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晚清四大公案看“翻案”(第2/3页)

有人以洪仁玕提出的《资政新篇》作为他们思想先进乃至革命的根据。《资政新篇》确实是非常卓越的先进思想文献。洪秀全写下31条批语,除4条有所保留外,其余都写上:“是”或“此策是也”。洪仁玕1859年到达天京,20天后就受命掌理朝政。要是真正按他的思想办事,太平天国的历史确实可能改写。可是,洪秀全连当时可以立即施行的如改进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的一些建议都不予理睬。从1859年4月到达天京到1864年6月太平天国覆没,洪仁玕生活在其中五年,权力较大的时间只有一年半,1861年2月后的权力便一再削弱,眼见大厦将倾而无能为力。以他的思想作为判断太平天国性质的根据过于勉强了。

有的史家还以马克思的赞扬作为肯定太平天国的根据。对现代学术来说,某一先哲的语录本来不是判断学术是非的根据,何况马克思学派对太平天国的否定,最早和最彻底的就是来自马克思本人。这场战争的初期,马克思确实曾满腔热情地赞颂太平天国。他说:“可以大胆预言,中国革命将把火星抛到现代工业体系的即将爆炸的地雷上……直接随之而来的将是欧洲大陆的政治革命。”(《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1853年)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和对情况有更多了解,这位大思想家极其悲愤地作出新的论断:“除了改朝换代以外,他们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任务……他们给予民众的惊惶比给予老统治者们的惊惶还要厉害。他们的全部使命,好像仅仅是用丑恶万状的破坏来与停滞腐朽对立,这种破坏没有一点建设工作的苗头。”“显然,太平军就是中国人的幻想所描绘的那个魔鬼的in Persona(化身)。但是,只有在中国才能有这类魔鬼。这类魔鬼是停滞的社会生活的产物。”(《中国记事》1862年)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清廷与太平天国不过是腐朽与丑恶的对立,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他原认为是“革命”的太平天国之战,不过是屡见不鲜的改朝换代的新尝试;这种局面是当时中国社会生活停滞,未有新的社会生产力和新的社会力量的必然产物。

延安时期的两个曾国藩

再看看曾国藩的有关情况。评述曾国藩研究不能不谈及一篇著名文章,即范文澜写的《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此文作于1943年,研究者通常认为它是借古讽今之作,是影射当时的蒋介石对内独裁专制对外与侵略者勾勾搭搭。可是,由于过分急功近利,这篇文章的一些结论在学术上是经不起严格推敲的。

例如,范老拾孙中山的牙慧,以替清廷服务而断定曾国藩是“出卖民族的汉奸”,是“百年来一切出卖民族的汉奸与屠杀人民的刽子手的开山祖”。他说:“那拉氏、肃顺二人是当时满洲皇族里最有‘政治头脑’的,他们知道(为)了挽救满清的统治不能依靠满人而要依靠汉奸。”这个基本前提如果可以确立,包括左宗棠、张之洞、陈宝箴、黄遵宪等在内的汉族大臣都成了汉奸,晚清史变成一部汉奸卖国史。

曾国藩是不是特别残忍的刽子手呢?1851—1865年间,经过太平天国和清军之间残酷的内战,最新的研究成果是中国人口减少了一亿一千多万人,占总人口的26%。从现有史料看,只能说双方的责任在伯仲之间,把这说成是曾国藩特别残忍的结果,未免肤浅和偏激!

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是:就在范文澜大骂曾国藩的同一年,毛泽东却在延安“向一些干部提议阅读《曾文正公家书》”。与此同时,八路军《军政杂志》全文出版了《增补曾胡治兵语录白话句解》,供共产党的军政干部学习,并且于1945年重版发行。毛泽东当时是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没有他的首肯,此事是办不成的。

但历史挺会捉弄人,延安的这类让不同观点并存的现象被人们淡忘,致使20世纪80年代至今还曾氏本来面目的努力,居然被不少人认为是新鲜的“翻案”文章。

李鸿章的“汉奸”“卖国贼”帽子

在中国大陆,李鸿章几乎成了“汉奸”“卖国贼”的代名词,是个被全盘否定的历史人物。李鸿章的一生丰富、复杂,限于篇幅,全面评述留待异日,此处先介绍晚清一些著名人物的评论。

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是李鸿章的政敌。他们在1895年成立强学会,坚决拒绝李鸿章参加,不屑与之为伍!1901年,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上签字后不久,便在愤恨交加中身亡了。梁启超立即写了一本书,叫《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名李鸿章)》评论了这个期间的大事和李鸿章的一生。其中有段耐人寻味的话:“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于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固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思,当夫乙未(1895年)二三月、庚子(1900年)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李乎!以此为罪,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往他头上戴并不合适。

任公不愧为史学大师,这些话至今仍值得人们深思。以《辛丑条约》来说,实际是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的一纸投降议定书。这怪谁呢?李鸿章是奉命收拾残局,所有条款都经朝廷同意,他没有背着最高统治当局出卖过任何国家权益。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清算的是慈禧及其他操纵和支持义和团的愚蠢官员们的误国大罪。列强的侵略和欺凌是应该反抗的,但国际法传入六十年后,不管有什么理由,用义和团那样的方式去对待外国人和外来事物是完全错误的。对下层民众说来,这是愚昧的爱国情绪恶性大发作。只要清政府善于引导和制止,本来可以避免发展成为一场弥天大祸。可是,慈禧及那些王公大臣们却要煽动与依赖这些无知之民同列强“一决雌雄”“张国之威”!(《宣战诏书》,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李鸿章当时是两广总督,祸乱的兴起与蔓延都在华北,他对朝廷的荒唐举措是坚决反对的,有什么理由要苛责李氏呢?

要全面评价李鸿章,不妨再听听张之洞的意见。张、李政见常相龃龉。谭嗣同曾一再引用他对李鸿章的评语:当时朝廷内外对西方军事、内政和外交“稍知之者,惟一合肥(李鸿章)。国家不用之而谁用乎?”2 他们既是同时代人,又是颇有见识之士,而又非李氏的门生故旧,这些亲身观察所得颇值得后人重视。

翻开一部晚清史,轻重工业创办,矿山开采,铁路建设,电报、航运的发展,留学生的派遣,各类学校的创办,海军创建,陆军编练,外交大事,几乎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他还提出“外需和戎,内需变法”的方针和许多改革、开放的主张,未被采纳而延误了时机。是非得失如何?失误中哪些是环境限制,哪些是自身责任?需要认真梳理。梁启超说:“今日举朝二品以上之大员,五十岁以上之达官,无一人能及彼者。”(梁启超《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针见血,应该三思!