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灭国级蛀虫(第5/5页)

但,他们仍然不是最终极的代表。

在他们之后,还有两个人,这两个人才是把宋朝扔进万丈深渊的人。其中一个是北宋灭亡时的群臣之首,他以各种萧奉先式的动作,把北宋搞死;另一个更上层楼,以他终生不懈的努力,把汉人光复河山的最大也是最后的希望扼杀。

前一个人姓李,要在四五年之后出场,接替的就是王黼的位置;后一个,严格地说,他崛起的时刻和完颜阿骨打、耶律大石重合,都在公元1115年。

那一年,这个人在宋朝的科考中一举成名。有人说他是当年的状元,有人说不是,史料散佚,这事儿没对证了,但他的才学是无可置疑的,哪怕每一个汉人,每朝每代的汉人都把他恨到了骨头里,也没法否认他的才干能力绝对是亿万人中的杰才。

他姓秦,叫秦桧。

计算时间,在公元1021年左右,秦桧工作在教育系统里,最初时在密州(今山东诸城)当教授,之后调回京城当太学的学正。眼看着岁月蹉跎,他从政的道路还没有踏上正轨,他的心里很郁闷。

妖孽们的简介到此为止,下面要说的是他们的工作结果。综上所述,尽管王宰相的名望最高,李太监的手段最狠,高太尉的脚法最好,杨太监……嗯,死得最早,论工作效果,还是朱二世最好。

他所祸害的江南地区,最先受不了了。

江南,从赵匡胤时期起,就是最没有社会地位,被剥削得最狠的地区。花石纲就像最后的一根稻草,终于把长江以南压垮了。

最先反抗的,不是被压迫得最惨的一个,而是最聪明最冷静的那个人。这人叫方腊,睦州(今浙江淳安县西淳城镇)青溪人。他家里开着一个漆园,算是一个中产阶层。史书里记载,他发动起义时,远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而是他觉得机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