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四大门”信仰的普遍性(第2/4页)

山东民间认为,狐狸有灵性,能予人祸福,年久日深还可成仙得道,变换人形。它若对人有何要求就应予以满足,否则,将会受到报复;若满足了它,自然也会有回报的酬谢。有一种俗信或口碑是说,大年夜包的饺子若有失落,便相信是得罪了胡仙,被它搬走了。或说如得罪了胡仙,饺子下到锅里,也会变成驴屎蛋。对于那些神经错乱、行为失常、大哭大笑、胡说八道的人,常解释为胡仙附身,得烧香烧纸,拜送胡仙才行。同时,还要反省一下什么地方有所得罪,以便补救。所以,人们一般不仅不去伤害狐狸,反而会求它降福消灾。黄鼬(黄鼠狼)则被人们称为“黄仙”、“老黄家”,对其的信仰与狐狸大体相似。过去,“胡仙”和“黄仙”的信仰较普遍,现在在部分地区依然流行。

刺猬和蛇,旧时也被当做“神虫”或“圣虫”。据说,它们到谁家,谁家就添财,伤害它们相当不利。在胶东农村,草垛和粮囤里若有刺猬,人们就相信草会烧不完,粮会吃不完。屋梁上有蛇,即认为是“钱龙”,主家运兴旺。春节时,人们用面做成大小各异的刺猬和蛇,或爬或盘,口含一种制钱和红枣,称为“圣虫”。其大者供奉于财神、灶神前的神案上,小者放入米缸、面缸、粮囤、钱柜和衣橱里,以寄托财物增多,使用不尽的期望。山东有的地区称蛇为“小龙”,以为有蛇的房子吉利,蛇若离开谁家,谁家就将衰败或灾祸临头。因此,见蛇一般都不伤害。小孩怕蛇,若见了蛇,老太太就会口中念叨:“钱龙啊,快回家去罢,别吓坏孩子。”此外,黄河沿岸的人们,还把一种黄色小蛇称为“金龙大王”,汛期来临时举行祭祀,求大王保佑不发洪水。

在甘肃省的庆阳地区,人们在自家庄院里偶然遇见了蛇时,不能驱打,反认为它是“神”,是“庄主”,要燃香焚表(黄纸),请“老人家”退回洞里。(30)民间相信若把蛇打死,则必遭报应。民间俗谚还有“千年黑,万年白”的说法,是指蛇老了要成精,这些黑蛇、白蛇的神力远非一般蛇所能比,它暗通天机,可呼风唤雨、惩恶扬善,甚至兴妖作怪。有些人相信,家里的财富、人丁和事业,以及四季是否平安,都取决于“宅神”(蛇)的去留和强弱。

河北省一直是“四大门”之类信仰颇为流行的地区,甚至还对周边地区产生过一些影响。据《内蒙古日报》1996年2月4日报道:包头市东河区居民田某一家四口,于1995年9月10日凌晨跳楼自杀。(31)据事后调查了解到,十多年前,田某父亲生了类风湿关节炎,苦于久治不愈,后由人引见,田某回河北老家一老太太处求过“仙”。从此,全家便供起“狐仙爷”。田某妻子死前曾对人讲,神上了她的身,她跟上狐仙爷了。田某也说过类似的话。后来,人们在其家厨房的壁柜内,发现了上中下三格分别写着“天”、“田”、“地”三字的神龛,并供有一个神位及月饼之类的供品。

20世纪20年代末,李景汉先生主持定县调查时,曾于1930年对全县各村的庙宇作过一个统计,其中就有“仙姑庙”三座,“狐仙庙”二座。(32)据说当时那里的农民若得了“邪病”或重病时,家人就请一个顶大仙的妇人来治疗。夜间先把预备好的屋子遮严,并始终不点灯;炕桌上供一些熟鸡蛋和烧酒。这妇人到后,先烧香请仙,香烧完,便坐在炕沿桌旁,给大仙留着炕里的正座。忽然有点声响,就说大仙来了,家人忙叩头,请大仙饮酒吃蛋。然后,由顶仙的妇人请问大仙,“某某得的是什么病”,就听“大仙”似说似唱地回答“这人得的病”。如此反复,一问一答,遂将所有病因、治疗方法和若干种简易药品,都交代得十分清楚。通常,“大仙”的声音细弱如女子,有时还用一只毛烘烘的手替病人按摩。(33)

据1936年铅印本的《涿县志》记载,当地家家供奉狐仙,并敬书“天下财源主,七十二口仙”字样的纸条贴上,“遇有小疾病,即云闹老仙。且每至秋后,各家均须安神。所谓安神者,即请不解道德经,专学安神法之道士,服道家衣,手击木鱼,口中念念有词;备具香供,通宵达旦乃毕事”。

河北各地民间的“四大门”或类似信仰,至今依然存续不绝。在著名的藁城县耿村,除了为数不少的狐仙传说之外,人们还挂牌设案,焚香供肴,形成了独特的信仰传统。(34)此种请巫婆、神汉通过俗称“下神”、“跳神”之类的仪式,请来狐、蛇之类大仙解决疑难、治疗病患的方法,曾长期为北方民众所接受。(35)河北还有一种“跑花园”的民间医疗仪式,那些参与“跑花园”的人,必须默记各位仙灵鬼神的形象、名字和职守,如胡(狐)姐主管人体的头部,长(蛇)姐主管牙齿,胡姐、侯姐主管脖颈等。(36)此类仪式的基本属性依然是仙灵附体,治病时师傅往往对患者暗示以动物征兆,带动对方意念来祈祷相应的动物神如狐仙、蛇仙等。

在河南省洛阳一带,蛇也被认为有非常的神力,是“蛇精”或“地龙”,切不可打。与此同时,民间有关“狐狸精”和“狐仙”的传说也很多,如偃师一带,就有很多狐狸精变成美女与人成亲的故事(37)。在一些山区,狩猎者若连续三枪打不准,就会认为此狐狸不是“凡狐”,也就不再追捕了。各地民间涉及古树、古墓或洞穴的传承中,每每也有“蛇精”或狐仙、“狐狸精”之类的登场。

在吉林省民间,热衷于“跳大神”的主要是农村的一些汉族妇女,偶尔也有一些满族人。通常,“大神”有师傅传授,也有“二神”担任助手,请来的“神”主要有狐仙、黄仙(黄皮子)等,称呼多为“仙姑”、“大爷”之类。(38)到人家里治病,“大神”须着装下“神”,一时疯癫,又舞又跳,或探问“大仙”之仙山何在,或“借位”发挥,指涉冲犯,最后精疲力尽,猛地往地上一躺,附身“大仙”遂去。休息片刻后,一跃而起,旁人问刚才所为,则茫然不知。此类“跳大神”风俗,至今在一些偏僻农村仍有存续。在吉林的玄天岭下曾有一个“狐仙堂”,依望云山的山崖而建,其庙虽小,神通却大,香火颇盛,天长日久,把整个小山包都熏黑了,俗称“黑山头”。小庙里供着“胡三太爷”,庙外挂了“有求必应”、“心诚则灵”之类的匾额。

旧时在辽宁省沈阳,也有“五大仙”之说,一般称为“胡三太爷”(或“胡淘气仙”)、“黄仙”、“常仙”、“蟒仙”、“白二太爷”(兔)。巫师多在家里设置“仙堂”、“仙家案子”(即神像)和牌位,他们中很多人最初多是因病才开始“顶奉”狐仙,为人“出马”看病的。他们声称自己能超脱俗人,因供奉狐仙也能成为“仙体”。1937年铅印本《海城县志》有“胡仙”条,记载当地有为狐仙立庙,叫“胡仙堂”或“大仙堂”,各庙亦多附祀者。庙中塑像,皆着清代服装。据说在清代,北方一些县衙门的金库、粮仓一般也供奉胡仙,以为守卫,俗信它可驱鬼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