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长期分裂之开始【三国时代】(第2/4页)

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汉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岁乃得迁守、相,【郡曰“守”,国曰“相”,权位略同。】位微而权重。每岁八月巡行所部,岁尽诣京师奏事。东汉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计吏还奏,不复诣京师,【西汉刺史吏奏二千石长吏不任职,事先下三公,遣掾吏按验。东汉不覆关三府,权归刺举之吏。】位任益尊。

灵帝时,地方变乱纷起,宗室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模仿封建时代之霸者。】乃有地方行政实权。关东义兵起,讨董卓,太守亦各专兵柄。中央大权堕落,地方政权乘之而起,遂成三国初年之割据。

(二)二重的君主观念

地方政权渐渐成长,亦有一种道义观念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对太守,其名分亦自为君臣。

汝南太守欧阳歙,欲举督邮繇延,主簿将引延上,功曹郅恽曰,“明府以恶为善,主簿以曲为直。此既无君,亦复无臣。”【会稽太守成公以臧罪下狱,仓曹掾戴就幽囚拷掠,曰:“奈何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

或称太守曰“府君”,乃至为之死节。【州、郡又得称“本朝”。司隶从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贡器帝廷。”豫州从事尹宙碑:“网纪本朝。”】

汉末广陵太守张超为曹操所杀,其故吏臧洪,袁绍任为东郡太守,怨绍不救超,遂与绍绝。与绍书,谓:“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扫清寇逆,共尊王室。岂悟本州岛被侵,请师见拒。使洪故君沦灭,岂得复全交友之道,重亏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职中央,否则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义上,只有一个地方政权,而并没有中央的观念。

刘表遣从事韩嵩诣许,嵩曰:“若天子假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能复为将军死也。”

甚至即已进身为中央宫,仍多为其举主【即其旧日太守,所由察举而得进身者。】去官奔丧。【吴匡、傅燮等;已详前。】

又赵咨拜东海相,道经荥阳。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迎路谒候,咨不为留。暠送至亭次,望尘不及,谓主簿曰:“赵君名重,今过界不见,必为天下笑。”即弃印绶追至东海,谒咨毕,辞归家。仅为一谒轻去其官,较之奔丧,抑又甚矣。

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两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

国家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东汉下半节已有此端,至三国而大盛。

然而此种趋势,苟有一个更合理、更伟大的思想起来,未尝不可挽回。惜乎魏、晋以下的思想,又万万谈不到此,中国于是只有没落。【南史宋武陵王诞反,或劝其长史范义出走。义曰:“吾人吏也,吏不可以叛君。”柳庆远传,梁武初为雍州剌史,辟庆远为别驾,庆远谓人曰:“天下方乱,定霸者其在吾君乎!”因尽诚协赞,遂成帝业。则所谓“二重君主观念”者,在南朝犹烈。北朝周、齐稍革,至陏、唐而绝,而中国亦复趋统一矣。】

四、新政权之黑暗

历史的演变,并不依照一定必然的逻辑。【因不断有人类的新努力参加,可以摇动逻辑之确定性。】倘使当时的新政权,能有较高的理想,未尝不足以把将次成长的离心力重新团结起来,而不幸魏、晋政权亦只代表了一时的黑暗与自私。

曹操为自己的家世,【父嵩为宦官曹腾养子,官至太尉。陈琳为袁绍作檄云:“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对当时门第,似乎有意摧抑。【杨、袁皆东汉最著之名族。曹操欲杀太尉杨彪,孔融目:“孔融鲁国男子,明日当拂衣而去,不复朝矣。”然孔融与彪子修,卒皆被戮。操与孔融手书曰:“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达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杀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则操之意态可想。】有名的魏武三诏令【建安十五年下令:“天下未定,求贤之急时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齐桓其何以霸?今天下得无盗嫂受金,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惟才是举,吾得用之。”十九年令:“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二十二年令:“韩信、陈平,成就王业。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瑰,秦不敢东乡,在楚,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高才异质,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今按:西京重“贤良”,东京重“孝廉”。魏武三令,亦若有欲返“孝廉”而归“贤良”之意。此等思想,孔融诸人已早发之。惟此三令之措辞明白破毁道德,益趋偏激,前固无例,后亦少偶。】明说“唯才是举”,虽“不仁不孝”亦所勿遗。他想要用循名责实的法治精神,来建立他的新政权。【故云:“丧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魏志刘矫传。)直至魏明帝犹云:“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盖尚“名”则其权在下,尚“法”则其权在上也。】但是曹家政权的前半期,挟天子以令诸侯,借着汉相名位铲除异己,依然仗的是东汉中央政府之威灵。【袁绍借讨董卓之名为关东州牧盟主,亦是仗借中央。】下半期的篡窃,却没有一个坦白响亮的理由。

魏武述志令自称:“无下无有孤,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此不足为篡窃之正大理由。曹氏不能直捷效法汤、武革命,自己做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其子依然不能做周武王,【既已大权在握,汉献亦无罪过。】必做尧、舜禅让,种种不光明、不磊落。总之,政权的后面,没有一个可凭的理论。

乘隙而起的司马氏,暗下勾结着当时几个贵族门第再来篡窃曹氏的天下,更没有一个光明的理由可说。

司马懿杀曹爽,何晏诸名士同时被戮。晏,魏外戚。【何进孙,尚魏太祖女金乡公主,赐爵列侯。】于当时朝政,实欲有所更张。【孙资别传谓:“大将军爽专事,多变易旧章。”蒋济论丁谥、邓飏等“轻易法度”。皆其证。】傅咸云“正始中,任何晏以选举,内外众职,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观。”【据此则董昭所论当时浮伪朋党之风,似未足专为何晏诸人罪矣。】是彼辈于政治上,亦确有成绩。【荀勖传谓:“正始中并合郡、县。”亦当时新政设施之一。】及司马政权既定,此等真相遂不白于后世。【王广(王凌子)谓:“曹爽骄奢失民,何平叔虚而不治。(此乃指其政治上实济之才干。)丁、单(轨)、桓(范)、邓,并有宿望。变易朝典,政令数改,所存虽髙,事不下接。民习于旧,众莫之从。同日斩戮,名士减半,失民故也。”(语见魏志卷二十八。)此所谓“民”,实乃当时朝士门第之不乐新政者耳。魏、晋之际,真真民意,何尝能浮现到政治上层来?至史称何晏“依势用事,附会者升进,逮忤者罢退”,傅嘏讥晏“外静内躁”,此皆晏之解散私门,欲为曹氏厚植人才,以求有所建树,不足为晏病也。】继晏受祸者有夏侯玄,亦魏宗室。【惇、渊之族系。曹操父子本夏侯氏,为曹腾养子。】其论政制,上追贾、董,盖非东汉所逮,【其论“中正”利弊亦甚切至。然“中正”足为门第护符,当时自不喜玄论。】而亦为司马氏所忌。【曹爽诛,玄征为太常,内知不免,不交人事,不畜笔研。及司马懿卒,或曰:“子无忧矣。”玄曰:“子何不见事?此人犹能以年少遇我,子元、子上(师、昭兄弟)不吾容也。”夏侯玄如此韬匿,尚不免祸,则何晏诸人之死固宜。傅嘏谓夏侯玄“能合虚誉,利口覆国”,亦非公允之论。】玄、晏诸人,人格自高,所存自正。【晋人于玄尤推重,谓其“肃肃如入廊庙中,不修敬而人自敬”。和峤(玄外孙)“常慕玄为人,于朝士中峨然不群,众惮其风节。”何晏论学与王弼同称“王、何”,皆晋入所师尊也。】惟不脱明士清玄之习,【魏略:“何晏粉帛不去手,行步顾影。”傅粉之习,自东汉李固至三国曹植,皆谓有之。世说并谓:“何平叔美姿仪,面白,而明帝疑其傅粉。”则不必真有“粉帛不去手”事。惟玄、晏诸人自有当时名士气派,则决然无疑。史称何晏、王弼谓:“天地万物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王衍好其说。后人以怀、愍之祸,归罪王、何,非无由矣。】乃不敌司马父子之权谲狠诈。当时朝士虽慕敬玄、晏风流,【此所以成将来所谓之“正始风流”。晋应詹奏:“魏正始之间,蔚为文林。元康以来,贱经尚道,以玄虚宏放为夷达,以儒术清俭为鄙俗,永嘉之弊,未必不由此。”则正始与晋代风气,仍有不当相提并论者。要之清玄之习,开自正始,乃每况而愈下也。】而以家门地位私见,于玄、晏政治主张, 不能拥护。【亦由司马氏兵权在握。】至晋室佐命功臣如贾充、王沈之流,皆代表门第,而私人道德极坏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