她还是微笑着摇头,说:“不,你误会了。那件事情随它去吧,我不介意。天琳也不会介意的。”

那就太好说了,这正是我希望的结果。

“那你来委托的……是什么呢?”我面带期待地问道。

万雪霏沉默片刻,先向我提了个问题:“你们知道,我读几年级吗?”

我不知道。光看外表的话,应该跟我们顶多相差一年级吧。

不过也不能这么肯定,上次那三个被告光看外表像是高三,实际上都是初一的小弟弟。

“我十六岁。”万雪霏说。

“那你跟我们同岁,读高一吧。”

“不,我读初一。”

十六岁才读初一!?

这是怎么回事!

她告诉我:“我经常在外演出,所以落课很多。即使我的考试都通过了,但出勤率太低,外文中学一直让我留级。”

原来是留级造成的,还留级了三年之久。就我觉得出勤率高低根本无所谓,毕竟万雪霏是偶像歌手,身不由己。她考试能过就行了嘛。

“但我们学校规很严,不容违背。现在我依然常常落课,已经严重违反了校规。学校看不下去了,要求对我施以处分。”

我听了一惊。

“什么处分!?”

“勒令退学处分。”

【注解】

圣所:神圣的地方。这里形容合适、恰当的地方。

药贴:用以修复伤口的布。

赖皮:耍无赖,形容不遵守规则。

真相只有一个:《名侦探柯南》里面的名言。

以XXX的名义起誓:《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里面的名言。

我们都是活雷锋:《东北一家人》里面的名言。

绯闻:指名人之间发生的桃色新闻,基本上都是假的。

非正常性取向:男的喜欢男的,女的喜欢女的,或者……和人妖有关的。

炒作:用某些非正常手段出名。

JQ:奸情(JianQing)。

〇级女声:很男性化的女性在一起比赛唱歌的电视娱乐节目。

扫把星:自己RP不好,让身边的人也变得倒霉的人。

追星族:无厘头崇拜某些明星的一个特殊族群,多属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