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天子脚下的幸福生活(第5/7页)

我们知道,财务是一件非常琐碎而复杂的工作,用康熙年间的名臣靳辅的话说,是“数目烦琐,头绪牵杂,非精于核算、洞悉款项、熟知卷案者,万难得其要领”。也就是说,财务工作是一件让人头疼万分的事,不熟悉这项工作的人,根本搞不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所以说,那些书吏如果要挑报销者的财务问题,对方也是一头雾水,说你有问题就有问题,没有也有。因此,要对送审的报销账目进行审计就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为了严肃财务制度,避免在报销中弄虚作假,审计过程要很认真细致。作为一名合格的户部书吏不仅要具备熟练的业务知识,而且还需具备过人的精力,因为审核的过程也非常耗神费力。在明清时代,这项工作本来是户部官员的职责,但实际上都是交给被称为“部吏”的户部书吏们去做。也就是说具体办事人员在具体操作这个事情,分管工作的官员只等着利益分配,坐享其成。

按照当时的权力结构设计,书吏只是一些普通的办事人员,他们的工作无非是干一些抄抄写写的活儿,类似于我们今天办公室里最底层的文员,他们上面有许多人—被称为“司官”的主事、员外郎、郎中;被称为“堂官”的侍郎、尚书—管着他们。问题是,管归管,可那些长官很少懂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更不愿把时间、精力花在那些枯燥乏味的账目上,他们更愿意在喝酒、听戏等娱乐性活动上消磨时间,高雅一点的是去读书、收藏书画、写诗、做文章。对于办公室这些琐碎而无聊的财务报表,以他们死读书、读死书的脑袋是不大懂的,同时他们也看不起那些琐碎而无聊的工作,也觉得没有必要去弄懂。所以他们就把审计的职责推给了书吏,通常就是在书吏把审计报告送上来的时候签签字,对于具体内容并不去核实。这样,审计和批驳的权力实际上就转移到了书吏手中:书吏说行,他们就在同意报销的审核报告上签字;书吏说不行,他们就在批驳的意见单上签字。

在正式规定中,书吏则是一些没有地位的人,类似于政府聘用的不在编人员,按规定五年一续聘,不能连任。他们不仅连正式的工资都没有,甚至连一点伙食费(饭银)都未必能够如数领到手。更不合理的是,书吏的办公费用—比如纸张、墨水等经常还得自己掏钱买。即便是这样的工作,也有严格的编制限制,户部主管全国的财政,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而书吏的正式编制只有两百多个。书吏自己办不完的事只能找助手,助手可能再找助手,这就有许多编外人员,这些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都要由找他们办事的书吏来负责。

当然对于书吏们来说,他们工作的动力与领不领政府的薪水无关。他们有财务审计的权力,就看你送不送钱,这些地方官员用来活动的钱有一个专门的词,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账目漏洞百出,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如果不给“部费”,即使完全符合规定,账目天衣无缝,他们也可以找个理由打回去,让你核查清楚了再来报。户部书吏因为手中有了这种权力,导致各级官员不交“部费”就报销不了账目。曾国藩、李鸿章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问题。曾、李二人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了,遇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以曾、李二人当时的地位,一个直隶总督、一个湖广总督。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居然和普通官员并无二致,也就是花钱、找人、托关系。

李鸿章托的人是王文韶,这个人是湖北省的一个道台,曾经在户部任过职,在部里也有着很深的人脉关系。王文韶对户部文吏这一套办事章程并不感到陌生,他先是托人去找具体办事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的胃口很大,要求得到一厘三毫的回扣。所谓“厘”,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加起来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相当于现下人民币八千万元。

曾国藩所托之人是李宗羲,此人是江宁布政使。其实李宗羲并不熟悉户部的人,他转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中间人,由中间人出面和户部的书吏做了私下沟通。经过私下里的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定下来八万两。尽管书吏做出了很大让步,但曾国藩还是不满意。即便只掏出八万两,筹措起来也是很麻烦的,因为这笔钱是不可能通过正式权力确定的财政制度到手的。于是,曾国藩又向皇上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能够免于审计。皇帝看在他的面子上,也就同意了。但为了不得罪人,曾国藩在向皇帝打报告的同时,也表示,自己在前面和户部的书吏说好要给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旧给,但书吏们不能再漫天要价,不然真就太为难了。

李慈铭的流水账

在京城的大小京官,很多人都是出自翰林院。我们就拿翰林来说事,对于一个初涉官场的人来说,能够混上一个翰林身份应该说是无上的荣耀。一方面可以得到时下知识界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皇帝的赏识和恩宠。这两方面可以使得自己获得官场升迁的资格。

翰林作为皇家人才的储备基地,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们打交道,经常出席朝廷各种重大典礼,是个让人感觉很有面子的职业,地位显赫自不必说。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翰林们的收入却与自己地位极不相称,时人常有“穷翰林”之谓。在清朝的俸禄体系中,一个七品京官的年俸是四十五两。乾隆体恤京官们的日子过得有些捉襟见肘,就将京官的工资标准大幅度提高,实行的是例支双俸。就是说,每个月为京官开双份工资。这样七品京官的工资就增加到了每月九十两。另外再发一些粮食,“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钱和粮食加在一起就是七品京官的全部收入。按照当时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换算,他们的收入也不过就是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这些钱粮放在一起,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币也就二万五千多块钱。

作为一个七品京官一年收入二万五千多块钱,那么他一年需要花去多少钱呢?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为七品京官们算了一笔账:“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这话就是说,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七品京官每天也需要花一两银子,一年算下来要花销三百多两银子。收支对比,一个七品京官每年要欠下二百多两的债务。如果真是这种境况,做京官成了一桩赔钱的买卖。而在这一点上,似乎也不难找到佐证。光绪年间的京官李慈铭在日记里记载他一个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住的房子漏水,因为缺乏营养脸有菜色。当时也有翰林做诗来哭穷:“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师门三节两生日,例馈贺仪银二两。唯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京城的老百姓中也流传这样一句话:“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这句话形象地道出了小京官的嘴脸,走路上班,还要迈八字步摆架子造成交通堵塞,急坏了跟在后面有急事要办的主,只有在心里诅咒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